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9 长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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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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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4.70万│ 1086.81万│ 98.53│ -86.98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07.83万│ ---│ 4707.8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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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9800.00万│ ---│ 9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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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000万平方米B│ 2.87亿│ 131.30万│ 1.24亿│ 103.87│ 4545.98万│ ---│
│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 │ │ │ │ │ │
│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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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40万平方米 │ 9174.00万│ ---│ 3986.51万│ 96.27│ 454.56万│ ---│
│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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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 │ 2.30亿│ ---│ 2.38亿│ 103.32│ ---│ ---│
│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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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8892.00万│ 300.64万│ 4704.44万│ 52.91│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4.70万│ 1086.81万│ 98.53│ -86.98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0万片高端 │ 1962.00万│ ---│ 466.86万│ 103.29│ 132.44万│ ---│
│光学膜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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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 │ ---│ ---│ 2.33亿│ 100.11│ ---│ ---│
│酯基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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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083.9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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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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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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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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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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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料、辅材及支付因租│
│ │ │ │赁产生的水电气费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09 │
├──────┼────────────────────────────────────────┤
│关联方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料、辅材及支付因租│
│ │ │ │赁产生的水电气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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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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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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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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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12亿│人民币 │2022-08-18│2030-08-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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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2.53亿│人民币 │2022-03-24│2029-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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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4-07│2028-04-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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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29│2028-05-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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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990.00万│人民币 │2024-05-08│2028-05-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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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78.75万│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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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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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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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二、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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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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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和
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合计8205518股,其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
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
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
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回购专户证
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837029股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266993股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36个月期限即
将届满,且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
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
,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
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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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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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封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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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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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合肥
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
料及浙江长阳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169.3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的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
上述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
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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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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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将“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18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
酯基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
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
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将“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
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1、项目变更原因
本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下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宏观环境及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
,公司原有光学基膜产线毛利率不达预期,尽管自今年以来,公司原有光学基膜毛利率得到持
续改善,但考虑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外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决
定暂时缩减“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投资规模,将“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
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同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后续若
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情况确需扩充产能的,公司将另行审议并以自有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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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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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术开发项目完成后,未来商业化应用的进程受要素资源配置、政府政策、市场需求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给公司带来的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可用于固态或半固态电池用湿法隔膜已取得该行业头部客户小批量订单以及腰部客户
的企业订单,但鉴于市场需求尚未放量,收入金额较小,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或“乙方”
)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就共同参与固态电池复合膜开发签订技术开发合同。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是以物理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
构。研究方向以凝聚态物理为主,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软
物质与生物物理、理论和计算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超导、拓扑、纳米、表面、极端条件
等多个学科走在了世界科技最前沿;磁学、光学、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等诸多领域为国民经济
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物理所深耕各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科研成果。应用基础研究方面
,创造了CZTSSe太阳能电池14.9%认证效率的新世界纪录;开发了高能量密度可充放锂电池(7
11Wh/kg);钠电池和固态锂电池实现量产装车等。
物理所积极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在关键材料与技术应用方面突破壁垒,为国家安全
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源头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固态电池复合膜开发
委托人(甲方):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方(乙方):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一)项目的目标及要求
传统液态锂离子电池使用的有机溶剂具有易燃性、高腐蚀性且抗氧化性较差,无法解决锂
枝晶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限制了高电压正极、Li金属负极等高能量材料的使用,
目前已接近其能量密度上限(~300Wh/kg)。固态锂电池由于具有领先的能量和功率密度、高
安全性、宽温度适应性等诸多优势,是公认的下一代电池首选方案之一。然而,固态锂电池在
实际应用中面临离子电导率低和界面阻抗高两大难题,这与其核心部件固体电解质密切相关。
理想的固体电解质应满足高离子电导率、低的电子电导率、化学稳定性、界面相容性和机械强
度等要求。目前由于单一种类的无机固体电解质和聚合物固体电解质难以满足高性能固态锂电
池的要求,有机-无机复合固体电解质被认为是发展高能量密度固态锂电池的关键突破口。然
而,在实际应用中复合固体电解质难以充分发挥出有机相和无机相的优势,存在界面不兼容和
团聚现象,导致较低的离子电导率和较差的力学性能。本项目拟开发一种高孔隙率、高强度、
热稳定且超薄的多孔基膜材料,结合原位聚合工艺和基膜致密填充技术研发出兼具高离子电导
率、宽电化学窗口、高机械强度和优异界面相容性的复合导离子膜,在此基础上组装高能量密
度、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固态锂电池,推进固态电池的产业化进程。
本项目开发的多孔基膜材料在传统液态电池、半固态电池和全固态电池中具有普适性。多
孔基膜材料在液态电池体系中充当隔膜,具有离子传输桥梁作用;利用基膜致密填充技术制备
的复合导离子膜在固态电池体系中发挥固体电解质的功能。通过调控复合填料的成分,本项目
制备的复合导离子膜可与石墨负极、硅碳复合负极、复合金属锂负极为主的高能量密度负极材
料以及磷酸铁锂、钴酸锂、三元材料、富锂材料等高电压高容量正极材料匹配使用。在上述应
用中,将主要通过采用干法/湿法拉伸工艺、静电纺丝技术、激光打孔等技术制备高性能基膜
本体材料,研究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填料颗粒、锂盐等材料的本征特性制备具有高离子电导
率和抗氧化性的复合填料,探索电化学稳定且热安全的单体材料,优化引发剂及引发条件提高
固化率,形成一套定向可调控的多功能复合膜标准生产流程并实现批量生产。
(二)研究开发经费、报酬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400.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其中,研究开发费400.00
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以上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技术开发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其它费用。
(三)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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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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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
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
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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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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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26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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