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23 瑞华泰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沈阳唯识先进材料天│ 2000.00│ ---│ 26.32│ ---│ -18.52│ 人民币│
│使投资基金壹期(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 3.30亿│ 1597.85万│ 3.20亿│ 96.89│ ---│ ---│
│薄膜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00亿│ 0.00│ 9313.97万│ 100.60│ ---│ ---│
│银行借款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3 │
├──────┼────────────────────────────────────────┤
│关联方 │嘉兴金门量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3 │
├──────┼────────────────────────────────────────┤
│关联方 │嘉兴金门量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3 │
├──────┼────────────────────────────────────────┤
│关联方 │嘉兴金门量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生产办公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3 │
├──────┼────────────────────────────────────────┤
│关联方 │嘉兴金门量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3 │
├──────┼────────────────────────────────────────┤
│关联方 │嘉兴金门量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3 │
├──────┼────────────────────────────────────────┤
│关联方 │嘉兴金门量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生产办公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瑞华泰│嘉兴瑞华泰│ 8.00亿│人民币 │2020-09-03│2028-09-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薄膜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华泰”)全
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62934.44万元(其中包含日元担保6250.50万日元,按照2024年10月29日人民币对日
元汇率中间价4.6506折算),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证期限为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嘉兴瑞华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6-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全资子公司名称:深圳瑞华泰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
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深圳瑞华泰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
泰材料科技”)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瑞华泰材料科技已取得《营业执照》,完成
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瑞华泰材料科技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
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聚酰亚胺材料(以下简称“PI材料”)列为新材料发
展重点,深圳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和部署,已明确
对聚酰亚胺的支持,特别在新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芯片制造封装、新型显
示、高端通讯器件领域材料等重点领域使用的聚酰亚胺,需要重点突破、保障战略材料的自主
可控。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未来发展规划,深圳市高端电
子化学品园区落地深汕合作区,聚焦发展“卡脖子”问题的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重点孵化包
括PI材料在内的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与供应保障能力,做强做优PI材料产业,夯实公司
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在深汕合作
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重点围绕5/6G高频高速基材、柔性光电用PI及CPI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
体封装用PI材料、低轨卫星耐氧原子PI材料、新能源应用功能聚酰亚胺材料等为主要内容,开
展深汕瑞华泰尖端聚酰亚胺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瑞华泰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NPX3X7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泽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蛟湖村创元路133号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前沿新材料制造;前沿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18│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瑞华泰凯凌尖端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部
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公司”)拟与凯
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凌化工”)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瑞华泰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总额的50%。
相关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
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公司与其他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未来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
境、营运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工作
,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瑞华泰、凯凌化工双方于2024年5月17日签订《股权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
司,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围绕包括聚酰亚胺在内的尖端材料领域,共同开展特殊单体研发、材
料应用研究和技术储备,围绕产业链协同整合研发靶向,孵化优质新技术材料项目,赋能双方
未来新业务发展。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瑞华泰拟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50%;凯凌化工拟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0%。
2、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瑞华泰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05-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瑞科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瑞科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瑞科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瑞科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
4月30日出具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65】号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瑞科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本次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俞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董
事翟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
2024-04-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22661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2661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4月28日为非交易日,
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4年4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1号),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华泰”或者“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
,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35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4336.22万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663.7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5%。本次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东4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
为82266118股,占公司总股本45.7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具体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2024-03-23│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
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2024-03-23│其他事项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净利润-19603013.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46723
4.30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
期资金发展需求,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3│银行授信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来源渠
道畅通并加强融资成本控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业务、票据池及票据质押相关业务、敞口项下的其他综合授信业务、
非敞口项下的其他业务等,担保方式为抵押、信用。各银行授信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谨慎使用
授信额度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4-03-2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
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具
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
过2亿元。
3、诚信记录
大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
1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有证
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