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22 奥比中光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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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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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6-28│ 30.99│ 11.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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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9│ 12.25│ 1346.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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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10│ 12.25│ 54.39万│
├───────────┼───────────┼───────────┼───────────┤
│增发 │ 2026-06-02│ 97.00│ 9.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08│ 12.25│ 1944.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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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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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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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 17.63亿│ ---│ 8.33亿│ 78.82│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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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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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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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1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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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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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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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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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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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
│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7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向全资子公司奥比中光 │
│ │(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奥比”)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 │
│ │基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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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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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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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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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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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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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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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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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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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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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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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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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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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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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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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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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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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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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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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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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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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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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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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山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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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4%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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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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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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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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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山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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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4%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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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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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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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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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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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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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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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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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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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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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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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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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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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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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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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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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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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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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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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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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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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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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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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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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深圳蚂里奥│ 4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集团股份│技术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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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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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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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
厦3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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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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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工作。
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丁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张丁军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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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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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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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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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傅愉(FuYu)、陈
淡敏、晏磊、徐雪妙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考虑到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独
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
工作积极性,结合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
贴从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该津
贴调整方案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其他内容参照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
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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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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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11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50元/股,最低价为82.
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9110.2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01174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4.8566元/股,最低价为74.82元/股,回购均
价为81.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75291.3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
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由于回购股份后,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
76)。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6日、2026年6月26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
海奥比中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
中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兼核心技术人员肖振中先生及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张丁军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决定减持公司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
主体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新增股份存在以下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丁军先生于2026年7月7日归属股票5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0126%;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彬先生于2026年7月7日归属股票40000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7%;公司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于2026年7月7日归属股票32000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前述行为系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进程中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
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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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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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87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87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28日,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
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6)。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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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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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共计25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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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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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58.7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共计639.80万股,约占授予时总股本的1.60%;(3)授予价格:12.25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20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
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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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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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1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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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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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
厦3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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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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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黄源浩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
日公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15%股份的股东黄源浩先生,在2026年4月2
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向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
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黄源浩先生提议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非累计投票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源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7.15%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
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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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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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5年9月12日和2025年1
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3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奥比中光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
4号)。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批准将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本次延长有
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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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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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受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1月
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
-080)。
(四)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
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五)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1月22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以16
