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12 燕麦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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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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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 2.54亿│ ---│ 1990.99万│ 100.00│ ---│ ---│
│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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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万│ ---│ 26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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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400台/套智能 │ 2.96亿│ 6420.89万│ 3.22亿│ 108.97│ ---│ ---│
│化测试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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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超募资金 │ 6191.5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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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5亿│ 1980.50万│ 1.05亿│ 6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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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 │ 1.30亿│ ---│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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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400台/套智能 │ ---│ 6420.89万│ 3.22亿│ 108.97│ ---│ ---│
│化测试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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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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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交易金额(元)│385.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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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新加坡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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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AXIS TEC PTE.LTD.6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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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YANMADE ELECTRONIC PTE.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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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LLIPSIZ LTD、Vincent Ong Sin Liang、Low Chee W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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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YANMADEELECTRONICPTE│
│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燕麦")以自有资金收购ELLIPSIZLTD(以下简称"Ellipsiz公司")│
│ │、VincentOngSinLiang先生(以下简称"Vincent")和LowCheeWee先生(以下简称"Low")合│
│ │计持有的AXISTECPTE.LTD.(以下简称"AxisTec公司")的67%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为385.92 │
│ │万新加坡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11月29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
│ │2072.85万元。 │
│ │ 2024年12月18日,AxisTec公司已于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完成股东信息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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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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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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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7.5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合计302.15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5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4.39%;预留授予47.15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5.61%。
3、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5.61元,即满足
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6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8人,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7
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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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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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3-028),确定以2023年7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因公司本次分红
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95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4-017),确定以2024年6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因公司本次分红
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917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为9.02元/
股(9.02元/股≈9.60元/股-0.1958元/股-0.391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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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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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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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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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22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
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合计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预留授予8
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调整后):9.02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02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2人,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为45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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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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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
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人员中有3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离职后又入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2人调整为102人,作废39.2万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
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中有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决定作
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972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172万股,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0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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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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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
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等融资品种,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
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开户、销户等
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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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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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
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
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
务中心负责。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
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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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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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
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96,306,101.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0,686,0
23.21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4,848,53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总数为3,021,5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913,506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63%。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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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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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1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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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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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芯”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
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相关企
业的投资。该基金的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具有协同性。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本轮募集完成后,华科致芯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
民币30900万元,其中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华科致芯6.47%的财产份额。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相关风险提示:
1、基金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
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华科致芯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
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华科致芯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
、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
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华科致芯运营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
险因素。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
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
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
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
势,促进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与完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华科致芯6.47%的财产份额。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
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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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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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YANMADEELECTRONI
C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燕麦”)以自有资金收购ELLIPSIZLTD(以下简称“Ellipsiz公
司”)、VincentOngSinLiang先生(以下简称“Vincent”)和LowCheeWee先生(以下简称“L
ow”)合计持有的AXIS-TECPTE.LTD.(以下简称“AxisTec公司”)的67%股权,本次交易对价
为385.92万新加坡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11月29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
人民币2072.85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要经中国及新加坡相关政府机构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方能实施,存在有关政
府机构审批不通过的风险,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为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作出的决定,预计对公司的短期业绩不会产生明显
的积极贡献。
3、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面临商誉减值、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燕麦以自有资金收购Ellipsiz公司、Vincent先生和Low先生
合计持有的AxisTec公司的67%股权,本次交易总购买价格为
385.92万新加坡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11月29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
民币2072.8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AxisTec公司67%的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AXIS
-TECPTE.LTD.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交易需要经中国及新加坡相关政府机构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方能实施,存在有关政
府机构审批不通过的风险,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签署必要的配套文件并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所
需相关全部事宜。
截止公告日,本交易备案程序正在办理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为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3名(以下简称“卖方”)。
1、股东ELLIPSIZLTD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Ellipiz公司是一家新加坡工程和服务
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和提供管理服务。其业务包括房地产投资和开发以
及鸡蛋生产和分销(EPD)、电子分销和服务解决方案(DSS)、自动化精密系统解决方案(AP
SS)。
该公司披露的近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新加坡元
2、股东Vincent,持有标的公司40%股权,自然人,男,马来西亚籍,在硅光子学测试、
精密工程、光学自动化领域拥有超过30年的专业知识,曾任职于摩托罗拉等公司,后创立Axis
Tec公司,目前担任AxisTec公司执行董事。
3、股东Low,持有标的公司9%股权,自然人,男,新加坡籍,在半导体、激光和光子行业
拥有超过20年的丰富经验,曾在美光、Rofin-Baasel(现为Coherent)等公司任职,目前担任
AxisTec公司总经理。
本次交易前,卖方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3、交易标的公司近2年主要财务数据: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AxisTec公司不存在担保或重大争议事项。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
,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本次交易尚需中国及新加坡相关政府机构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方能实施,不存在其他妨碍
权属转移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1月29日,新加坡燕麦与Ellipsiz公司、Vincent、Low签署了《SALEANDPURCHASEA
GREEMENT》(《股权购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协议主体及交易标的
(1)卖方1:Ellipsiz公司
(2)卖方2:Vincent
(3)卖方3:Low
(4)买方:新加坡燕麦
(5)标的公司:AxisTec
(6)标的股权:AxisTec67%股权
卖方1、卖方2、卖方3合称为“卖方”。
2、交易对价及支付
新加坡燕麦以385.92万新加坡元收购Ellipsiz公司、Vincent先生和Low先生合计持有的Ax
isTec公司的67%股权。买方按照下表中规定的相应数量和比例向卖方购买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
份,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并连同截至完成日期所附的所有权利和福利。
3、交割时间和地点
交割将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11点(新加坡时间)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在公司注册
办事处或双方可能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
4、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应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如果各方因本协议产生纠纷或产生与本协议有
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本协议有效性的争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由新加坡地区法院取
得排他性管辖。
5、生效条件时间
本协议在协议签署日签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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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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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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