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3 奥浦迈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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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24│ 80.20│ 15.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2│ 24.14│ 5.7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2│ 24.14│ 75.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30│ 24.14│ 57.9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30│ 24.14│ 579.36万│
├───────────┼───────────┼───────────┼───────────┤
│增发 │ 2026-01-14│ 31.57│ 5.12亿│
├───────────┼───────────┼───────────┼───────────┤
│增发 │ 2026-03-20│ 39.20│ 3.47亿│
├───────────┼───────────┼───────────┼───────────┤
│增发 │ 2026-06-08│ 31.57│ 9142.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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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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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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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立生物医药技术(│ 154145.75│ ---│ 100.00│ ---│ 3005.35│ 人民币│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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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创先导创业投│ 10500.00│ ---│ 30.00│ ---│ -9.5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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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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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 ---│ ---│ 1.59亿│ 49.57│ ---│ ---│
│业化生产平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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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亿│ ---│ 6.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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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5000.00万│ ---│ 5100.23万│ 10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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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 ---│ ---│ 5906.67万│ 72.71│ ---│ ---│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亿│ 100.00│ ---│ ---│
├─────────┼──────┼─────┼─────┼─────┼─────┼──────┤
│尚未使用 │ 3.58亿│ ---│ ---│ ---│ ---│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 3.47亿│ 3.47亿│ 100.00│ ---│ ---│
│价及税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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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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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交易金额(元)│14.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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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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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100%股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 │ │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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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arma 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业管 │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数创│
│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FPLLT│
│ │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31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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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Pharma 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 │
│ │(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
│ │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FPL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
│ │限合伙)等31名交易对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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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
│ │海)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东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
│ │易的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HongKongLimited(注册地:香港)、嘉兴汇拓企业管理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数创业│
│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FPLLTD.│
│ │、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
│ │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王国安、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梁恒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庭栀共计31名交易│
│ │对方,交易作价确定为145050.07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直接持有标│
│ │的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74808585股,持股比例100%,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开始将其 │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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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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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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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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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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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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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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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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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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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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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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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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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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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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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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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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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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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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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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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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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上海奥浦迈│ 698.50万│人民币 │2022-01-21│2026-06-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生物科技股│生物工程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奥浦迈│上海奥浦迈│ 535.60万│人民币 │2022-08-17│2026-06-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生物科技股│生物工程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奥浦迈│上海奥浦迈│ 282.20万│人民币 │2021-12-24│2026-06-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生物科技股│生物工程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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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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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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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生物工程”)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近日,生物工程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2K544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志华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博路356号15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
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
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
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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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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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磐信”)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383958股,持股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9271991股的比例为6.02%;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分别于2023年9月4日、2023年12月25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上海磐信计划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
6年9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5440股,合计减
持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磐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2594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28600股,合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2194199股的1.63%。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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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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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2000股(首次授予部分248400股,预留授予部分63600股);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8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477.2460万股的0.77%。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62%,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9%;预留17.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
.15%,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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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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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梅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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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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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含预留)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4.14元/股调整为23.71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梅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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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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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
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
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
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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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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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已经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
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32,624.39元(合并报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6,208,591.66元。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作出的决议,若公司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具体分红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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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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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
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事
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在自查期间公司本激励计划原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存在自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该2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所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未知悉本
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且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
方买卖公司股票,买卖奥浦迈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
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谨慎性
原则,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上述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由原92人调整为90人,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总数量保持不变,放弃的权益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
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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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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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6年8月5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8.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
本总额14219.4199万股的1.46%;股票增值权5.00万份,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奥浦迈”)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5日,
以27.85元/股的授予价格为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
以27.85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份股票增值权。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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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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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五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长肖志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全体董事参加
本次会议;
2、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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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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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1914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1914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同
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3
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关于本次交易
项下向25名交易对方首期一次性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6215872股,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130036026股。上述新增股份在其法定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
向相关交易对方进行首期一次性发行结束之日(即2026年2月5日)起开始计算。参与业绩承诺
部分的股份在相关方满足业绩承诺后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澎立生物已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以上
。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解锁首期一次性发行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
度业绩对赌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澎
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交易对方首期一次性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
东数量为4名,限售期为自首期一次性发行结束之日(即2026年2月5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
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合计为33191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2194199股的比例为2.33%。现
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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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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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以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
