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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68830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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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06 均普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 2.70亿│ 5909.00万│ 1.95亿│ 72.22│ ---│ ---│ │地项目(一期)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30亿│ ---│ 2.30亿│ 100.00│ ---│ ---│ ├─────────┼──────┼─────┼─────┼─────┼─────┼──────┤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 1.50亿│ 3689.00万│ 3982.00万│ 26.55│ ---│ ---│ │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 │ │ │ │ │ │ │人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 │ ---│ ---│ 2.00亿│ 29.9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9-09 │交易金额(元)│12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PIA Automation USA Inc.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DVS KOREA LIMITED │ ├──────┼────────────────────────────────────────┤ │卖方 │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 │ ├──────┼────────────────────────────────────────┤ │交易概述 │交易概述: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第二届董│ │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同意公司通过PIAAutomationHoldingGmbH(以下简称“PIAHolding”)将持有的PIAAut│ │ │omationUSAInc.(以下简称“PIA美国”)100%股权出售给DVSKOREALIMITED(以下简称“DV│ │ │S”)。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PIA美国股权,PIA美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内。 │ │ │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 │易标的股权转让款为120万美元(大写:美元壹佰贰拾万元整) │ │ │ 1、DVSKOREALIMITED │ │ │ 公司名称:DVSKOREALIMITED │ │ │ 公司性质:PrivateCompany │ │ │ 公司编号:1104892 │ │ │ 公司董事:XIANGLEIDU │ │ │ 注册资本:10000HKD │ │ │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5日 │ │ │ 注册地址:UNITC,15/FHUACHIAOCOMMERCIALCENTRE,678NATHANROAD,MONGKOK,KOWLOON,H│ │ │K(香港) │ │ │ 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与PIA美国相关往来款的支付安排,在公司与DVS│ │ │磋商过程中,交易双方未能在支付期限和买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方面达成一致。为了保护│ │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终止后,PIA美国将保持纳 │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波均普智│PIA Automa│ 1.49亿│人民币 │2023-09-27│2025-06-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制造股份│tion Holdi│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ng GmbH │ │ │ │ │ │ │ │ ├─────┼─────┼─────┼────┼─────┼─────┼────┼───┼───┤ │PIA Automa│PIA Autom│ 5323.62万│人民币 │2022-03-02│2023-05-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tion Hold│ation USA │ │ │ │ │担保 │ │ │ │ing GmbH │Inc. │ │ │ │ │ │ │ │ ├─────┼─────┼─────┼────┼─────┼─────┼────┼───┼───┤ │宁波均普智│均普工业自│ 3000.00万│人民币 │2022-06-14│2026-06-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制造股份│动化(苏州│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宁波均普智│均普工业自│ 2500.00万│人民币 │2023-10-19│2024-10-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制造股份│动化(苏州│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宁波均普智│均普工业自│ 745.80万│人民币 │2022-04-28│2023-02-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制造股份│动化(苏州│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宁波均普智│均普工业自│ 1.63万│人民币 │2022-05-27│2023-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制造股份│动化(苏州│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19│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宁波均普智 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 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 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 2024-04-19│其他事项 ──────┴──────────────────────────────────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4-04-19│委托理财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 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25000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 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2024-04-19│其他事项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4年4月1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 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建整体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少量调整,相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相关研发待进一步投 入。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购置 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5年3月。 ──────┬────────────────────────────────── 2024-04-19│其他事项 ──────┴────────────────────────────────── 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的综合考 虑;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08478.10元,2023年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2511041.4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1753951.2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的综合考 虑。 ──────┬────────────────────────────────── 2024-03-1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181102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110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 7万股,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 本92121.21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22828.2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810. 2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78.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18.01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22.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均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其中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1181102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22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1-30│对外担保 ──────┴──────────────────────────────────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 联方; 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不超过43000万元。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全资 孙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和50000万元保函额度 (包含原授信到期后续期),并为综合授信和保函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3000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9日,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2024年业务经营稳步运行,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 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 资)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 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和50000万元保函额度(包含原授信到期后续期),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 等方式。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 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2024-01-29│其他事项 ──────┴────────────────────────────────── 一、2023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808.72万元。 ──────┬────────────────────────────────── 2024-01-27│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德国某全球头部车企奥地利斯太尔工厂电驱装配线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金额:约4-5亿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合同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 公司在新能源智能汽车电驱装配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项目终验情况,预计将会在未来三年 对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 ,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 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PIAAutomationAustriaGmbH(以下简称“PIA奥地利”)于近日与德国某 全球头部车企奥地利斯太尔工厂(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电驱装配线项目供货合同,合同 金额约为4-5亿元人民币。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 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基本情况 1、合同双方 甲方:公司全资子公司PIAAutomationAustriaGmbH 乙方:德国某全球头部车企奥地利斯太尔工厂 2、合同标的情况 本项目是根据技术文件确认函确定的新技术电驱工艺方案,为德国某全球头部车企奥地利 斯太尔工厂交付电驱装配线项目供货合同。 3、合同金额: 约4-5亿元人民币。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事项作出明确 的规定,双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2023-11-01│股权回购 ──────┴────────────────────────────────── 2023年10月31日,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 为0.0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 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31日,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 为0.0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 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3-09-22│其他事项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 郭婷艳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郭婷艳女士因工作安排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 书职务,辞任后,郭婷艳女士仍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郭婷艳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郭婷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 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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