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09 恒誉环保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03│ 24.79│ 4.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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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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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 3000.00│ ---│ 6.98│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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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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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 ---│ 0.00│ 1.81亿│ 89.98│ ---│ ---│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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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 ---│ 0.00│ 1.24亿│ 82.30│ ---│ ---│
│业园(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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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 ---│ 8.39万│ 221.91万│ 13.85│ ---│ ---│
│心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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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6804.6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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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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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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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山东合晟环│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25│2028-06-25│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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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河南城市发│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0-17│2035-12-21│一般担保│否 │是 │
│保科技股份│展投资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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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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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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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恒誉科技,变更后扩位证券简称:恒誉科技;股票证券代码“68
8309”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6年8月14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恒誉
环保”变更为“恒誉科技”,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恒誉环保”变更为“恒誉科技”,主要基于公司科创属性突出,近三
年因业务模式升级导致业务全链条升级,科技属性进一步加强,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连续化热裂解/热解高端装备(以下简称“高端装备”)研发、制造
与销售,近年来,公司业务全面升级,并通过并购、新建产业项目等举措,形成高端装备研发
、制造、销售、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的新业态,业务已横跨高端装备制造、废轮胎资源
化、污油泥处置、尾矿高端新材料四大细分行业,覆盖有机固废、有机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大领域。目前业务布局已通过跨省布局多个生产及运营项目,构建起子公司专业化独立运营
、母公司统筹投资与管控的集团化组织架构。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局限于
单一环保赛道,已不能客观、完整反映公司全产业链、跨区域、多元化业态的集团化实际经营
格局。
为更好的贴合公司现有科创属性、业务模式、公司规模等,并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
,增强品牌一致性,进一步支持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
现拟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变更后有利于公司投融资、银行授信、产业并购、园区
落地等经营活动开展,平滑单一装备销售周期性波动,强化全产业链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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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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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油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油普”)拟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贷款,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大庆油普资信状况良好,不
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且大庆油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
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大庆油普少数股东陈皓然以其持有的大庆油普49%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作
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之反担保;同时,陈皓然就公司因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在49%的限额
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大庆油普提供不超过5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证担
保。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
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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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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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障运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
及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及市场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债券及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应对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风险等级、投资范围、期限及流动性等进行严格评估和筛
选,并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投资标的,确保投资规模及风险水平与公司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
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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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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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
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综合授
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合理决定。本次授
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召开相应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
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基于公司及相关所属公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
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作出的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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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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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
至2026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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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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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普利街绿地中心48层恒誉环保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牛斌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牛晓璐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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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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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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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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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员工持股
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银晟投资”)持有公司50
26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
2023年7月14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持股平台因员工自身资金需求,拟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近日,公司收到员工持股平台通知,截至2026年5月29日,银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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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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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大庆油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油普”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誉环保”或“公司”)拟通过
