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07 中润光学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润扬基金 │ 1800.00│ ---│ 45.00│ ---│ -29.26│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 2.69亿│ 546.52万│ 5630.78万│ 20.93│ 976.20万│ ---│
│造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1200.00万│ 2400.0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剩余超募资金 │ ---│ ---│ ---│ ---│ ---│ ---│
├─────────┼──────┼─────┼─────┼─────┼─────┼──────┤
│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 5629.24万│ 566.70万│ 2693.28万│ 47.84│ ---│ ---│
│心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0.00│ 8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9│其他事项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润光学”)于2024年10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
头智能制造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
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
“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规模及用途的变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8-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8月2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800.00万股的2.272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8月26日为授予日,以10.36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月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4-033)。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4-034)。
6、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8-10│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
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8月26日召
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朝晖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注册会计师,教授。
1991年8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宁波市栎社乡初级中学教师、杭州商学院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5月至2019年1
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
中润光学独立董事。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
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
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4-08-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65047.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950834.5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76621647.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
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
,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00.
0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43.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
2024-07-10│其他事项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8)。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
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韦军和
周宸宇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由于天健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周宸宇不再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委派王佳婧接替周宸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韦军和王佳婧。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婧2016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4月开始在天健所执业
。
王佳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
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嘉兴中润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经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沈飞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
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附件:沈飞燕女士简历
沈飞燕女士,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2年10月起至2024年4月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会计、财务组长、财务副课长、财务课
长。拟任中润光学内审负责人。
截止公告披露日,沈飞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嘉兴尚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012%。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拟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
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共涉及50人。
──────┬──────────────────────────────────
2024-04-27│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
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及授信银行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
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内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1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
二个月之后,使用超募资金1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承诺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兴
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
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前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
隔12个月后方能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0.3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
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
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光学”)为积极响应科创板
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专项行动倡议,认真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
念,秉承“以创新带动行业,以科技创造价值,以品质服务客户”的企业使命和“市场为先、
研发为尖、技术为精、品质为本、制造为根、人才为基”的经营方针,不断完善经营管理、规
范组织治理体系并积极回馈投资者。为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断促进公司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特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
,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光学科技,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学科技产业,是一家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镜头产
品和技术开发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智能化、信息化、工业化时代日益增长的图像、视频采集
需求提供高质量成像产品和专项技术开发服务。凭借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公司产品类型和应
用领域不断丰富,已经在智慧监控及感知、智能检测及识别、视频通讯及交互、高清拍摄及显
示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系列化产品及核心技术积累。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光学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继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进一步开发
更多新产品、开拓更多新领域,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全面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一步开发更多新产品,开拓更多新客户
经过多年实践和积累,公司在精密光学镜头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精密检测方面积累多
项核心技术,研发设计和制造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在实现高速精准变焦、超高清、超低照度、
红外共焦、自动聚焦等性能的同时仍具有小型轻量化、高可靠性、抗振动等特点,受到了客户
的广泛认可并有力推动了下游领域的技术变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监控及感知领域、智
能检测及识别领域、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和视频通讯及交互领域,在各应用领域均取得了一定
的市场地位。
2024年公司将继续抓住下游新兴行业不断增长的需求,凭借自身技术实力,从高难度及高
附加值市场开始渗透,不断开发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兴产品。
在智慧监控及感知领域,继续保持公司在超高清、超长焦、大倍率变焦镜头技术和产品的
领先优势,不断开发中小倍率变焦镜头、玻塑混合镜头、全塑镜片镜头、红外热成像镜头等产
品,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
在智能检测及识别领域,进一步加强无人机镜头的开发力度和客户开拓力度,夯实医疗检
测类产品的技术和应用,并面向工业检测领域开发更多核心产品,进一步服务于半导体检测等
机器视觉客户。此外,在提升扫地机器人激光雷达光学器件、智能座舱检测识别镜头市场占有
率的同时,进一步开发面向智能家居、智能驾驶领域的产品。
在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依托已经开发的8K全画幅电影镜头,将8K超高清技术进一步应用
于多个产品和领域,开发8K广播级变焦镜头、8K超高清监控镜头等产品,保持在8K超高清产品
方面的优势。同时将积极布局可交换镜头、全景相机镜头、行车记录仪镜头等众多高清拍摄领
域产品开发并开拓相关客户。
以及进一步扩大激光投影显示类产品线,在原有超短焦激光电视镜头基础上,开发更多适
用于高流明激光投影类产品的光学镜头。
在视频通讯及交互领域,在已有视讯会议变焦镜头技术上,进一步开发出了全景视讯会议
镜头,同时已经具备了VR核心光学器件的开发和生产能力,今后将持续开发视频通讯和交互领
域客户资源,提升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坚持“聚焦战略客户、培育优质客户、挖掘潜力客户”的营销策略,规划精准高效,
优质客户放量,高端产品增量,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客户、重点项目的培育和开发,快速实
现客户和配套产品迭代升级。公司一直承接各个行业和领域龙头客户的技术开发需求,与其保
持稳定深入的合作、为其提供光学镜头定制服务,积累了大华、海康、大疆、华为、维海德、
Motorola、Amazon、Avigilon、Bosch、Truen、Wonwoo、Hamamatsu、Panasonic、Fujifilm、
Kyocera、CBC、NHK等众多国内外头部企业核心客户群,并持续扩大核心客户资源。2024年,
公司将进一步开拓更多新的客户,尤其注重新领域方面的客户及海外客户的开发,进一步提升
新产品收入占比。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
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
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