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29 艾隆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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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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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丰厚艾创业投│ 2900.00│ ---│ 35.00│ ---│ -8.2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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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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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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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 2.05亿│ 0.00│ 1.71亿│ 99.8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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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5180.28万│ 0.00│ 2355.36万│ 5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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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 6003.85万│ 0.00│ 5578.33万│ 94.57│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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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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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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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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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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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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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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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艾隆科技(│
│ │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滁州”)拟向公司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筑医台滁州”)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化│
│ │3.45%,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筑医台滁州的其他股东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北京筑医台”)按出资比例向筑医台滁州提供同比例借款。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
│ │,且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总资产或市值的1%,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参股公司当前及未来│
│ │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
│ │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需要补充运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
│ │司艾隆滁州拟向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化3.45%,借款期 │
│ │限不超过12个月。筑医台滁州的其他股东北京筑医台按出资比例向筑医台滁州提供同比例借│
│ │款。 │
│ │ 艾隆滁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筑医台滁州系公司参股公司,且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立│
│ │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筑医台滁州为公司的│
│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李宝山 │
│ │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筑医台滁州系公司参股公司,且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立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筑医台滁州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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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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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医药集团朗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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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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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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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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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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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医药集团朗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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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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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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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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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医橙网 │ 3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3-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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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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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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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庾
金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庾金玉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庾金玉女士
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庾金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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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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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
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金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
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
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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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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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种类:股票、基金、债券、理
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
投资金额: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
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
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
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
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
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
过1500.00万元投资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
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此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等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
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48500.OO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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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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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4、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
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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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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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
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
减值准备共计20,204,30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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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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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
.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
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
票。
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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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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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20
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
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
《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
元/年。
(二)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等
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
实报销。
(三)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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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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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521963.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8042464.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772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7346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
1319798.45(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541314.1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
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45861112.61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5.3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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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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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7)。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发来的《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增加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贵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杜娜女士、冯艳慧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孟捷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立信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增派李
庆举先生作为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改派杨金晓女士接替孟捷先生作为贵公司2023年度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贵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贵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
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杜娜女士、冯艳慧女士、李庆举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金晓女士。
二、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李庆举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杨金晓女士,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李庆举先生、杨金晓
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
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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