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合计向其投资2558.7741万元并取得大庆油普51%股权,对其形成控制并
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并表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损失
或资产减值风险。
2、交易条件未满足风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对交割前提条件、交割后事项等作出了明确
约定,若交割条件未被满足,存在无法交割或违约的风险。
3、业绩承诺不达标风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存在业绩承诺条款,鉴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的实现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业绩承诺不能达标
的风险。
4、其他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完成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签署《大庆油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拟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大庆油普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合计
投资2558.7741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大庆油普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
战略层面,根据公司双轮驱动(设备销售+项目运营)的战略规划,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自
主运营产业项目的规划布局与产能建设,尤其围绕产业项目下游产品的品质提升与应用拓展开
展系统研究,搭建覆盖“废源整合、技术研发、高端装备制造、项目运营、下游裂解产物深加
工提质销售”的热裂解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生态。
大庆油田是我国石油工业标杆之一,当地存有大量污油泥处置企业。目前,在国家环保处
置标准提升实施及环保督察力度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污油泥处置工艺及处置效果仍具有较大
提升空间。该项目将使用公司工业连续化高端热解生产线,在安全、环保、连续化、高效的综
合处置性能保障下,将更加符合行业及地区的发展趋势,其建成后将成为大庆市油泥处置行业
的标杆。
其次,大庆油普原股东在大庆从事污油泥处理多年,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区域性资
源优势。在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基础上,将结合恒誉环保污油泥处置技术装备产业的综合性优
势,对当地污油泥进行高效处置,通过产业项目的不断发展成熟,进行产能与规模的综合性发
展与复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
、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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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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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普利街绿地中心48层恒誉环保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牛斌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牛晓璐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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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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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山东山发绿
色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发绿色”)持有公司4003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04%。上述股份于2023年9月份通过协议转让获得,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发
绿色》。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发绿色《关于告知股东减持计划的通知函》,因自身资金规划需求,拟
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794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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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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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3434367.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7613064.8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79401269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
498215.7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
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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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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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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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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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
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
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锦
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
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宗磊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于
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
会授权管理层依据相关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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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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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10万吨/年轮胎热裂解资源化综合利用扩产项目
投资金额:约2.2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变更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项
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风险。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国际环境变化、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
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或项目
效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本次预计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若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或融
资渠道受限,可能对现金流产生阶段性压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合晟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晟环保”)此次投资扩产项目是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落地的重要举措,
旨在持续发展轮胎热裂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规模、市场、行业等多重效益效应,把握行业
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夯实行业主导地位。目前,合晟环保轮胎热裂解资源
化综合利用项目现有处置量6万吨/年,拟投资扩产处置量10万吨/年,扩产完成后,合晟环保
处置总量为16万吨/年,预计投资总额约2.2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增资扩产10万吨/年轮胎热裂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投资标的概况
合晟环保轮胎热裂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现有处置量6万吨/年,拟投资扩产处置量10万吨
/年,扩产完成后,合晟环保处置总量为16万吨/年。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次投资扩产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晟环保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公司需为合晟环保提
供担保,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合晟环保已通过自有资金取得项目所需土地,并办理部分项目备案手续,后续将按计
划积极推进项目进展。
(4)项目可行性
依托恒誉环保先进热裂解技术与高端装备赋能,合晟环保裂解再生油、炭黑产品品质优异
、附加值高,具备良好的绿色市场溢价,市场认可度显著,目前裂解产品需求量巨大,供需缺
口持续扩大,合晟环保现有6万吨/年处置产能已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升级势在
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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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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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银晟投
资”)持有公司5026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股份,并已于2023年7月14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平台因员工自身资金需求,拟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减持
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
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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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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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
册会计师文冬梅(项目合伙人)、邸洁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莫伟为项目质
量复核人。由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王锦接替邸洁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
完成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文冬梅(项目合伙人
)、王锦,项目质量复核人莫伟。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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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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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418.44万元,同比增长89.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3593.25万元,同比增长106.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3311.29万元,同比增长139.35%;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02299.04万元,同比增长11.
