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09 恒誉环保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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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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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 3000.00│ ---│ 6.98│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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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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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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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 1.85亿│ 4309.51万│ 1.80亿│ 89.70│ ---│ ---│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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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 1.50亿│ 1003.04万│ 1.08亿│ 71.89│ ---│ ---│
│业园(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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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 3203.28万│ 3.82万│ 72.39万│ 4.52│ ---│ ---│
│心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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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804.64万│ ---│ 6804.6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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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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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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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7,421,581.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8,243,733.2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88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80,010,7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609,4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87,311.6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金额占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1%。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609,46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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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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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1.892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1.5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
10月8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6.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21.89
28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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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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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将于20
24年10月24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
8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牛学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牛学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牛学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
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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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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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宏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
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宏青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姜宏青:女,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海洋大
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5年至1993年,任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教
师;1993年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在《会计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专业文章,多次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
秀成果奖。曾任财政部首届政府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曾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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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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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4年8月3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
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
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
限不超过1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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