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9 长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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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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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0-24│ 13.71│ 8.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2│ 13.61│ 3550.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2│ 13.51│ 324.2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2│ 13.51│ 1913.50万│
├───────────┼───────────┼───────────┼───────────┤
│增发 │ 2023-10-20│ 13.65│ 4707.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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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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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000万平方米B│ 2.87亿│ 131.30万│ 1.24亿│ 103.87│ 8553.23万│ ---│
│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 │ │ │ │ │ │
│膜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9800.00万│ ---│ 9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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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132.66万│ 1214.77万│ 110.13│ -196.49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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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 │ 2.30亿│ ---│ 2.38亿│ 103.32│ ---│ ---│
│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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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40万平方米 │ 9174.00万│ ---│ 3986.51万│ 96.27│ 739.33万│ ---│
│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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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8892.00万│ 503.37万│ 4907.17万│ 55.19│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132.66万│ 1214.77万│ 110.13│ -196.49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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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片高端 │ 1962.00万│ ---│ 466.86万│ 103.29│ 201.20万│ ---│
│光学膜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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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 │ ---│ ---│ 2.33亿│ 100.11│ ---│ ---│
│酯基膜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083.96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07.83万│ ---│ 4707.8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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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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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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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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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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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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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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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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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27亿│人民币 │2022-08-18│2030-08-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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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2.52亿│人民币 │2022-03-24│2029-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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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4-07│2028-04-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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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08│2028-05-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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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10-16│2028-10-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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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29│2028-05-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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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02│2028-09-0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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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19.43万│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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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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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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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900,000.00
元认购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星”)发行的923,409股股份,
认购价格为每股32.38元,本次认购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之星1.83%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交易不能完成风险
本次认购惠之星股票事项,尚需经惠之星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
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方可实施。本次定向发行能否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
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取得同意定向发行的函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条件尚未全
部成就,公司尚未取得目标公司的股份,若交易无法达成,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2、目标公司技术迭代风险
由于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迭代快,产品创新属性强,产品朝着轻薄化、智能化等方向发
展,下游终端客户必然会对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供应商的要求越来越高,惠之星作为上游厂商
必须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改进工艺水平,才能满足消费电子类产品的市场需求。如果惠之星
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工艺技术的演进路线,不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
新产品,将面临订单减少、产品技术逐渐落后甚至被淘汰的风险。
3、目标公司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高的风险
惠之星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了88.95%,集中度较高。若
惠之星的客户结构未来未能继续优化、惠之星未能及时开拓并获取新的客户的业务增量,或现
有主要客户的产品需求放缓,现有主要客户未来市场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惠之星与主要客
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等,则惠之星的营业收入规模可能出现波动,进而对惠之星的盈利水平
产生不利影响。
惠之星2024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68.30%,惠之星供应商
集中度较高。若惠之星未能及时拓展新供应商,或现有供应商因政策或产能等原因不再向惠之
星销售原料,则惠之星的原材料供应可能出现波动,进而对惠之星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
前景。虽然对外投资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后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
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公司投资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长远发展战略及双方互补、合作共赢考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900,000.0
0元认购惠之星定向发行的923,409股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32.38元,本次认购投资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惠之星1.83%的股份。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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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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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66300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630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股数为
3663003股,已于2023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6833913股增加至29049691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663003股,非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868339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对应股份数量为36630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6%。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663003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
5月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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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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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
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
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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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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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宁波长
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规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本着审慎性原则,并聘请评估机构,对2024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8,364.4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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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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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
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943.6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86,247.2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01,496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99,88
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合上述情况,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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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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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一)回购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
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
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
3、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4-56205386
5、电子邮箱:ir@solartrontech.com
6、注意事项: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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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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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二、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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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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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和
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合计8205518股,其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
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
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
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回购专户证
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837029股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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