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7234.11万元,同比增长4.69%。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依托先进的技术与装备能力,不断拓展海外销售市
场,高端装备(大型工业连续化热裂解装备)销售订单持续增长;公司运营项目稳中有升,持
续稳健贡献收益。具体表现如下:
(1)公司持续深化“设备销售+项目运营”双驱动协同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和商业模式,逐步实现以装备制造驱动项目运营,推动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2)公司依托先进的技术与装备能力,成功达到海外严苛的安全环保排放标准,赢得了
海外客户高度认可,实现了大额订单增加和老客户复购提升,并在项目收益、业务配套及市场
影响力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了有力支持,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
(3)项目运营业务持续贡献稳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各运营项目保持平稳运行,经营
稳健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运营服务收入。
(4)订单储备支撑业绩预期。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持续增长,在手订单规模态势良
好,产品广受客户认可,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为公司业绩增长形成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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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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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556.4
5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1,814.29万元,同比增长约104.14%。
(2)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273.60万元,与上年同
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1,890.16万元,同比增长约1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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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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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双方达成调解;案件二公司已撤回起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案件二均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暂计为7029568.00元;案件二涉案金额暂计为4283520.00元
。(以上涉案金额均不包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遂溪县人民法院民
事调解书。本次达成和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和解协议顺利履行,公司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将对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和解协议未能顺利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
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
不受侵害,以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畅环境”)为被告向遂溪县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并收到遂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及调解情况
公司对案件一与案件二一并综合考量,与同畅环境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撤回案件二
的起诉,并就案件一达成调解。近日,公司收到遂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
5}粤0823民初4392号),经过法院调解,公司与同畅环境达成调解如下:
同畅环境已向公司支付的3880000.00元《废旧轮胎废旧塑料裂解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预付
款变更为《含油污泥热相分离处置工程设备采购合同》设备款,抵扣相应应付款项和违约金,
剩余款项将分多笔款向公司支付。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同畅环境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双方在
《含油污泥热相分离处置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线下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纠纷争议及未决事项。本
次案件受理费30503.49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5680元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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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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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09464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0010733股的比例为0.7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80010733股变更为79401269股,注册资本由80010733.00元变更为79401269.00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12月2日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
,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自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通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
2023年3月1日,公司完成此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9464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7977.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
,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上述债
权申报期限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
12月2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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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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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反诉已立案受理,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反诉货款20160000元及损失20000000元(以上涉案金额均不包含诉讼费、保
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
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
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反诉的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8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百禾循环科
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安徽翔普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百禾”)签订《货物销售
合同》,合同总价28800000元。根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安徽百禾应在出具《货物验收确认
书》之日起5日内支付验收进度款2880000元,出具《货物验收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剩
余款项5760000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公司向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百禾
支付验收进度款288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违约金暂计1641600元。公司已收到法院受
理案件的通知,案号(2025)皖0323民初4898号。
公司向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安徽百禾向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安徽百禾反诉公司的《应诉通知书》【(202
5)皖0323民初4898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
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原告:安徽百禾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固镇开发区纬四路3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3MA2URTR22T
反诉被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斌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9889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07874072767
(二)反诉请求
(1)判令解除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和2024年7
月18日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2)判令反诉被告取回货物,反诉被告退还
反诉原告已支付货款20160000元;
(3)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损失20000000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反诉被告诉反诉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法院受理。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22年2月2
8日签订一份《货物销售合同》,由反诉原告向反诉被告采购货物,合同总价人民币28800000
元。2024年11月19日,双方确认货物已安装完成。反诉原告认为货物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关
标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反诉原告要求依法解除合同,要求反诉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所
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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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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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400万美元(约合9970万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公司确认收到客户第一笔款
项后生效。目前,公司已收到客户第一笔款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交易属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预计可能将会对公司2026-2027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
同而对上述合同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期间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
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与国外某客户签署了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4
00万美元(约合997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公司已履行了
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基于订单的保密要求和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本次交易中客户名称、合同详情等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按照规则披露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致不
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对本次交易的
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一)合同标的情况
1.装备名称:工业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线
2.合同总金额:1400万美元(约合9970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交易方:国外某客户
2.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对方的相关信息与合同内的相关信息脱
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次合同交易方为国外某客户,系公司老客户,截至目前,该客户已与公司累计签订过三
次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此次为该客户与公司签订的第四次销售合同。
该客户与公司签订的第三次销售合同已于2025年7月完成签署,合同总金额为850万美元(
约合6050万元人民币(含税)),该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合同已按照约定履
行。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金额:1400万美元(约合997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合同履行地点:客户指定的地点
3.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公司确认收到客户第一笔