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奥浦迈工商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4日、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
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6,400股,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42,167,799股增加至142,194,1
99股,注册资本由142,167,799元增加至142,194,199元。
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
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4100518T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19.419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肖志华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
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澎立生物工商变更情况
澎立生物结合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澎立生物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相关工
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87451N
注册资本:人民币37,480.858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07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JIFENGDUAN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伽利略路388弄7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
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
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实验动物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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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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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
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6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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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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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公
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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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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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400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
”)于2026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梅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3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在《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
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7、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8、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10、2025年10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0月
22日上市流通,对应归属数量为2714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2400
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31400股。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HEYUNFEN(贺芸芬)女士因外汇及个人资金计划原因暂缓办理归属相关流程,故公司对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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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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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国寿成达”)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股
份7931685股,持股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9271991股的比例为5.70%;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于2023年9月4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国寿成达计划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
6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2719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寿成达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92719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9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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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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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895808股
3、发行价格:31.57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
奥浦迈”)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系本次交易项下向4名交易对方分期发行业绩承诺期第一
个会计年度业绩对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期发行”),上述新增股份合计2895
808股,已于2026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法定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
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本次交易首期发行
结束之日(即2026年2月5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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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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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变,2025年度现金分
红总额由27854398.20元(含税)调整为28433559.8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分期发行业绩承
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对赌股份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维持每股利润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利润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原因说明
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13
9271991股增加至142167799股,现将总股本变动情况说明如下:关于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6年6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事项涉
及的分期发行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对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89580
8股,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39271991股增加至14216779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之分期发行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对赌股份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等相关公告。
三、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以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由139271
991股增加至142167799股,公司按照每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025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总额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2167799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含税),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433559.80元(含税),利润分配具体情况
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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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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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杰投资”)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股份652308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9271991股
的比例为4.68%;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于2023年9月4日
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华杰投资计划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
6年9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2719股,合
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杰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9271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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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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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期分期发行条件:本期发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条件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于本期发行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分期发行股份总体情况:本期分期发行为第一期,总共三期。本期发行数量为2,895,808
股,自本次交易首期发行结束之日(即2026年2月5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期发行不涉及
调整注册批复文件中发行数量的情形。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
司”)10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澎立生物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拟向本次交易中以分期发
行方式支付股份的各交易对方发行第一期股份(以下简称“本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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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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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澎立生物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拟向本次交易中以分期发
行方式支付股份的各交易对方发行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的业绩对赌股份(以下简称“本
期发行”)。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与本期发行安排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
及202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200万
元、人民币6500万元及人民币7800万元。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公司聘
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并剔除因公司向澎立生物员工授予的股权激
励(如有)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澎立生物的影响(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
根据立信出具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澎立生物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为5104.90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98.17%,已完
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以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澎立生物医药技
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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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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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五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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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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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磐信”)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
迈”)股份8383958股,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9271991的比例为6.02%;前述股份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分别于2023年9月4日、2023年12月25日全部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成达”)持有公
司股份7931685股,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70%;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于2023年9月4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华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52308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4.68%;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于2023年9月4日全部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磐信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上海磐信计划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544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寿成达发来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国寿成达计划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9月1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2719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杰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华杰投资计划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270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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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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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
书马潇寒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潇寒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
辞职后马潇寒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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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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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3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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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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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或“上市公司”)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
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
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就过渡期损益情况出具了《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交割过
渡期利润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过渡期损益情况具体公告如
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相关方签署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应聘请审计机构于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给
上市公司之日当月月末结束后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26年1
月14日,因此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过渡期内,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内标的资产在运营
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交割前的持股比例承担。如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交割前的持
股比例,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根据立信出具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的专项审计
报告(2025年度)》,过渡期内澎立生物未发生亏损。因此,不涉及交易对方需要向公司补偿
的情况,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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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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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澎立生物医
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以及过渡期损益情况的议案》,同时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的《上海奥
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同意注册。本次
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已于2026年1月办理完毕,同时,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
年4月14日完成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首期一次性发行以及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
股份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9日、2026年4月16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业绩承诺
根据本次交易各交易对象与公司及相关方于2025年5月28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其中:本次交易各交易对象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以下合称“
业绩承诺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
200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及人民币7,8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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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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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
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
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
)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
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
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
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
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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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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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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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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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或“上市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
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
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应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挂钩,根据岗位价值、
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
相关;
3、中长期激励收入: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业绩目标设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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