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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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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97 中无人机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 9.71亿│ 2.18亿│ 4.81亿│ 49.54│ 0.00│ ---│ │业化项目 │ │ │ │ │ │ │ ├─────────┼──────┼─────┼─────┼─────┼─────┼──────┤ │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 4.69亿│ 6831.28万│ 7822.89万│ 16.69│ 0.00│ ---│ │提升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1-24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6.41%的股份 │ │ │ ├──────┼────────────────┴──────┴────────────────┤ │买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成飞”)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0750502股、持股比例为16.│ │ │41%的股份无偿划转(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至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航空工业集团”)。 │ │ │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航空工业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注:每日│ │ │ │ │最高存款结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注:每日│ │ │ │ │最高存款结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航工业集团│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 │ │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协议内容,中航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 │ │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 │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 │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中航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约定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中航财务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承兑及非融资性保│ │ │函服务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24│ │ │年5月26日。因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中航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 │ │ │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费用,公司拟与中航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 │ │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 │ 鉴于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上述事宜构│ │ │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 │ │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9,242.05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该金│ │ │额在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 │ │联交易》的规定,中航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构成│ │ │关联交易事项。 │ │ │ 交易限额 │ │ │ 1.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 │ │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中航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 │ │公司向中航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 │ │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航│ │ │财务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 │ │ 2.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 │ │ │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 │ │ 3.在协议有效期内,中航财务公司可根据与公司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以及公司的│ │ │信用状况,在前款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上述交易额度。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1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1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1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中无人机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 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0股,并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75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1794229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553205771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3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1000000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12.00%,限售期为自涉及限售股股东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现限售期 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22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3-15│重要合同 ──────┴────────────────────────────────── 交易内容: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航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协议内容,中航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 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 他金融服务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中航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中航财务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 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24年5月26 日。因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中航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资源,提高 公司资金结算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费用,公司拟与中航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鉴于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上述事宜构成 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9,242.05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该金额在公 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的规定,中航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 易事项。 交易限额 1.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 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中航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 向中航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币折算 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航财务公司 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2.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3.在协议有效期内,中航财务公司可根据与公司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以及公司的信 用状况,在前款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上述交易额度。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可供投 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703157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7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5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11947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比例为39.4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 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15│其他事项 ──────┴──────────────────────────────────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无人机”或“公司”)秉承“航 空报国、航空强国”使命,以“服务国家安全、服务一带一路、服务民生福祉、服务科技创新 ”为宗旨,以“科技创新服务客户,无人系统引领未来”为愿景,以“成为世界一流的无人机 专业化公司”为目标,建成核心能力突出、产品谱系丰富、全面开放融合、企业治理现代、具 备国际竞争力的无人机系统产业体系。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利益,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为推动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 值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业从事无人机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是专业大型察打型 无人机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按照“察打一体、远程多载、智能开放、体系协同”的总体要求,瞄准载荷多样化、 动力远程化、装备实战化,实现翼龙无人机谱系化和系列化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产 品已发展了翼龙-1、翼龙-1D、翼龙-1E、翼龙-2、翼龙-2D、翼龙-2H、翼龙-3等无人机平台。 公司按照“一型装备服务国外、国内两个市场”开拓用户,翼龙系列无人机在全球察打一 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遍及十余个国家;国内市场快速发展,在多个新领域取得市 场突破。公司以客户需求为牵引,持续强化快速响应客户能力,在大气象方面,深耕气象探测 、人影作业等;在大应急方面主要应用于灾情勘测、应急通信中继、森林灭火、应急物资投送 等;在大安防方面,应用于大范围安防处突、边防海防。 2024年公司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大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1)通过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加速开展包括翼 龙-3、费效比高的无人机系统等新型无人机系统和新一代先进无人机指控系统的研制,进一步 丰富翼龙产品谱系,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2)开展新型无人机平台关键技术攻关和验证, 增加核心技术不低于3项,提升新产品技术成熟度,为未来无人机产品发展打下坚实工程技术 基础,实现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3)进一步加大产能建设,建成柔性化、智能化的新 生产线,推动数字化工厂建设,完成产业布局,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2、把握市场机遇,大力拓展市场。(1)基于市场需求,开展深度分析研究,形成基于客 户需要体系能力的整体解决方案;(2)持续在应急、气象、安防等领域发力,扩大应用场景 ,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培育战略级合作伙伴,减少单一客户的依赖;(3)构建“翼龙”品 牌管理体系,增强品牌影响力。 3、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持续打造市场拓展、快速研发、全面交付、售后服务、飞行服 务、客户服务和产业带动等七大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技术领先,创新攻关,增强核心竞争力 中航无人机作为航空高科技企业,打造无人机领先创新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公司的天 然责任,也是建设无人机领军企业的重要战略支撑。公司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小核 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体系,实现研发技术产业化;创新数字化服务模式和研发模式 ,形成售后保障服务的“快响中心”“调度中心”及“数据中心”等数字化保障模式,综合提 升了最终用户的客户满意度;围绕“平台、应用、智能、协同”四条主线集智攻关,推进四川 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集成创新。 未来两年,基于市场竞争需求,融合科技创新特点,逐步解耦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激发 研发与市场、供应链、客户服务的协同效应,构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从以下三方面提升科技 创新能力: 1、聚拢资源投入重点型号,加速开展包括翼龙-3、费效比高的无人机系统等新型无人机 系统和地面控制站的研发。 2、建强研发体系。发布技术图谱,完成不少于3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强化从设计源 头降本增效,打通项目低成本可持续发展实施路径。 3、进一步强化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发挥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的平台作用,建成“ 前沿与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数智化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数智服务与试验中心、协同试验中 心”等四个中心,至少一家研发平台取得省级认证,进一步集聚创新能力,打造精准解读需求 、快速迭代产品、系统集成制造、敏捷服务保障等核心能力,全面释放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 ”。 ──────┬────────────────────────────────── 2024-02-07│其他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不触及要约收购。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成飞”)于2024年2月5日签署《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 议》,航空工业集团不再委托航空工业成飞行使其通过无偿划转受让的公司110750502股、持 股比例为16.41%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 托解除”或“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空工业成飞持有公司67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在公 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6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航空工业集团在公司直接持有 公司1120664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主体间接拥有可支配表 决权股份36343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由航空工业成飞 变更为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航空工业集团。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5日,航空工业集团与航空工业成飞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航空工业 集团将所持有的标的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航空工业成飞行使,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表决权委托及间接控股 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23)。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航空工业成飞《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的告知函》, 航空工业成飞与航空工业集团于2024年2月5日签署《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 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 议》自《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不再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项 下的权利义务。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后,航空工业成飞持有公司67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在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6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 公司1120664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主体间接在公司拥有可 支配表决权股份36343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航空工业成飞变更 为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航空工业集团。 ──────┬────────────────────────────────── 2023-12-22│其他事项 ──────┴──────────────────────────────────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崔济多先生因 病去世,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设计师职务。 崔济多先生去世后,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 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崔济多先生于近日因病不幸去世,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设计师职务。崔济 多先生任职期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公司及 公司董事会对崔济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对崔济多先生的去世表示沉 痛的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崔济多先生于2019年加入公司,去世前担任公司副总 设计师职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济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 二、核心技术人员去世对公司的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公司目前部分主要在研项目中,崔济多先生按照公司安排与其他人员共同完成相关研发工 作,崔济多先生去世未对公司主要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二)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研发团队结构及梯队完整,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 数量为19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34.43%。目前,公司的生产运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 展。 ──────┬────────────────────────────────── 2023-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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