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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68832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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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22 奥比中光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6-28│ 30.99│ 11.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9│ 12.25│ 1346.08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 17.63亿│ ---│ 8.33亿│ 78.82│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07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07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07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07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无锡微视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上海阅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上海绿叶传媒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杭州中天微系统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杭州中天微系统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众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无锡微视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上海阅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杭州中天微系统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函》《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项 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以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定增项目” )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杨赫先生、朱弘昊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现朱弘昊先生因工 作变动,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和保荐工作。为保证日后持续督导和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 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张泽亚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朱弘昊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及保荐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发项目持续督导期间及公司定 增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杨赫先生和张泽亚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朱弘昊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张泽亚先生简历 张泽亚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作为保荐 代表人或项目核心成员参与森麒麟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天马科技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格 灵深瞳科创板IPO项目、森麒麟主板IPO项目、起帆电缆主板IPO项目、之江生物科创板IPO项目 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 2025-09-13│其他事项 ──────┴────────────────────────────────── 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 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关于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因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0001000股增加至401099840股,按照 本次发行方案对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规定,本次发行股数的上限 将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00.03万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329952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 2025-08-02│其他事项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8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 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0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9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95,8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50元/股,最低价为41.6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598.5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 已累计回购股份403,6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50元/股,最 低价为41.63元/股,回购均价为49.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7,085.97元(不 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即本次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 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由于回购股份后,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 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 合计持有的83,550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其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 前一致,仍为56.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 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公司董事张丁军先生于2025年6月16日归属股票31,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 078%;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彬先生于2025年6月16日归属股票24,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060%;公司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于2025年6月16日归属股票19,200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53)。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进程中的行为,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 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5-07-08│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权损失5,000万元,赔偿原告为制止被告 的本案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调查费等合理费用25万元,共计5,02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 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原告”)因被侵害专利权而提请获得赔偿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对公 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实际执行结果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深圳市光 鉴科技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粤03民初7657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 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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