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28 深科达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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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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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 2.07亿│ 10.53万│ 10.53万│ 0.05│ ---│ ---│
│示范基地续建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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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 5307.91万│ ---│ 5172.50万│ 100.00│ ---│ ---│
│示范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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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9744.9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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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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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交易金额(元)│96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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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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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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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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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林广满、陈林山、刘小燕、李茂贵、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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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
│ │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所持40.0│
│ │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
│ │ 本次交易价款为9600.00万元人民币,分四期支付。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 │
│ │ 乙方A:林广满,持有标的公司23.00%股权。 │
│ │ 乙方B:陈林山,持有标的公司7.00%股权。 │
│ │ 乙方C:刘小燕,持有标的公司3.00%股权。 │
│ │ 乙方D:李茂贵,持有标的公司2.00%股权。 │
│ │ 乙方E: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5.00% │
│ │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21189。 │
│ │ 乙方A,乙方B,乙方C,乙方D,乙方E,合称乙方。上述任何一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
│ │方。 │
│ │ (二)交易价款及支付 │
│ │ 1、甲方拟通过向乙方支付现金9600万元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深科达半导体40.00%的股 │
│ │权。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的股权。 │
│ │ 近日,深科达半导体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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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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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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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林广满、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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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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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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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
│ │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
│ │所持40.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
│ │ 本次交易价款为9600.00万元人民币,分四期支付。 │
│ │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 │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 │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为了进一步聚焦半导体设备业务,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管│
│ │理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拟以96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 │
│ │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所持40.00%的股权│
│ │。 │
│ │ 深科达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00%的股权,少数股东林广满、陈林山│
│ │、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义聚能”)、刘小│
│ │燕、李茂贵分别持有深科达半导体23.00%、7.00%、5.00%、3.00%、2.00%的股权,合计持有│
│ │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林广满为公司副总经理,交易对方宏义聚能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林│
│ │广满持有宏义聚能36.76%合伙份额,宏义聚能合伙人之一周永亮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持有宏义│
│ │聚能20%合伙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深科达 │
│ │半导体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本次收购完成后,公│
│ │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
│ │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 │ 1、林广满: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副总经理, │
│ │深科达半导体总经理。 │
│ │ 2、陈林山: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半导体副总经│
│ │理。 │
│ │ 3、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21189 │
│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广满 │
│ │ (5)注册资本:119.8718万元人民币 │
│ │ (6)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
│ │ (7)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2 │
│ │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4、刘小燕: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半导体副总经│
│ │理。 │
│ │ 5、李茂贵: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半导体工程部│
│ │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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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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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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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科达半导│ 7000.00万│人民币 │2023-07-05│2024-07-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体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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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科达半导│ 3500.00万│人民币 │2023-09-25│2024-09-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体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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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圳线马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9-25│2024-09-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深科│深科达微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9-25│2024-09-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子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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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科达微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6-21│2024-06-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达智能装备│子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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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圳旭丰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7-12│2027-07-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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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卓达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6-28│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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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深极致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6-28│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达智能装备│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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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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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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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对原《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条款进行补充修订。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为了进一步聚焦半导体设备业务,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管理
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拟以96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少数股东所持40.00%的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深圳市深
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
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该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并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深科达半导体已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鉴于交易各方在原协议设定业绩承诺时,目的是对赌考核深科达半导体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的业绩,不包含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对其业绩的影响,为保障本次收购对深科达半导体
经营团队的经营管理积极性,公司拟与本次收购事项的交易对方签订《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股权收购协议中“第十二条
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之“12.1乙方承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业
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2000万元和2700万元,三年累计扣非
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
出具的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进行补充修订。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乙方A:林广满,持有标的公司23.00%股权。
乙方B:陈林山,持有标的公司7.00%股权。
乙方C:刘小燕,持有标的公司3.00%股权。
乙方D:李茂贵,持有标的公司2.00%股权。
乙方E: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5.00%股
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21189。
乙方A,乙方B,乙方C,乙方D,乙方E,合称乙方。上述任何一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
(二)补充修订内容
1、将原协议中“第十二条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之“12.1乙方承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
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业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2000
万元和2700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
后净利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
”修改为“12.1乙方承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业绩承诺期内扣非
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2000万元和2700万元,三
年累计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不低于6000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
的扣非后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2024年度、2025年度
和2026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
2、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
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补充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各
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
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补充,进一步明确了业绩承诺的考核目标,是由交易
各方审慎确定,符合交易各方的初衷,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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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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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
广满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
时根据林广满先生与公司签署的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购买
公司股票的要求。本人拟自2025年1月27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
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
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林广满先生《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广满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林广满先生未披露过股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2025年1月27日起6个月内完成。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
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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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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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深科达”)拟为公司并购
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4,07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27%,均为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提供担保,已履行惠州深科达内部
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
4年3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授信期限内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进一步聚焦半导体设备业务,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
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9,6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
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所持40.00%的股权。为推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北
京银行申请4,07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为七年,全资子公司惠州深科达为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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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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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于2024年11月29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黄宇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1
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3-017)。
(四)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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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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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政旦志远”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
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拟聘任政旦志远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
、政旦志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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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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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
所持40.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款为9600.00万元人民币,分四期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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