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1 金橙子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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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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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0-13│ 26.77│ 6.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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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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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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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 ---│ ---│ 20.00│ ---│ -32.33│ 人民币│
│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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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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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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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 1.64亿│ 6173.30万│ 9094.37万│ 55.62│ ---│ ---│
│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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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6300.00万│ 1.2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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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2000.00万│ 2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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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 1.31亿│ 4516.95万│ 6660.46万│ 50.87│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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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 7147.26万│ 230.79万│ 230.79万│ 3.23│ ---│ ---│
│网点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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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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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878.11万│ 3005.46万│ 10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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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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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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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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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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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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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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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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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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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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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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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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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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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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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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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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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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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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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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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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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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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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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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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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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认购的员工为41人,最
终认购份额为16787977.44份,每份份额1元,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16787977.44元,认购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为1571908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57.190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7332449
),过户价格10.6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57.1908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53%。
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
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每
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
计算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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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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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金橙子”)分别于2025年6月11日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
意选举田新荣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田新荣女士:汉族,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7
月至今担任金橙子海外运营中心总监。2016年6月至2025年6月担任金橙子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田新荣女士通过苏州精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股。田新荣女士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帆先生为夫妻关系,除前述情况外,田新荣女士
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新荣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
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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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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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泽民先
生关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报告。陈泽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辞去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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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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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
息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
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
成。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
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0,919,992×0.065)/102,666,700≈0.06389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现金分红;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10.74-0.06389≈10.68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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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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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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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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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天怡,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海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天怡、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海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76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6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以上费用较上期均未变化。2025年公司
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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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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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624447.32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本102666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股本为100919992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9799.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559799.48元;本年度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91727.09元(不含交易费用),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551526.5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9.8
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
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59799.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21.51%。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7467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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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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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
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3.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3.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0.30万股。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人变更为4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1人变
成10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
于56%、触发值不低于44%或者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8%
、触发值不低于30%。(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
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的触发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2.85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9.45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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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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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
202411005672,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
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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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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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敏
先生递交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书面报告。张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敏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金橙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敏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敏先生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张敏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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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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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锋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锋
速”)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3734,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有效
期三年。
北京锋速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北京锋速自本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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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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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1,283,33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83,33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10月26日的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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