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2 中科蓝讯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06│ 91.66│ 25.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22│ 28.61│ 873.3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蔚蓝(深圳)私募创│ 13572.30│ ---│ 48.30│ ---│ 63.62│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北京启创科信创业投│ 505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 4.15亿│ 1205.06万│ 1.63亿│ 65.18│ ---│ ---│
│级项目 │ │ │ │ │ │ │
├─────────┼──────┼─────┼─────┼─────┼─────┼──────┤
│物联网芯片产品研发│ 1.88亿│ 4239.87万│ 6829.29万│ 39.33│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Wi-Fi蓝牙一体化芯 │ 2.44亿│ 2478.62万│ 4005.11万│ 17.65│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8亿│ 1832.15万│ 5646.77万│ 12.68│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基金│ 5.00亿│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09 │
├──────┼────────────────────────────────────────┤
│关联方 │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9 │
├──────┼────────────────────────────────────────┤
│关联方 │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9 │
├──────┼────────────────────────────────────────┤
│关联方 │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9 │
├──────┼────────────────────────────────────────┤
│关联方 │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蓝讯”)于2025年5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2、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18:00,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3-017),2023年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3-018)。
3、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2月22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
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30.525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
24年6月11日。
6、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0,3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上述共计23,900股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3,90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2025-05-24│其他事项
──────┴──────────────────────────────────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9.295万股。
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6%。
3、授予价格:27.61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共计119人,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
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截至本公告日,累计11位激励对象已离职。
──────┬──────────────────────────────────
2025-05-24│价格调整
──────┴──────────────────────────────────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蓝讯”)于2025年5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1元/股调整为27.61元/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2、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18:00,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3-017),2023年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3-018)。
3、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2月22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
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30.525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
24年6月11日。
6、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
n为配股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缩股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发生增发新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
2025-04-0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6821226.57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本为1203052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305250元(含税),占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9%。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5-04-09│委托理财
──────┴──────────────────────────────────
重要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
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2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
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5-04-09│银行授信
──────┴──────────────────────────────────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
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
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2-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
2024-08-14│其他事项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29.20%。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
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
12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
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8-1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信息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