款项后生效。目前,公司已收到客户第一笔款项。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条款:合同对货物规格、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交付验收、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等均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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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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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案件二一审均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案件二均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暂计为7029568.00元;案件二涉案金额暂计为4283520.00元
。(以上涉案金额均不包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在
本次诉讼案件中为原告,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起诉情况
案件一: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与广东同畅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畅环境”),于2020年9月9日签订《同畅环保科技船舶废物处
理利用中心项目含油污泥热相分离处置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21760000.00元。公司
已如约履行合同,并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同畅环境出具的《验收确认书》,但同畅环境未如
约支付合同款项,至今拖欠合同款项6528000.00元。公司已向遂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
到遂溪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案号(2025)粤0823民初4392号。
案件二:公司与同畅环境于2021年12月6日签署了签订《废旧轮胎废旧塑料裂解项目设备
采购合同》,合同总价19400000.00元。同畅环境在向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3880000.00元后,
公司如期完成设备50%制造,但同畅环境未支付第二期款项3880000.00元。公司已向遂溪县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遂溪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案号(2025)粤0823民初6006号。
(一)案件一:公司诉同畅环境买卖合同纠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6528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截至2025年5月31日,逾期赔偿金已达50
1568.00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20年9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同畅环保科技船舶废物处理利用中心项目含油污泥热相
分离处置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3万吨/年含油污泥热相分离生产线2台/套
,总价21760000.00万元。原告已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设备。2022年12月23日,
被告出具《含污油泥热相分离生产线(热解生产线)验收确认书》,被告确认原告提供的“3
万吨/年含油污泥热相分离生产线”符合合同相关要求,验收合格。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约定,
生产线质保期已于2023年12月23日届满。原告多次致函要求被告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欠付款
项,但是被告至今未能履约。
(二)案件二:公司诉同畅环境买卖合同纠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388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截至2025年5月31日,逾期赔偿金已达40
3520.00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21年12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废旧轮胎废旧塑料裂解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被
告向原告采购工业连续化废塑料裂解生产线1台/套、工业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线1台/套,总
价款19400000.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第一笔合同款3880000.00元。原告完成
设备50%制造后于2022年7月8日向被告发送函件进行告知,但被告未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五日内
出具货物制造完成50%确认书且未支付第二笔合同款3880000.00万元。原告多次致函要求被告
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欠付款项,但是被告至今未能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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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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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609464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6094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76%,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80010733股变更为79401269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8001.
073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7940.12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7日和2025年10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楼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
日即2025年10月15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1-8619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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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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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
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2022年回购方案剩余回购股份609,464股用于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010,733股变更为79,401,269股,注册资
本由80,010,733.00元变更为79,401,269.00元。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
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010,733股变更为79,401,269股,注册资本由80,010,733.00
元变更为79,401,269.00元。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
22)。
2、2022年6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3、截至2023年3月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9,464股,占公司总股
本80,010,733股的比例为0.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15.21元/股,回
购均价16.4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7,977.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综合考虑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上述回购股份36个月
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0
9,46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
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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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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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公司电子邮箱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电子邮箱:corrine@niutech.com
变更后电子邮箱:ir@niutech.com.cn
变更后的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电子邮箱不再使用。除上述变更外,
公司办公地址、公司网址、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新的电子邮箱与公司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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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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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济南恒誉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按
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宏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召
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9)。
4、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5、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70,000股。
2、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16480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4,464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4,464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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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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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5年8月2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
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
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
限不超过1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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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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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金额:2758万美元(约合1.98亿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公司确认收到客户第一笔款
项后生效。目前,公司已收到客户第一笔款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交易属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预计可能将会对公司2025-2026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将持续提升公司在欧美市场废塑料热裂解技术输出与装备销售,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热裂解技术
装备市场的领先地位,助力国内外废塑料化学循环领域的推动与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
而对上述合同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
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与英国某客户签署了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
58万美元(约合1.98亿元人民币(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公司已履行
了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济南恒誉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标的情况
1.装备名称:工业连续化废塑料热裂解生产线
2.装备处置规模:6万吨/年
3.合同总金额:2758万美元(约合1.98亿元人民币(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英国某客户
2.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对方的相关信息与合同内的相关信息脱
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业
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金额:2758万美元(约合1.98亿元人民币(含税))
2.合同履行地点:英国
3.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公司确认收到客户第一笔
款项后生效。目前,公司已收到客户第一笔款项。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条款:合同对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付款条件及方式、检验及验收、包装与标记、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保密条款、特别条款、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做了明确的
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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