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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力特(6883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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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33 铂力特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0│ 33.00│ 5.9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7│ 20.00│ 1582.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6│ 14.29│ 212.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6│ 10.13│ 164.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7│ 10.13│ 198.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7│ 14.29│ 1349.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6│ 10.13│ 365.7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7│ 10.13│ 1490.33万│ ├───────────┼───────────┼───────────┼───────────┤ │增发 │ 2023-11-27│ 94.50│ 30.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18│ 7.02│ 1448.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18│ 7.02│ 344.92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 24.49亿│ 3.10亿│ 8.20亿│ 33.49│ 5149.78万│ ---│ │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58亿│ ---│ 5.62亿│ 100.5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31 │ ├──────┼────────────────────────────────────────┤ │关联方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以下简称│ │ │“公司”或”铂力特”)与关联方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时精控”)签│ │ │订《采购框架合同》金额合计约1.51亿元。 │ │ │ 本事项构成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 │ │ │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 │ │审议通过。 │ │ │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 │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风险提示:(一)本次关联交易为框架合同,其具体交易金额以后续实际签订的订单/ │ │ │合同及执行情况为准,不代表目前实际业务规模及未来业绩承诺;(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外│ │ │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 │ │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三)若未来实际签署的金额超出本额度的关联交易,│ │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基于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前提,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与正时精控就双方认│ │ │可的订单所规定的器件、材料和成品及相关服务合同等进行关联交易,经双方诚信、友好协│ │ │商,同意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金额合计约1.51亿│ │ │元。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程序通过本合同之日起1年。 │ │ │ 正时精控系公司持股12.38%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其董事,上│ │ │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正时精控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累计计算、进行审议并披露。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6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 │ │障碍。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本次框架合同),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正时精控约12.38%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 │ │其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于2023年12月通过西安博│ │ │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正时精控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之(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6-07-18 │ ├──────┼────────────────────────────────────────┤ │关联方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力特”)与北│ │ │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时精控”)签订采购、销售合同金额累计约898.90│ │ │万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 │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截至目前,公司与正时精控签署的采购、销售合同金额累计约898.90万元。 │ │ │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正时精控系公司持股约12.38%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其董事,│ │ │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正时精控约12.38%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 │ │其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于2023年12月通过西安博│ │ │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正时精控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之(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郑明春 │ │ │ 3、注册资本:792.0155万人民币 │ │ │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BP9P8G │ │ │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幢1层101室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 │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 │;模具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 │ │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 │ │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 │ │售;电工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 │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北│ │ │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销售、服务合同金额累计约830.31万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 │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 │ │、服务合同金额累计约830.31万元。 │ │ │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3.3673%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 │ │担任其董事,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 │ │ 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 │上(含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 │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45)。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持有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13.3673%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担任其│ │ │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董事杨东辉先生于2023年12月通过西安博澜企业管理│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成为其间接持股的股东。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郑明春 │ │ │ 3、注册资本:733.4162万人民币 │ │ │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BP9P8G │ │ │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幢1层101室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 │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 │;模具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 │ │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 │ │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 │ │售;电工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 │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 │ │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 │ │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华│ │ │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加工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1097.56万 │ │ │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 │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截止2026年3月26日,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 │ │ │限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 │加工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1097.56万元。 │ │ │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 │ │术有限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控制的公司,上述关系构│ │ │成关联关系。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 │ │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1、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 │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 │ 2、与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 │ 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 │ │方。 │ │ │ 3、与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 │ 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4、与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 │ 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间接控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 ├──────┼────────────────────────────────────────┤ │关联方 │北京正时精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 ├──────┼────────────────────────────────────────┤ │关联方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其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 ├──────┼────────────────────────────────────────┤ │关联方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其购买特种功能材料及零部件加工│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31│重要合同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以下简 称“公司”或”铂力特”)与关联方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时精控”)签 订《采购框架合同》金额合计约1.51亿元。 本事项构成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风险提示:(一)本次关联交易为框架合同,其具体交易金额以后续实际签订的订单/合 同及执行情况为准,不代表目前实际业务规模及未来业绩承诺;(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外部宏 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 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三)若未来实际签署的金额超出本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前提,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与正时精控就双方认可 的订单所规定的器件、材料和成品及相关服务合同等进行关联交易,经双方诚信、友好协商, 同意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金额合计约1.51亿元。协 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程序通过本合同之日起1年。 正时精控系公司持股12.38%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其董事,上述 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正时精控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累计计算、进行审议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本次框架合同),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正时精控约12.38%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其 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于2023年12月通过西安博澜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正时精控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之(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2026-07-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7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 2026-07-3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杨东辉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 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 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东辉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2026-07-22│重要合同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 阳先生、薛蕾先生出具的《一致行动协议》。鉴于双方于2025年7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将于2026年7月22日期满,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双方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折生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41,825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2%;薛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89,6 3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8%;薛蕾先生为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该合伙企业,通过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 制公司股份4,660,6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0%。双方合计控制公司22.20%股权。 在《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 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鉴于双方于2025年7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6年7月22日期满,基于公司未 来发展需要和各方共同利益,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折生阳 先生与薛蕾先生于近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12个月。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对于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双方将充分 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商一致的意见行使董事会或股东会的表决权。 2、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具体议案时,如双方在审议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 致,按如下方式保持一致行动: (1)若上述双方意见均不一致,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那么上述双方均应当作出适当让步 ,以至形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通过前款的方式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在正式会议上均应当投反对票。 3、本协议自2026年7月23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始终有效。有效期届满前,双 方如无异议,可以续签。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仍为折生阳先生、薛蕾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2026-07-18│其他事项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力特”)与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时精控”)签订采购、销售合同金额累计约898.9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与正时精控签署的采购、销售合同金额累计约898.90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正时精控系公司持股约12.38%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其董事,上 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正时精控约12.38%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担任其 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先生于2023年12月通过西安博澜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正时精控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之(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明春 3、注册资本:792.015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BP9P8G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幢1层101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模具制 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 用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器材销 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6-07-11│其他事项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王敏、崔静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陕证监措施字〔2026〕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王敏、崔静姝: 经查,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导致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审议、披露不及时,反映出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四条第一款、 第十一条第三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以下简称《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薛蕾、时任副总经理梁可晶、财务总监王敏、时任董秘崔静姝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 《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薛蕾、梁可晶、王敏、崔静姝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 行有效性,切实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严 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充分吸取教训,并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 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2026-06-16│其他事项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可晶女士因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 2026-06-0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金额:由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2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31元 (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6年5月12 日至2026年5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了已回购股份2291909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0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274322174股。 