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02 海创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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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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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30│ 42.92│ 9.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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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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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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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2.02亿│ 0.00│ 2.09亿│ 103.37│ ---│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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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6.25亿│ 0.00│ 2.09亿│ 103.37│ ---│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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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研发项目 │ 14.29亿│ 2547.97万│ 5.15亿│ 82.22│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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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研发项目 │ 6.27亿│ 2547.97万│ 5.15亿│ 82.22│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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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储备资金 │ 4.50亿│ 2538.50万│ 1.71亿│ 10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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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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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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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基本情况
HP515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口服高选择性,高活性THR-β(甲状腺激素受体β亚型)
激动剂,HP515片能直接作用于THR-β激活下游基因转录,通过增强肝细胞脂质代谢活性、提
高肝脏脂肪代谢、降低脂毒性达到对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的改善效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
内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HP515于2024年8月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代谢性脂肪性肝炎(MASH),并
于2024年9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用于代谢性脂肪性肝炎(MASH)。公司已完
成HP515的I期临床试验,结果证明HP515在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方面均
达到预期。
二、MASH适应症简介
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MASLD或MAFLD)是遗传易感个体由于营养过剩和胰岛素抵抗引起的
慢性进展性肝病,疾病谱包括代谢相关脂肪肝、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及其相关纤维化和肝硬
化。MASH是MASLD的较严重亚型,是一种潜在的进展性肝病,患者肝脏肿大,肝脏脂肪变性,
炎症反应增加,肝纤维化增加,进一步可发展为肝硬化、肝细胞癌及死亡。MASLD,是全球最
常见的慢性肝病,普通成人患病率在6.3%-45%,其中10%-30%为MASH。中国在内的亚洲多数国
家MASLD患病率处于中上水平(>25%)。全球范围内MASH的患病率为3%-5%,死亡率25.56%,
美国成人MASH患病率可达5.8%5。患病率变化与肥胖症、2型糖尿病、代谢综合征流行趋势相平
行,预计到2030年,中国MASH患者数量将达到4830万,美国MASH患者可达2700万。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MASH市场预计于2030年将达到322亿美元,中国MASH药物市
场预计于2030年将达到355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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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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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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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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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
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除金融类企
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利润滚存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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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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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
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
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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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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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
置资金,增加资产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
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授权事项与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
同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开展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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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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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及资
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分次向与公司有长期合作意向的优质商业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
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授信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
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一次或分次向银行申请融资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授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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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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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3725.26万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13906.4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415.42万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
分配条件,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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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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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原指定洪立斌先生、赵洞天先生为保荐代表人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法定持续督导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完毕,中信证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鉴
于赵洞天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调离中信证券,已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其
后续工作由中信证券指定王天祺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
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洪立斌先生和王天祺女士,持续督导
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
会对赵洞天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天祺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先后负责或参
与汉邦科技科创板IPO、洁美科技非公开、洁美科技可转债、星源材质非公开、湘电股份非公
开、长源电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王天祺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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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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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拟用于治疗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
(MASH,曾用名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的HP515临床IIa期试验(以下简称“该研究”
)于近日已完成全部参与者入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HP515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口服高选择性THR-β(甲状腺激素受体β亚型)激动剂,H
P515片能直接作用于THR-β激活下游基因转录,通过增强肝细胞脂质代谢活性、提高肝脏脂肪
代谢、降低脂毒性达到对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的改善效果。HP515于2024年8月获得中国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代谢性脂肪性肝炎(MASH),并于2024年9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的批准用于代谢性脂肪性肝炎(MASH)。
公司已完成HP515的I期临床试验,初步数据显示,HP515在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
药效动力学方面均达到预期。在40mg、60mg及8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4天的条件下,SHBG(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较基线呈现显著剂量依赖性上升。在80mg剂量下,给药14天后SHBG增幅达
176%,表明HP5152通过激活人体内THR-β受体发挥药理作用。同时,经HP515治疗后多项血脂
指标获得显著改善: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TC(总胆固醇)、ApoB(载脂蛋白B)较
基线呈现显著剂量依赖性下降。在80mg剂量下,LDL-C降幅达到39%、TC降幅达28%、ApoB降幅
达41%。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该研究是一项评估HP515在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参与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
、药效学的临床试验,并于近日成功完成全部参与者入组。该试验是一项随机、双盲、平行分
组、安慰剂对照的关键性研究,主要终点为通过MRI-PDFF测定,第12周时肝脂肪分数较基线变
化的百分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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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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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7.38万元,同比增加2030.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3668.75万元,同比减亏6280.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16736.82万元,同比减亏5014.17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1470.03万元,
同比减少3.4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6412.38万元,同比减少10.7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首个1类新药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
目号:HC-1119)于2025年5月获批上市销售取得药品销售收入所致。
2025年12月,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成功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该目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因产品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在2025年末对经销商库存
进行价格补差以及部分省份改变营销模式更换经销商致少量退货等原因的综合影响下,2025年
度营业收入2067.3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合理规划研发投入、优化研发管线,同期研发管线阶段不同投入不同,公
司2025年度研发费用11368.62万元,较上年同期17403.17万元,同比减少34.68%;同时,公司
处于药品上市商业化前期拓展阶段,需投入较多的前期市场拓展和学术推广活动费用,销售费
用增加;以及股权激励到期解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及收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
期增加。因此,公司2025年度仍未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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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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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
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川许2026035),认定公司本次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
、生产线“软胶囊剂(抗肿瘤药)[氘恩扎鲁胺软胶囊(国药准字H20250029)],软胶囊车间,
软胶囊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规定。本次检查通
过后,公司相应完成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凤凰路558号
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软胶囊剂(抗肿瘤药)[氘恩扎鲁胺软胶囊(国药准字H20
250029)],软胶囊车间,软胶囊生产线检查结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及相关附录规定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变更的事项为:该企业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
区凤凰路558号;增加生产范围软胶囊剂(抗肿瘤药),并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分类码由
“Bh”变更为“Ah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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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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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5,000.00万元到-12,5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
减少4,948.35万元到7,448.35万元,同比减亏24.81%到37.34%。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00.00万元到-12,500.00万
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4,949.57万元到7,449.57万元,同比减亏24.81%到37.34%。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500.00
万元到-15,5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3,250.99万元到6,250.99万元,同比减亏14.95%
到28.74%。
4、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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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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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92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06269.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99511.33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
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以下简称“第一次调整”),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2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0)。
为了加快公司药物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子项目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第二次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
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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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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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WEI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
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代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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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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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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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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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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