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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6883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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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31 荣昌生物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百奥赛图-B │ 6942.51│ ---│ ---│ 2446.41│ ---│ 人民币│ ├─────────┼─────┼─────┼─────┼─────┼──────┼──────┤ │友芝友生物-B │ 4982.20│ ---│ ---│ 2626.37│ ---│ 人民币│ ├─────────┼─────┼─────┼─────┼─────┼──────┼──────┤ │宜明昂科-B │ 1922.33│ ---│ ---│ 556.13│ ---│ 人民币│ ├─────────┼─────┼─────┼─────┼─────┼──────┼──────┤ │烟台业达才晟创业投│ 900.00│ ---│ 25.00│ ---│ -10.4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 │海南仁泽真寄创业投│ 250.00│ ---│ 6.21│ ---│ 153.75│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16.00亿│ 66.63万│ 9.88亿│ 101.05│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118.42万│ 1118.42万│ ---│ ---│ ---│ ├─────────┼──────┼─────┼─────┼─────┼─────┼──────┤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 8.53亿│ 3808.87万│ 3.07亿│ 71.43│ ---│ ---│ │项目 │ │ │ │ │ │ │ ├─────────┼──────┼─────┼─────┼─────┼─────┼──────┤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 3.47亿│ 758.59万│ 2.26亿│ 102.89│ ---│ ---│ │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2.00亿│ ---│ 8.93亿│ 101.6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A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担任2025年 度港股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 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 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 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 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装备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两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设备制造业及医疗器械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能源业、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78万元(其中A股审计费约为人民币100万元,A股内控审计费人 民币30万元,港股审计费约为人民币248万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 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港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 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 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香港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自2019年起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提交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审计 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续聘安永香港所担任2025年度港股审计机构。 ──────┬────────────────────────────────── 2025-03-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 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 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 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 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 公司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3-28│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且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 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 简称“2024年度行动方案”)。自2024年度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 ,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2025年3月27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基于2024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 ──────┬────────────────────────────────── 2025-03-28│其他事项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 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 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46,836.0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432,187.12万元;2024年 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42,813.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422,164.48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荣昌生物制药( 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 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8│银行授信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度 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 的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 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 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裁魏建良先生处理在上述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授信所 需的相关具体事项。 ──────┬────────────────────────────────── 2025-03-15│其他事项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执行董事何如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执行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温庆凯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温庆凯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执行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庆凯先生:1966年9月出生,于1990年6月获得扬州大学的物理学学士学位,于1995年5 月获得浙江大学的科技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2月至2019年5月担任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2016年5月至今担任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2020年6月担任荣 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9月至今担任烟台市和元艾迪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的投融资活动、内部控制及证券发行上市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庆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和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815 万股;通过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达”)、烟台荣益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RongChangHoldingGroupLTD合计 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21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7%。温庆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与王威东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房健民先生(执行董事、总经理)、林健先 生(执行董事)、王荔强先生(非执行董事)、王旭东先生、邓勇先生、熊晓滨先生、杨敏华 女士、魏建良先生、烟台荣达、RongChangHoldingGroupLTD.、I-NOVALimited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02-07│其他事项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 事、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如意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首席战略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与何如意先生签有相关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何如意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 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 如意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首席 战略官的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 务。何如意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 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何如意 先生的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何如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 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何如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何如意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01-1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17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收入约63200万元,同比增加 约58%。 (2)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约14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减少亏损约4100万元,同比亏损减少约3%。 (3)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约1498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约4500万元,同比亏损减少约3%。 (三)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3年度营业收入108295.34万元。 2023年度亏损总额151122.9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151122.92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54334.56万元。 2023年度每股亏损2.80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年度公司新药研发管线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研发投入增加 ,同时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产品毛利率持续增长,销售费用率明显下 降。因此,预计公司2024年度为净亏损,呈减亏趋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均为亏损。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变动不大。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 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获授A类权益的激励对象和35名获授B 类权益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另有1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归属权益的情况, 对于此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予归属。以上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9240万股,由公司作废。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689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426.30万股的0.6578%。其中,首次授予A类权益87.305万股, B类权益199.64万股,合计286.9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426.30万 股的0.52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15%;预留71.05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426.30万股的0.13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85% 。 3、授予价格:36.36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8人,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人数为16人。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988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426.30万股的0.6578%。其中,首次授予A类权益87.305万股, B类权益199.64万股,合计286.9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426.30万 股的0.52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15%;预留71.05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426.30万股的0.13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85% 。 3、授予价格:36.36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8人,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人数为16人。 ──────┬────────────────────────────────── 2024-12-24│其他事项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因独立董事马兰女士申 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黄国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黄国 滨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黄国滨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国滨先生在提名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科创板 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候选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 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其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国滨先生简历 黄国滨先生,男,1968年生,自2024年2月起担任智赢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 023年6月起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4年9月起担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非独立董事。 黄国滨先生自1999年至2011年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中金公司重要客户 及重大项目融资和投行业务,曾任中金投行人力资源委员会主管、业务开发委员会主管、中金 公司欧洲投行部主管及投行运营委员会委员;自2011年至2015年担任高盛中国大工业组主管; 自2015年至2022年担任摩根大通全球投资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兼投资银行主管;自2022年至2023年担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 公司高级顾问。 黄国滨先生1991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工科本科学位,1997年获得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 学院MBA。黄国滨先生曾获上海海外金才,是同济大学校董成员,也是牛津大学全球商业校友 会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国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4-08-14│其他事项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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