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 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743221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9190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720302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306481.7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 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本次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0 股,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74322174股。 鉴于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导致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082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08131元(含税),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22306481.73÷27 4322174≈0.0813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08131×274322 174≈22305135.9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 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 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74322174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3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利润分配总额为22305135. 9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 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 2026-05-30│其他事项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崔 静姝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崔静姝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2026-05-29│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 月1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360股;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2月28 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59,549股,上述合计回购股份2,291,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 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2,291,909股已回购股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 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6年5月12日,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57,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02%,成交均价 为96.1884元/股,成交金额5,550,746.33元。截至2026年5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出售已回购股份2,291,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84%,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上表“减持总金额”中不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6-05-2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销售、服务合同金额累计约830.3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 服务合同金额累计约830.31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3.3673%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担 任其董事,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含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4月29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13.3673%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担任其董 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董事杨东辉先生于2023年12月通过西安博澜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向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成为其间接持股的股东。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明春 3、注册资本:733.4162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BP9P8G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幢1层101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模具制 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 用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器材销 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由244891.41万元调整为310475.02万元,增加65583.61万元拟全部以自 有和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本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07395915.9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XAAA3B010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的外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汇 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部分外币业务,包括境外采购、销售业务及借款等。为有效 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上 述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本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不涉及大额资金占用,对公司资金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外币收付款需求以及外汇贷款,涉及币种主要为美元、欧 元等。公司及子公司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公允价值或 现金流量变动能够对冲汇率风险引起的相关外汇合同、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 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 业务规模不超过25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 时点的业务规模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 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5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缴纳的保证 金比例根据协议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铂力特增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铃静女士,2017年获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详见下 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 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的 扩充发展阶段等因素的综合判断。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795259.24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7850877.24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743221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9190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720302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06481.7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年度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5906252.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2%。 综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合计5821273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8.5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 2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360股;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1759549股,上述合计回购股份22919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前述回购的股份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 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 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5-010)。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前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43、2024-05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 超过2291909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3-28│重要合同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华 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加工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1097.56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2026年3月26日,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加工 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1097.56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航测测试技术 有限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控制的公司,上述关系构成关 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1、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2、与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与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航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4、与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董事折生阳间接控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不断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提升自主研发及技术创 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公司继续深耕航空航天领 域,并在消费电子市场和应用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公司运营稳定,经营情况良好。 (二)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增加的原因主要系: 1、公司深耕航空航天,持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大在民用市场的开发力度,民 品领域3D打印定制化产品收入有较大突破,带动公司收入整体稳步提升; 2、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大幅下降,公司整体业绩较上年实现大幅增长。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 025年年度营业收入约18.63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7亿元,同比增加约40.50%。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09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1.05亿元,同比增加约100.96%。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9亿元, 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3亿元,同比增加约313.89%。 4、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1、营业收入:13.26亿元。 2、利润总额:0.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36亿元。 3、每股收益:0.3848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预增主要系公司深耕航空航天,持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大在民用市场 的开发力度,民品领域3D打印定制化产品收入有较大突破,带动公司收入整体稳步提升;股份 支付费用同比大幅下降,公司整体业绩较上年实现大幅增长。 ──────┬────────────────────────────────── 2026-01-01│其他事项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 025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立 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6│其他事项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 经理梁可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梁可晶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 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政府事务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梁可晶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 效。梁可晶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可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9138股股份,辞职后梁可晶女士将继续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附件:王敏先生简历 王敏,男,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硕士 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财务人员、航天推进技术研 究院财务主管、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5月起就职于陕西天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敏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2-26│其他事项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进行延期并重新论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本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07395915.9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XAAA3B010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5-09-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539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539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5年9月1日 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归 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铂 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0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 -042)。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8-1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117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万股的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1.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公司于2022年9月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以资本公积金 每股转增0.4股,故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237.375万股调整为332.32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8 0万股调整为112万股。公司于2023年5月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故首次 授予未归属数量由221.55万股调整为310.17万股,预留授予未归属数量由81.375万股调整为11 3.925万股。 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 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6元(含税),故预留授予未归属数量由73.99万 股调整为103.586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7.0224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022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50人。 ──────┬────────────────────────────────── 2025-08-14│价格调整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铂力 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 ──────┬────────────────────────────────── 2025-08-1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6.280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万股的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1.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公司于2022年9月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 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故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237.375万股调整为332.325万股,预留授予数 量由80万股调整为112万股。公司于2023年5月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故 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221.55万股调整为310.17万股,预留授予未归属数量由81.375万股调整 为113.925万股。 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 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6元(含税),故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151.067 万股调整为211.4938万股,预留授予未归属数量由73.99万股调整为103.586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7.0224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 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022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88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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