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29 艾隆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禾丰厚艾创业投│ 2800.00│ ---│ 35.00│ ---│ -238.89│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GC011 14天国债回购│ 1002.30│ ---│ ---│ 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 2.05亿│ 206.30万│ 1.73亿│ 101.21│ ---│ ---│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5180.28万│ 276.39万│ 4582.17万│ 103.57│ ---│ ---│
├─────────┼──────┼─────┼─────┼─────┼─────┼──────┤
│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 6003.85万│ 144.24万│ 6033.13万│ 102.28│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重庆医药集团朗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重庆医药集团朗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0 │
├──────┼────────────────────────────────────────┤
│关联方 │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艾隆科技(│
│ │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滁州”)拟向公司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筑医台滁州”)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化│
│ │3.45%,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筑医台滁州的其他股东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北京筑医台”)按出资比例向筑医台滁州提供同比例借款。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
│ │,且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总资产或市值的1%,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参股公司当前及未来│
│ │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
│ │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需要补充运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
│ │司艾隆滁州拟向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化3.45%,借款期 │
│ │限不超过12个月。筑医台滁州的其他股东北京筑医台按出资比例向筑医台滁州提供同比例借│
│ │款。 │
│ │ 艾隆滁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筑医台滁州系公司参股公司,且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立│
│ │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筑医台滁州为公司的│
│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李宝山 │
│ │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筑医台滁州系公司参股公司,且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立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筑医台滁州为公司的关联方。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艾隆科│医橙网 │ 3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3-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9-26│其他事项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
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
更的具体情况公告。
──────┬──────────────────────────────────
2024-09-19│其他事项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27日、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8)、《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
照》,同时对《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进行了备案。
《营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84377390K
2、名称: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
5、法定代表人:徐立
6、注册资本:772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0日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自动化药房、病区及医用家具系列产品及相关软
件产品、相关电子产品、相关节能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租赁,本公司自产及所
售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并从事相关咨询及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承接装
修装饰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医用物流传输系统及相关电子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发、安装、销
售、租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2024-09-14│其他事项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离任董事崔丽婕女士出
具的《关于珠海隆门智慧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艾隆科技股票的情况说明以及致
歉函》。
公司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核查期间知悉,崔丽婕女士于2024年5月30日存在卖出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的行为。由于崔丽婕女士曾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
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
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崔丽婕女士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上述承诺。现
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崔丽婕女士系公司离任董事,曾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
5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本次换届选举后,崔丽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止2024年5月28日,隆门智慧仍持有本公司股份41,551股,全部为崔丽婕女士间接持有
本公司的股份。
根据隆门智慧《合伙协议》约定,基金成立日期为2017年6月9日,经营期限为7年(到期
日:2024年6月9日);根据《合伙协议》14.1规定,当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届满,有限合伙应被
终止并清算。因合伙企业清算注销,隆门智慧于2024年5月30日将账户剩余全部股数以成交均
价16.6元/股卖出;由于隆门智慧初始投资时购入价格为20.00元/股,本次交易为亏损。
──────┬──────────────────────────────────
2024-09-0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3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
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7)、《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7200000股
的比例为0.01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28元/股,最低价为13.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9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8-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
2024-06-27│银行借贷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78亿元
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
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7078亿元的贷款,并拟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相关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78亿元
4、贷款期限:4年
5、贷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以本公司名下所有的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的房产权及位于苏
州工业园区新发路南、金芳路东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贷款金额额
及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
充)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8、上述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抵押协议、贷款协议等文件的主要内容由抵押人和抵押
权人、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9、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庾
金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庾金玉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庾金玉女士
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庾金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
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金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
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
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7│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种类:股票、基金、债券、理
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
投资金额: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
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
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
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
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
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
过1500.00万元投资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
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此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等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
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48500.OO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