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15 诺禾致源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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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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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 8500.00│ ---│ 85.00│ ---│ 0.90│ 人民币│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Illumina Found │ 5827.03│ ---│ 82.27│ ---│ 39.40│ 人民币│
├─────────┼─────┼─────┼─────┼─────┼──────┼──────┤
│苏州金沙江联合润璞│ 1000.00│ ---│ 100.00│ ---│ -8.63│ 人民币│
│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苏州金沙湖润璞创业│ 300.00│ ---│ 100.00│ ---│ -1.96│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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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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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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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 5.99亿│ 2936.95万│ 1.16亿│ 62.75│ ---│ 2025-03-23│
│设项目(天津武清)│ │ │ │ │ │ │
├─────────┼──────┼─────┼─────┼─────┼─────┼──────┤
│基因测序服务平台扩│ 1.45亿│ ---│ 1.30亿│ 100.00│ 870.59万│ 2021-01-31│
│产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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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 1.84亿│ 2936.95万│ 1.16亿│ 62.75│ ---│ 2025-03-23│
│目—基因测序服务中│ │ │ │ │ │ │
│心建设项目(天津武│ │ │ │ │ │ │
│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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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 9900.00万│ 54.50万│ 3996.07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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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诺禾实验室新建│ 1.83亿│ 184.51万│ 5996.18万│ 99.95│ ---│ 2025-03-23│
│项目 │ │ │ │ │ │ │
├─────────┼──────┼─────┼─────┼─────┼─────┼──────┤
│英国实验室新建项目│ 2.99亿│ 215.73万│ 2670.57万│ 99.40│ ---│ 202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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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和数据中心建│ 9977.28万│ ---│ 8903.97万│ 100.00│ ---│ 2021-03-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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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1.43亿│ 100.00│ ---│ ---│
├─────────┼──────┼─────┼─────┼─────┼─────┼──────┤
│美国实验室新建项目│ 9738.77万│ 1772.79万│ 1772.79万│ 69.56│ ---│ 2025-03-23│
├─────────┼──────┼─────┼─────┼─────┼─────┼──────┤
│补充流动资金 │ 5.53亿│ ---│ 8190.22万│ 100.00│ ---│ ---│
├─────────┼──────┼─────┼─────┼─────┼─────┼──────┤
│广州诺禾实验室新建│ 2.82亿│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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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实验室扩建项│ 9564.30万│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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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禾科技检测服务实│ 7280.17万│ ---│ ---│ ---│ ---│ ---│
│验室项目(北京天竺│ │ │ │ │ │ │
│保税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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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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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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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食安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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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股权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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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诺禾心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3 │
├──────┼────────────────────────────────────────┤
│关联方 │天津食安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股权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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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3 │
├──────┼────────────────────────────────────────┤
│关联方 │北京诺禾心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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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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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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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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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禾致源(│NovogeneAI│ 468.00万│美元 │2023-09-0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香港)有限│T Genomics│ │ │ │ │担保 │ │ │
│公司 │ Singapore│ │ │ │ │ │ │ │
│ │ Pte. Ltd.│ │ │ │ │ │ │ │
│ │(诺禾基因│ │ │ │ │ │ │ │
│ │新加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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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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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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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送达的《关于变更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石爱红女士担任公司20
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刘洁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东良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因立信内部工作调整,
现委派王娜女士接替石爱红女士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孙启凯先生接替刘洁女士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飞先生接替谢
东良先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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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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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250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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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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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0.76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51356.60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元。2023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
用需要,公司决定新增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包括开立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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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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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47元(含税)调整为0.0475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诺禾致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
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
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2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225
0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409822.60元(含税)。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3225051股增加至7853344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853344股后,公司本次实
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408346656股。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47元(含税)调整为0.0475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
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19409822.60÷
408346656≈0.047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0475×40834
6656=19396466.16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
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047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利润分
配总额为19396466.16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
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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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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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于2022年11月10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
行新增16,000,000股股份,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0,200,000股增加至416,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1名,限
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对应限售股数量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现
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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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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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于2024年4月1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518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1年7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1)。
3、2021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诺禾致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然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5、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
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和《
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
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5180股。
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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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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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诺禾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禾致源”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
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
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利润滚存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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