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7 中无人机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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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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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 9.71亿│ 4938.13万│ 5.31亿│ 54.63│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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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 4.69亿│ 1803.71万│ 9626.60万│ 20.54│ ---│ ---│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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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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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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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4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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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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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6.41%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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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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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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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成飞”)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0750502股、持股比例为16.│
│ │41%的股份无偿划转(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至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航空工业集团”)。 │
│ │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航空工业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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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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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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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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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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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注:每日│
│ │ │ │最高存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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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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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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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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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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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注:每日│
│ │ │ │最高存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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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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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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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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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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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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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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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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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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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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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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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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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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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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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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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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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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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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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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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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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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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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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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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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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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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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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航工业集团│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
│ │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协议内容,中航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
│ │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 │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 │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中航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约定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中航财务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承兑及非融资性保│
│ │函服务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24│
│ │年5月26日。因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中航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 │
│ │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费用,公司拟与中航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
│ │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 │ 鉴于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上述事宜构│
│ │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
│ │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9,242.05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该金│
│ │额在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
│ │联交易》的规定,中航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构成│
│ │关联交易事项。 │
│ │ 交易限额 │
│ │ 1.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
│ │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中航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
│ │公司向中航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
│ │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航│
│ │财务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
│ │ 2.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 │
│ │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
│ │ 3.在协议有效期内,中航财务公司可根据与公司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以及公司的│
│ │信用状况,在前款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上述交易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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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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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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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会计师辞职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
计师徐俊芳女士的辞职报告,徐俊芳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任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徐俊芳女士原定任职期限为2022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徐俊芳女
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俊芳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泰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2%。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徐俊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会计师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
控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
总会计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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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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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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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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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
文芳女士的辞职报告,文芳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芳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文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名曾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附件:曾颖女士简历
曾颖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悉尼大学金融
专业和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商学硕士学位。2015年至今,历任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
限责任公司担保六部项目经理助理,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特殊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助理,成都工投美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曾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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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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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
姚明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姚明辉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
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明辉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姚明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提名,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名高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
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高嵩先生简历
高嵩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8年8月至今,历任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审计员、委派会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纪检部/审计法律部副
部长。
高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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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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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部门(审计法律部)
负责人宋修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门(审计法律部)负责人职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司审计法律部的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与
风控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佟攀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门(审计
法律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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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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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
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大华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大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益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家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家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5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1.91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8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6.11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减少6%。上述审计费用是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
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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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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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周全先生的辞职报告,周全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全先生原定任职期限为2022年9月9日至2025年9
月8日。周全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最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周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全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周全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提名周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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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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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危加丽女士的辞职报告。危加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作,辞职后
危加丽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危加丽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危加丽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
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刘琪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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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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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6,182,38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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