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0 宏力达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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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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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宏享1号单 │ 15000.00│ ---│ ---│ 13512.61│ ---│ 人民币│
│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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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康投资-宏观机遇6│ 6000.00│ ---│ ---│ 6102.79│ ---│ 人民币│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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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泓富混合A │ 999.9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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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至瑞A │ 999.9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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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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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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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 5.55亿│ 3129.01万│ 2.49亿│ 44.86│ ---│ ---│
│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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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5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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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 837.55万│ 1860.35万│ 6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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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3.41亿│ ---│ 1.04亿│ 99.9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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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4亿│ ---│ 3.0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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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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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 5000.00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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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尚未│ ---│ ---│ ---│ ---│ ---│ ---│
│明确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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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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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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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元藩专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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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的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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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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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青岛浦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浦德”或“专项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青岛浦│
│ │德拟与公司关联方天津元藩专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藩叁号│
│ │”)共同受让苏州馥昶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馥昶空间”)原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
│ │。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尚需馥昶空间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
│ │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故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
│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馥昶空间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故本次交│
│ │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馥昶空间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竞争、经营│
│ │管理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或者不达│
│ │预期等情形。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为青岛浦德的有限合伙人,青岛浦德的总认缴出资额为207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 │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青岛浦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
│ │合伙协议》,专项基金仅专项投资“馥昶空间”项目,即向苏州馥昶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开展│
│ │的股权投资或其他为前述股权投资而开展的投资行为。除“馥昶空间”项目外,除非经全体│
│ │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再投资任何其他项目。 │
│ │ 元藩叁号拟与青岛浦德共同受让馥昶空间原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其中青岛浦德出资20│
│ │00万元受让杭州涌隆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馥昶空间共计16.3│
│ │913万元注册资本,元藩叁号出资500万元受让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苏州高│
│ │投毅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馥昶空间共计4.0978万元注册资本。馥昶空│
│ │间其他原有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元藩叁号系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为│
│ │公司关联方。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青岛浦德与元藩叁号共同受让馥昶空间股权的│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
│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股权,高 │
│ │红兵担任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持有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上海元藩”)52%股权,上海元藩持有元藩叁号50%股权且为元藩叁号的执行事务合│
│ │伙人和基金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元藩叁号构成公│
│ │司关联方。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青岛浦德与元藩叁号共同受让馥昶空间股权的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元藩叁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关联人名称:天津元藩专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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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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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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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并按照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龚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龚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
士研究生,教授。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东华大学讲师;2009年9月至2017年8月,任东华
大学副教授;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美国普渡大学访问学者;2017年9月至今,任东华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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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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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HolystarArabiaIndustrialCompanyLtd.(以下简称“HolystarArabia”
)。HolystarArabia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
的参股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HolystarArabi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HolystarArab
ia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宏力达全资子公司厦门晧普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晧普威”)持有宏百威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百威”)51%股份,宏百威持有HolystarArabia49%股份,HolystarArabia
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为了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满足HolystarArabia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拟为HolystarArabi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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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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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迁入新的办公地址。为便
于投资者与公司交流,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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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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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
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1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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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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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盘活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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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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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4)、《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3-027)。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6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0793股,占公司总
股本140000000股的比例为0.06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28元/股,最低价为31.00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231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
回购公司股份1301916股,占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的比例为0.92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
2.10元/股、最低价为18.39元/股、回购均价为2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973
1.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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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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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青岛浦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浦德”或“专项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青岛浦
德拟与公司关联方天津元藩专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藩叁号”
)共同受让苏州馥昶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馥昶空间”)原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尚需馥昶空间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故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馥昶空间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故本次交易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馥昶空间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
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或者不达预期等
情形。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青岛浦德的有限合伙人,青岛浦德的总认缴出资额为207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青岛浦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协议》,专项基金仅专项投资“馥昶空间”项目,即向苏州馥昶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股权
投资或其他为前述股权投资而开展的投资行为。除“馥昶空间”项目外,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
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再投资任何其他项目。
元藩叁号拟与青岛浦德共同受让馥昶空间原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其中青岛浦德出资2000
万元受让杭州涌隆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馥昶空间共计16.3913万
元注册资本,元藩叁号出资500万元受让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苏州高投毅达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馥昶空间共计4.0978万元注册资本。馥昶空间其他原
有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元藩叁号系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为公
司关联方。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青岛浦德与元藩叁号共同受让馥昶空间股权的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或市值1%以上。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股权,高红
兵担任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持有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元藩”)52%股权,上海元藩持有元藩叁号50%股权且为元藩叁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元藩叁号构成公司关联方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青岛浦德与元藩叁号共同受让馥昶空间股权的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元藩叁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天津元藩专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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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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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
二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27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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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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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宏颢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颢威”)、全资子公司厦门晧普威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晧普威”)。上述被担保主体包括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授权
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
司拟在宏颢威、晧普威及前述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万元,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宏颢威、晧普威
及前述公司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之间进行
调剂。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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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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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
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人民币48630170.94元(含税)调整为48612698.95元(含
税)。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原因: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085
99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9291401股
,由此调整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一、调整前的现金分红总额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概述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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