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4 西高院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6-07│ 14.16│ 10.6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 45267.99│ ---│ 55.00│ ---│ ---│ 人民币│
│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 ---│ 294.09万│ 1365.78万│ 19.98│ ---│ ---│
│术研究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0.00│ 4493.0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 ---│ 0.00│ 0.00│ ---│ ---│ ---│
├─────────┼──────┼─────┼─────┼─────┼─────┼──────┤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 ---│ 1358.18万│ 1679.61万│ 18.71│ ---│ ---│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 ---│ 1997.68万│ 1.12亿│ 54.31│ ---│ ---│
│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 │ │ │ │ │ │
│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 │ │ │ │ │ │
├─────────┼──────┼─────┼─────┼─────┼─────┼──────┤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 ---│ 0.00│ 7789.38万│ 98.54│ ---│ ---│
│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 ---│ 1864.12万│ 3102.83万│ 19.74│ ---│ ---│
│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 ---│ 109.08万│ 1519.63万│ 35.59│ ---│ ---│
│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 │ │ │ │ │ │
│建设(沈阳)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2.60亿│ 97.5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30 │
├──────┼────────────────────────────────────────┤
│关联方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6年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 │(原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 │》,调整与财务公司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存款单日最高余额由人民币20亿元调整至人│
│ │民币25亿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 │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事│
│ │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事│
│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 │
│ │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
│ │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 │司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限、决策│
│ │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
│ │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 │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
│ │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
│ │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 │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
│ │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
│ │门批准。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
│ │ 注册资本:3655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0日 │
│ │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 │ (三)履约能力分析 │
│ │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
│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乙方: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 │
│ │ 乙方同意在符合国家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 │,向甲方提供下列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
│ │委托贷款业务;(5)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6)承销公司债券;(7)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
│ │;(8)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9)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
│ │策规定之内的外汇业务;(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管机│
│ │构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 │ (三)服务定价 │
│ │ 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
│ │供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除│
│ │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
│ │ 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
│ │供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 │ 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配置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乙方为甲方提供│
│ │的资金结算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
│ │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可│
│ │以就其他金融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签订具体合│
│ │同以明确具体交易条款,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标准│
│ │。 │
│ │ (四)服务限额 │
│ │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2026年给予甲方不低于当年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且│
│ │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自营贷款│
│ │、贴现、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 │
│ │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
│ │2026年甲方在乙方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 │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下,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流│
│ │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各类贷款业务,2026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贷款额度│
│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 │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下,2026年乙方作为受托│
│ │人向甲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
│ │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且经│
│ │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金融服务时,手续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允且严│
│ │格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
│ │订《保理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 │
│ │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
│ │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 │
│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
│ │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关联董事已回避 │
│ │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
│ │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
│ │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该事项遵循了公平、│
│ │公正、合理的原则,既不会对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 │立性。现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
│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
│ │易事项,决策权限与程序均合法合规,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既不存在损害公司│
│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
│ │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与程序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程》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流程符合相关法│
│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契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
│ │行回避表决。 │
│ │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
│ │ 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 │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
│ │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
│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
│ │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
│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李存宏 │
│ │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
│ │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11室 │
│ │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
│ │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
│ │票据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
│ │咨询;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
│ │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73亿元,净资产为4.51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239.55万元,净│
│ │利润为1965.41万元。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各合营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30│重要合同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6年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
司(原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调整与财务公司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存款单日最高余额由人民币20亿元调整至人民
币25亿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事项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
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
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关联交易定
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与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注册资本:365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主体
甲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乙方: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在符合国家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向甲方提供下列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委托
贷款业务;(5)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6)承销公司债券;(7)非融资性保函业务;(8)
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9)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
内的外汇业务;(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乙
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定价
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
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除政策
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
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除
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配置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资金结算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
就其他金融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签订具体合同以
明确具体交易条款,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标准。
(四)服务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2026年给予甲方不低于当年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
高于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自营贷款、贴
现、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20
26年甲方在乙方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下,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流动
