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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6882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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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99 长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9,000万平方米B│ 2.87亿│ 131.30万│ 1.24亿│ 103.87│ 8553.23万│ ---│ │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 │ │ │ │ │ │ │膜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9800.00万│ ---│ 9800.00万│ 100.00│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132.66万│ 1214.77万│ 110.13│ -196.49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 │ 2.30亿│ ---│ 2.38亿│ 103.32│ ---│ ---│ │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5,040万平方米 │ 9174.00万│ ---│ 3986.51万│ 96.27│ 739.33万│ ---│ │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8892.00万│ 503.37万│ 4907.17万│ 55.19│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132.66万│ 1214.77万│ 110.13│ -196.49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0万片高端 │ 1962.00万│ ---│ 466.86万│ 103.29│ 201.20万│ ---│ │光学膜片项目 │ │ │ │ │ │ │ ├─────────┼──────┼─────┼─────┼─────┼─────┼──────┤ │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 │ ---│ ---│ 2.33亿│ 100.11│ ---│ ---│ │酯基膜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083.96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07.83万│ ---│ 4707.83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27亿│人民币 │2022-08-18│2030-08-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2.52亿│人民币 │2022-03-24│2029-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4-07│2028-04-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08│2028-05-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10-16│2028-10-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29│2028-05-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02│2028-09-0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19.43万│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66300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630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股数为 3663003股,已于2023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6833913股增加至29049691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663003股,非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868339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对应股份数量为36630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6%。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663003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 5月8日起上市流通。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 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 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 2025-04-23│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宁波长 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规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本着审慎性原则,并聘请评估机构,对2024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8,364.4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 2025-04-23│其他事项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 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943.6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86,247.2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01,496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99,88 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合上述情况,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一)回购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 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 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 3、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4-56205386 5、电子邮箱:ir@solartrontech.com 6、注意事项: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 2025-04-01│其他事项 ──────┴────────────────────────────────── 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二、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 2025-04-01│股权回购 ──────┴──────────────────────────────────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和 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合计8205518股,其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 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 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 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回购专户证 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837029股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266993股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36个月期限即 将届满,且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 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 ,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 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 2025-03-21│其他事项 ──────┴────────────────────────────────── 鉴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封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4-12-20│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合肥 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 料及浙江长阳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169.3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的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 上述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 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20│其他事项 ──────┴────────────────────────────────── 公司拟将“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18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 酯基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 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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