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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6882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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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99 长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24│ 13.71│ 8.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2│ 13.61│ 3550.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2│ 13.51│ 324.2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2│ 13.51│ 1913.50万│ ├───────────┼───────────┼───────────┼───────────┤ │增发 │ 2023-10-20│ 13.65│ 4707.83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9,000万平方米B│ 2.87亿│ ---│ 1.24亿│ 103.87│ 3196.90万│ ---│ │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 │ │ │ │ │ │ │膜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9800.00万│ ---│ 9800.00万│ 100.00│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 1214.77万│ 110.13│ -213.30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 │ 2.30亿│ ---│ 2.38亿│ 103.32│ ---│ ---│ │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5,040万平方米 │ 9174.00万│ ---│ 3986.51万│ 96.27│ 86.80万│ ---│ │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8892.00万│ 259.55万│ 5166.73万│ 91.62│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 1214.77万│ 110.13│ -213.30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0万片高端 │ 1962.00万│ ---│ 466.86万│ 103.29│ 374.20万│ ---│ │光学膜片项目 │ │ │ │ │ │ │ ├─────────┼──────┼─────┼─────┼─────┼─────┼──────┤ │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 │ ---│ ---│ 2.33亿│ 100.11│ ---│ ---│ │酯基膜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500.00万│ 6583.96万│ 103.9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27亿│人民币 │2022-08-18│2030-08-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2.52亿│人民币 │2022-03-24│2029-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4-07│2028-04-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10-16│2028-10-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29│2028-05-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08│2028-05-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02│2028-09-0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19.43万│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8-27│对外投资 ──────┴────────────────────────────────── 公司拟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3.5亿平方米 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 公司拟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 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025年8月2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 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 为“年产3.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 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 项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隔膜项目投资概述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 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 源”)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4500.80万元建设“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 膜项目”。2023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 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长阳”)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8660万元建设“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隔膜项目”。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全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 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59136万元建设“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二、隔膜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公司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3.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公司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 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上述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受下游降本压力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锂电池隔膜价格持续下行 ,公司已完成建设的部分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2024年度亏损较大,毛利率不达预期。尽管进入 2025年来,锂电池隔膜价格止跌回稳,但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经公司审慎评 估后,决定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3.5亿平方米 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并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 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附注: 1、已投资金额指合并范围内实际付款金额,后续投资安排包括合并范围内已签合同尚未 付款金额等; 2、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因转让部分设备至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 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此处已投资金额扣减了转让部分。 合肥新能源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已于2024年8月建设完成。2024年末,公 司因战略调整将合肥新能源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部分设备转移至浙江长阳, 转让完成后,合肥新能源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现有实际产能变为年产4.6亿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浙江长阳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已完成年产2亿平方 米隔膜采购,预计2025年12月投产,剩余2亿平米规划公司将暂停投资。 合肥新能源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目前已完成3.5亿隔膜建设, 剩余3亿平米规划公司将暂停投资。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8月2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 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 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并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 减值准备总额为-3575.2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 2025-06-13│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长阳科技,A股证券代码:688299; 金亚东,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杨衷核,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辰,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章殷洪,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5年1月18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年年 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0 04.85万元到2394.05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 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08.45万元到397.65万元。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 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3804.76万元,利润总额为4109.64万元,归母 净利润为2055.3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09.8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0.96%。同时,公司业绩预告公告披露称,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 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4 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74.02万元,利润总额为-778.4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943.65万元,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889.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 %。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补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890万元、补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317万元,并对存在客诉的剩余应收账款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24万元。同 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74.02万元,利润总 额为-778.4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943.65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889.06万元,基本每 股收益为-0.1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 ──────┬────────────────────────────────── 2025-06-04│股权回购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4 022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90496916股的比例为1.0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6月4日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 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8),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 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 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 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4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5-20│对外投资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900,000.00 元认购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星”)发行的923,409股股份, 认购价格为每股32.38元,本次认购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之星1.83%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交易不能完成风险 本次认购惠之星股票事项,尚需经惠之星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 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方可实施。本次定向发行能否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 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取得同意定向发行的函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条件尚未全 部成就,公司尚未取得目标公司的股份,若交易无法达成,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2、目标公司技术迭代风险 由于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迭代快,产品创新属性强,产品朝着轻薄化、智能化等方向发 展,下游终端客户必然会对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供应商的要求越来越高,惠之星作为上游厂商 必须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改进工艺水平,才能满足消费电子类产品的市场需求。如果惠之星 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工艺技术的演进路线,不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 新产品,将面临订单减少、产品技术逐渐落后甚至被淘汰的风险。 3、目标公司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高的风险 惠之星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了88.95%,集中度较高。若 惠之星的客户结构未来未能继续优化、惠之星未能及时开拓并获取新的客户的业务增量,或现 有主要客户的产品需求放缓,现有主要客户未来市场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惠之星与主要客 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等,则惠之星的营业收入规模可能出现波动,进而对惠之星的盈利水平 产生不利影响。 惠之星2024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68.30%,惠之星供应商 集中度较高。若惠之星未能及时拓展新供应商,或现有供应商因政策或产能等原因不再向惠之 星销售原料,则惠之星的原材料供应可能出现波动,进而对惠之星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 前景。虽然对外投资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后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 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公司投资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长远发展战略及双方互补、合作共赢考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900,000.0 0元认购惠之星定向发行的923,409股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32.38元,本次认购投资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惠之星1.83%的股份。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66300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630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股数为 3663003股,已于2023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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