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各类贷款业务,2026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贷款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下,2026年乙方作为受托人
向甲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且经国
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金融服务时,手续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允且严格符
合监管要求,2026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52663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52663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因2026年6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股
,并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为3165794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51849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394479股。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
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3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5266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04%。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高压
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为155266371股,将于2026年6月22日起上市流通(因2026年6月19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晋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郝宇亮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签订《保理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
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
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
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既不会对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现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决策权限与程序均合法合规,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
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与程序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契合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需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
回避表决。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
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存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11室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
;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票据
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
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
审计的总资产为13.73亿元,净资产为4.51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239.55万元,净利润
为1965.4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
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情况如
下:
一、提深耕主业固根本,精益管理提质效
(一)2025年,主业根基更坚实,经营效益攀新高
2025年,公司坚持以质量为根本、效益为中心,持续聚焦核心业务,营业收入达8.68亿元
,同比增长8.72%;利润总额3.19亿元,同比增长13.29%。主要经营指标稳居同行业前列,圆
满完成了公司的经营目标。
公司在开关设备领域,顺利推进800kVGIS试验、巴西伊泰普±600kV直流输电工程等重点
项目,技术服务能力获行业高度认可。在变压器领域,圆满完成500MVA变压器短路试验、韩国
晓星400kV变压器检测及境外监试任务,国际服务能力进一步验证。在绝缘子避雷器领域,成
功获取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等国检测订单。在电容器领域,顺利签署甘浙工程等特高压试
验协议,进一步巩固了在特高压技术服务方面的核心优势。
业务布局与资质建设协同推进。厦门公司正式揭牌运营,形成“多地联动、协同发展”的
业务格局。资质认证体系实现多点突破,取得CNAS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资质及低压领域IECE
ECB资质,成功获得迪拜水电局、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双重认可,沈变院与荷兰KEMA达成变
压器检测授权合作。募投项目规范推进,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为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客户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优化货场试品管理,拓展气务服务,客户休息环境改善,降低客户试
验成本,客户服务承诺制落地,实现“即提即改”。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强,完成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AAA复评审,“XIHARI智检通”场景入选中国电气装备集团首批高价值场景,人工智能
应用初见成效。常州公司、沈变院、青岛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评,河高所融合融入机制落
地,穿透式管理初见成效。
(二)2026年,精益管理再深化,资源配置更优化
2026年,公司将以精益管理为主线,持续深化成本打开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
化运营效能。重点推进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围绕高电压、大容量等核心检
测环节开展试验过程自动化专项提升,持续推进“XIHARI智检通”场景落地应用,同步推进内
部AI应用需求落地。深化成本管控与业财协同,优化核心财务职能,推动精益化管理升级。围
绕“战略引领、主业聚焦、创新驱动、风险可控”的投资原则,重点开展发电机系统改造、环
境试验能力、开关变压器等传统领域和新能源制氢产业等新领域试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通过
高质量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多地联动+区域
深耕”发展策略,在东南沿海新能源富集区域积极拓展智能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业务。
国际市场实施“重点突破+全球布局”发展战略,在东南亚、中东、欧洲等重点区域积极获取
当地检测资质,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行“差异化竞争+增值服务”,延伸碳足迹核查、
技术咨询等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高低压绿色认证并引导企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力争实现
新签销售合同额、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再创新高。
──────┬──────────────────────────────────
2026-04-11│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0日,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江
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江先生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职务。
李江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872141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6051192.37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总额为64898790.53元(含税),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
红利(包括2025年半年度分红73129856.65元)138028647.1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5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分别制定了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1、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2、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
2026-02-27│其他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796.63万元,同比增长8.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24872.14万元,同比增长8.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22957.49万元,同比增长20.2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7207.1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
长6.3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90907.7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71%。公司业绩稳步
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检测业务稳步增长,技术服务相关收入持续提升,推进
成本管控专项工作,切实提高经营盈利水平。
──────┬──────────────────────────────────
2026-02-04│其他事项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张晋波先生、李洁女士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正常有序
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及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长张晋波先生提名,补选张晋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委员,补
选李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张晋波先生(主任委员)、杨飞先生、李洁女士。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李玲女士(主任委员)、杨飞先生、李洁女士。
──────┬──────────────────────────────────
2026-01-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月29日,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文兵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科技创
新委员会委员职务;副总经理张雪峰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
雪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文兵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张文兵先生、张雪峰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文兵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
的补选工作。张文兵先生、张雪峰先生的辞职报告均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文兵先
生、张雪峰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张文兵先生辞任总经理后,暂由公司董事长张晋波先生
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直到公司董事会确定总经理人选并进行聘任。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
完成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西安智测壹号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96万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持股平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张雪峰先生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文兵先生、张雪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巨大贡
献。公司董事会对张文兵先生、张雪峰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2-31│其他事项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洁女士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公司董
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长张晋波先生提名,补选李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张文兵先生(主任委员)、杨飞先生、
李洁女士。
──────┬──────────────────────────────────
2025-12-31│其他事项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刊
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郭健先生工作
调整,立信委派赖小娟女士接替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
2025-11-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已连续6年为西安高压电器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特殊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立信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合伙人数量2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43人。
(7)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15.05亿元。
立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9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
民币8.54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立信2024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飞,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解飞,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
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的2025年度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
保持不变。
──────┬──────────────────────────────────
2025-08-2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706246.
0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4609100.26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为73129856.6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55.1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