资本运作☆ ◇688291 金橙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0-13│ 26.77│ 6.0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 ---│ ---│ 20.00│ ---│ -32.33│ 人民币│
│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 1.64亿│ 6173.30万│ 9094.37万│ 55.62│ ---│ ---│
│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6300.00万│ 1.26亿│ 100.00│ ---│ ---│
├─────────┼──────┼─────┼─────┼─────┼─────┼──────┤
│股份回购 │ ---│ 2000.00万│ 2000.00万│ 100.00│ ---│ ---│
├─────────┼──────┼─────┼─────┼─────┼─────┼──────┤
│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 1.31亿│ 4516.95万│ 6660.46万│ 50.87│ ---│ ---│
│项目 │ │ │ │ │ │ │
├─────────┼──────┼─────┼─────┼─────┼─────┼──────┤
│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 7147.26万│ 230.79万│ 230.79万│ 3.23│ ---│ ---│
│网点建设项目 │ │ │ │ │ │ │
├─────────┼──────┼─────┼─────┼─────┼─────┼──────┤
│其他超募资金 │ ---│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878.11万│ 3005.46万│ 100.1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1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天怡,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海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天怡、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海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76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6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以上费用较上期均未变化。2025年公司
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
2025-04-1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624447.32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本102666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股本为100919992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9799.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559799.48元;本年度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91727.09元(不含交易费用),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551526.5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9.8
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
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59799.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21.51%。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7467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9│其他事项
──────┴──────────────────────────────────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
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3.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3.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0.30万股。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人变更为4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1人变
成10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
于56%、触发值不低于44%或者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8%
、触发值不低于30%。(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
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的触发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2.85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9.45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
2025-01-18│其他事项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
202411005672,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
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
2025-01-07│其他事项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敏
先生递交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书面报告。张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敏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金橙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敏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敏先生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张敏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
2024-12-21│其他事项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锋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锋
速”)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3734,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有效
期三年。
北京锋速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北京锋速自本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
2024-10-17│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1,283,33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83,33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10月26日的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666,700股,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
本为102,666,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9,301,64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241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365,052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758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283,335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283,335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
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10月26日的下一交易日)。
──────┬──────────────────────────────────
2024-09-28│其他事项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刘
龙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刘龙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
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成军先生(后附简历)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马成军先生简历
马成军先生,汉族,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8年7月担任北京金橙子
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北京金橙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负责
人,2016年6月至2021年2月担任公司苏州办事处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任职公司技术服务部
。
截至本公告日,马成军先生通过苏州精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马成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成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成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4-08-31│其他事项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
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
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
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7097559.00元
,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
.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
2024-07-25│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
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
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以
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9.90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详见公司2024年3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746708股,占公司
总股本1.7013%,回购最高价格为20.24元/股(回购最高价格在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前发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30.00元/股),最低价格为15.13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1727.0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
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4-07-12│其他事项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