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0 宏力达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24│ 88.23│ 20.6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信保诚宏享1号单 │ 15000.00│ ---│ ---│ 14936.10│ ---│ 人民币│
│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元康投资-宏观机遇6│ 12539.64│ ---│ ---│ 12200.86│ ---│ 人民币│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嘉兴久奕能元创业投│ 9500.00│ ---│ 39.92│ ---│ -95.95│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嘉兴久奕鑫芫新能源│ 5000.00│ ---│ 36.23│ ---│ -72.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元康投资-安心收益2│ 3000.00│ ---│ ---│ 2962.10│ ---│ 人民币│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中信建投景泰债券型│ 2000.00│ ---│ ---│ 1922.44│ ---│ 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青岛浦德创业投资合│ 1000.00│ ---│ 48.19│ ---│ 416.09│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嘉兴久奕雍珩创业投│ 600.00│ ---│ 37.04│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广信科技 │ ---│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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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 5.55亿│ 1657.54万│ 2.81亿│ 50.72│ ---│ ---│
│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59亿│ 100.00│ ---│ ---│
├─────────┼──────┼─────┼─────┼─────┼─────┼──────┤
│回购股份 │ ---│ ---│ 3001.35万│ 100.04│ ---│ ---│
├─────────┼──────┼─────┼─────┼─────┼─────┼──────┤
│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3.41亿│ ---│ 1.04亿│ 99.99│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4亿│ ---│ 3.04亿│ 100.00│ ---│ ---│
├─────────┼──────┼─────┼─────┼─────┼─────┼──────┤
│尚未明确用途 │ ---│ ---│ ---│ ---│ ---│ ---│
├─────────┼──────┼─────┼─────┼─────┼─────┼──────┤
│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 ---│ 5000.00万│ 100.00│ ---│ ---│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 │ │ │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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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节余募集资金—尚│ │ │ │ │ │ │
│未明确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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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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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嘉兴远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系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98.15万元 │
│ │受让广西自贸区科创启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本源量子”)69687股股份。 │
│ │ 公司关联人嘉兴远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远帆”)拟以人│
│ │民币1664.71万元受让深圳市嘉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72589股股份,│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 │
│ │关联共同投资。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资金往来或者权属转移的情形。│
│ │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
│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本源量子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以│
│ │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或者不达预期等│
│ │情形。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98.15万元受让广西自贸区科创启园投资中心( │
│ │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69687股股份。嘉兴远帆拟以人民币1664.71万元受让深圳市嘉远│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72589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
│ │票上市规则》,嘉兴远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 │
│ │的关联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
│ │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或市值1%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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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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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上海宏颢威│ 2340.33万│人民币 │2024-12-2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信息技术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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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厦门晧普威│ 2340.33万│人民币 │2024-08-0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信息技术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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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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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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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98.15万
元受让广西自贸区科创启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源量子”)69687股股份。
公司关联人嘉兴远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远帆”)拟以人民
币1664.71万元受让深圳市嘉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72589股股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
同投资。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资金往来或者权属转移的情形。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本源量子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以及
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或者不达预期等情形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98.15万元受让广西自贸区科创启园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69687股股份。嘉兴远帆拟以人民币1664.71万元受让深圳市嘉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源量子72589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嘉兴远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关联共同投
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市值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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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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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家瑜女士担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董事会秘书宫文静女士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
表。
李家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
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家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家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田富路528弄
电话:021-64180758
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
李家瑜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经济师。2018年11
月至2022年6月,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任上海
小多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规咨询部高级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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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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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76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成,根据《宏力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宏力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8)。
3、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宏力达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5-010)。
4、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5、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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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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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297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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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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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97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000.00万股的0.06%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4.76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宏力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宏力达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2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14.76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宏力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8)。
3、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宏力达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5-010)。
4、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28日
2、预留授予数量:7.97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000.00万股的0.06%
3、预留授予人数:3人
4、授予价格:14.7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
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
日止;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若未来相关法律法
规发生变动,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
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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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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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详见附件。王晶女士作为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
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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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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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促进持续改善经营、规范治理并
积极回馈投资者,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同,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智能配电网领域的技术创新与设备研发,产品及服务包括配电网智能设备、配
电网信息化服务等业务。面对智能配电设备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将配电网一次设备与传
感器、通信模块、加密模块及就地研判模块等高度集成,实现了设备的全面智能化、数字化。
依托在数字化、智能化、物联化技术上的深厚积累,公司持续深化配电网智能设备的研发与创
新,通过智能化设备和综合解决方案,推动提升配电网的故障响应能力,为构建更加智能、高
效、可持续的能源互联网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9.79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约2.23亿元,同比增长14.46%;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3.10亿元,同比增加56.26%,整体经营情况较为稳健。2025年,公司将顺
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发展趋势,把握配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行业契机,坚持创新,锐
意进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1、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主营产品为智能配电设备,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品矩阵。
一方面,公司产品从智能柱上开关、故障指示器、智能环网柜等,逐渐延展配网产业链各
环节,提升在产业链中的覆盖度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产品在技术及现场实际应用效果方
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使得相应产品和技术也具有向除电网企业用户之外其他领域推广应用的
可能,后续公司将组织团队开展产品在其他应用场景的推广工作。
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公司通过研发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一方面,公司研发团队将密
切关注配电网运行故障特征出现的新变化,提前做好预判,针对用户需求,对产品进行优化迭
代升级,为配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公司将紧跟用户现场管理的需求不断研
发新的产品,同时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性,做好相应的技术储备。公司将持续研发生产技术含
量高、现场应用好、可以引领行业产品发展方向的高附加值产品,为盈利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
础。
2、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将在多个维度进行精细化管理推动降本增效:通过研发设计降本,包括提升国产零部
件应用比例、优化FTU终端内部空间结构、外壳设计开发SMC材料(玻璃钢复合材料)等措施;
通过加强供应链的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采购、生产、库存、物流等环节数据,实现全链
条可视化,保障产品生产的稳定性与效率;在生产制造方面依托已经投入使用的泉州、上海生
产基地,不断引进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精进生产精益化管理系统,通过投入设备、信息化手
段、优化升级生产工艺等措施提升生产效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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