.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93万股。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六)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因激励对
象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154
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9.41亿元,毛利润为4.12亿元,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
绩考核目标值(Am)及(Bm),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等级
为“B”(含)以上的共计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
或“D”的仅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本次因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对应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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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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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1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共计53.93万股,约占授予时总股本的0.13%;(3)授予价格:16.12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实际授予人数为5人,包括公司外籍员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
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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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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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
余额)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
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德奥比”)、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蚂里奥”)。
(一)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
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规划,在确
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余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担保额度
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
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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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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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科创成长层暨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后,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显示由“奥比中光-UW”
变更为“奥比中光-W”,A股股票代码688322保持不变。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6年4月21日。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于科创板上市,属于存量科创成长层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系满足以
下调出条件: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为正。
一、调出科创成长层暨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科创成长层》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275331.48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534829.71元,属于科创成长层企业,
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显示为“奥比中光-UW”。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0日披露。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已经审计,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27909973.8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882977.04元;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
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6年4月21日取消
特别标识U,股票简称显示由“奥比中光-UW”变更为“奥比中光-W”,A股股票代码688322保
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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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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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22日披露《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
践成果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汇报如下:一、深耕经营主业,聚力赋能公司
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伴随着大模型技术发展、智能设备终端升级及具身智能技术不断突破等形成的
产业共振,为3D视觉感知行业带来广阔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壁垒与规模效应构
筑的战略卡位优势,通过科学制定经营策略并持续聚焦刚需下游市场进行业务突破,不断优化
产品性能并推出差异化、高性价比的新产品。同时,受益于上游3D视觉感知产业链的持续完善
与下游应用场景的加速拓展,公司在三维扫描、各类型机器人等业务领域均实现较快增长;叠
加全价值链成本管控体系的持续优化,公司技术研发效能与运营管理效率同步提升,整体经营
质量持续向好。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74.36万元,同比增长66.66%;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279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8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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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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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并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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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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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
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
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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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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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地反映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减值损失总额为1,969.60万元(人民
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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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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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5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
关比例计算。2025年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29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8043718.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12791.0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93.33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11597.1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
展阶段等各方面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
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为践行“以
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8043718.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
金额0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合计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8043718.54元。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虽然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
利润为负值,即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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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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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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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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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52291.48万元,实收股本为40114.424万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深耕细分行业需求,聚焦潜力领域推进产品开发,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与
市场覆盖率,实现了在三维扫描、各类型机器人、支付核验等领域的规模快速增长,全年营业
收入94074.36万元,同比增长66.66%;归母净利润12791.00万元,实现年度扭亏为盈,整体业
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延续向好态势。公司3D视觉感知相关产品仍处于市场发展初期,目前仅在部
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迎来大规模爆发,因此虽然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
,但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叠加近年来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
场机遇,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矩阵体系、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投入较大,确保公司“技术
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得以持续落地,虽然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已大幅转正,但
尚不足以弥补历史年度累计亏损,故导致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52291.48万元,未弥补亏
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2025年度,公司在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指导下,聚焦刚需下游市场进行业务
突破,通过打造标准化产品体系和开拓多元化市场布局等举措,持续推进3D视觉感知技术在各
行业、各应用场景的加速推广和落地,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推出差异化、高性价比的新产品;
此外,公司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持续深化底层技术的平台化能力建设,有效推进资源配置
优化及内部管理升级,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夯实盈利质量。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及政策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夯实业务
基本盘、推进精细化管理等,多措并举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人工智能时代打造“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
中台”,致力于让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
2、业务层面: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3D视觉感知技术在具身智能、数字孪生、
各类AI端侧硬件等新兴领域的创新及普及应用,努力提升市场拓展效能,进一步推动应用场景
落地和优化客户结构,促进产品线扩展与市场应用拓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改善打
下良好基础;
3、研发层面:公司将持续巩固主营业务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不断
完善研发管理机制以加速研发成果的转化,通过“高强度研发投入—应用场景收入增长—反哺
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商业模式,由客户需求驱动产品研发,推动产品商业化进程,以强化主
营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持续提质增效目标;
4、生产层面: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关注精益生产和技术创新,不断强化供应链
风险管控和合规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全流程产品品质管理和技术保密,持续推进资源配置优化
、成本管控等提质增效措施。
通过上述各项举措,公司将以持续快速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为目标,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
运营成本和提高利润水平,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广大投资者
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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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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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函》《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项
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以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定增项目”
)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杨赫先生、彭昭朕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现杨赫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和保荐工作。为保证日后持续督
导和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马思翀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杨赫先生
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及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发项目持续督导期间及公司定增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马思
翀先生和彭昭朕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
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杨赫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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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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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407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66%;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0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99.6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32.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355.74万元。
(二)财务状况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41128.12万元,较期初增加2.4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为297755.66万元,较期初增加3.85%。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受益于3D视觉感知技术在下游应用场景的加速拓展和渗透,叠加公司多年技术
攻坚与产业布局优势,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6.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扭
亏为盈,整体业务规模不断攀升,盈利能力显著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打造标准化产品体系和开拓多元化市场布局等举措,实现了在三维扫
描、各类型机器人、支付核验等领域的规模快速增长;此外,公司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持
续深化底层技术的平台化能力建设,有效推进资源配置优化及内部管理升级,不断提升技术研
发及运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夯实盈利质量。伴随下游市场的持续扩容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
展,公司凭借技术壁垒与产能扩张的双向协同,有望在具身智能、数字孪生、各类AI端侧硬件
等新兴领域实现从精准卡位到广泛布局的稳步发展。
(四)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战略聚焦于最具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下游市场进
行业务突破,通过技术创新与性能优化加速产品迭代,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并持续深耕细分赛道
,推动整体出货量及销售收入较快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全面实现扭亏为盈,主要
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长及提质降本增效带来的利润提升。
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2025年度利润扭亏为盈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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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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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
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7554.10万元左右,同比增
长66.53%左右;2、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0.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590.69万元左右,实现扭亏为盈;
3、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00.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723.17万元左右,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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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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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
厦3层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
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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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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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2025年9月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关于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因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1099840股增加至401144240股,按照
本次发行方案对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规定,本次发行股数的上限
将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329952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343272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二、关于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
调整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80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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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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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黄源浩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9日公告了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15%股份的股东黄源浩先生,在2025年12月10日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提交的《关于向奥比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黄源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7.1
5%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已
经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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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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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函》《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项
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以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定增项目”
)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杨赫先生、张泽亚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现张泽亚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和保荐工作。为保证日后持续
督导和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彭昭朕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张泽亚
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及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发项目持续督导期间及公司定增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杨赫
先生和彭昭朕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
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张泽亚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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