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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洁环保(6883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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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35 复洁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铂陆新能源 │ ---│ ---│ 20.00│ ---│ -8.67│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 3.50亿│ 3166.02万│ 2.29亿│ 61.66│ 1619.12万│ ---│ │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 │ │ │ │ │ │ ├─────────┼──────┼─────┼─────┼─────┼─────┼──────┤ │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 1.00亿│ ---│ 1.00亿│ 100.00│ ---│ ---│ │泥处理处置服务标段│ │ │ │ │ │ │ │固定资产项目 │ │ │ │ │ │ │ ├─────────┼──────┼─────┼─────┼─────┼─────┼──────┤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 3.71亿│ 3166.02万│ 2.29亿│ 61.66│ 1619.12万│ ---│ │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 │ │ │ │ │ │ ├─────────┼──────┼─────┼─────┼─────┼─────┼──────┤ │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 2922.00万│ 1.99万│ 1785.03万│ 61.09│ ---│ ---│ │新建项目 │ │ │ │ │ │ │ ├─────────┼──────┼─────┼─────┼─────┼─────┼──────┤ │股份回购 │ ---│ ---│ 3524.16万│ ---│ ---│ ---│ ├─────────┼──────┼─────┼─────┼─────┼─────┼──────┤ │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 5000.00万│ 1.99万│ 1785.03万│ 61.09│ ---│ ---│ │新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9│重要合同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黄文俊先生、许太明先生、孙卫东先生、吴岩先生及李峻女士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的通知。鉴于各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4年11月18 日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各方具有一致的企业经营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各 方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9422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6.48%;许太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95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孙卫东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1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吴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26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李峻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众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35933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980536股,占公司总股 本31.74%。 上述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11月18日签订了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8日。鉴于原《一致行动 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并进一步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以及持续 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决策效率,经充分沟通协商,黄文俊先生、许太明先生、孙 卫东先生、吴岩先生、李峻女士及众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洁投资决定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各方有意在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5年内继 续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权利的行使形成一致行动。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黄文俊先生、许太明先生、孙卫东先生、吴岩先生、李峻女士及众洁投资(前述合称为“ 各方”)于2024年11月1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一)一致行动事项 1、各方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在行使下列股东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作出 相同的意思表示: (1)行使股东会的表决权; (2)行使股东会的提案权; (3)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4)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各方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的范围包括各方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各方 通过控制的众洁投资及以后设立的其他主体(若有)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各方于公司担任董事或有其委派的人员担任董事,各方或其委派董事在行使下列董 事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1)行使董事会的表决权; (2)行使董事会的提案权; (3)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 (二)一致行动的程序 1、为保证各方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各方在行使本协议规定的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前, 应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必要时可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2、若各方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他各方应当与黄文俊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以黄文俊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且该意见对全体一致行动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各方不 得作出与黄文俊意思表示相悖或弃权的意思表示。 (三)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 续展。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非经各方一致同意, 本协议所述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条款不得变更、撤销或提前解除。任何对于本协议的修改、补 充必须经各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 2024-11-09│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16790000.00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 章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合同的履行对2024年业 绩不产生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 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的 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履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完工或提供服务等 情形,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同对方”)签署了《污泥脱水低温干化系统功能包合同书》,合同金额 为人民币116790000.00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公司向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污泥脱水车间工艺设备的设计 、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并配合对设备集成深化设计 ,对污泥系统功能包的功能负责,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6790000.00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吕伟 4、注册资本:11000.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4年06月23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东园社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22层2202室 7、主要股东: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环境咨询、设计等服务;国内贸易;海 域、河流、湖泊水环境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保设备设计研发、集成制造、销售维修;经营 进出口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机 械设备研发;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 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肥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 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 营项目是: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再生产 品的开发、生产与购销;污水、工业废水等处理处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 式);危险货物运输;环境工程咨询、设计、施工、运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境 污染处理专用药剂的研发、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肥料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业 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采购方(甲方、买方):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卖方):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人民币116790000.00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 采购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供货方支付合同价款。 4、履行地点 福田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现场。 5、履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合同生效条件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 7、合同签署时间及地点 双方于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签署。 8、其他条款 合同对质量建造与检验、安装、调试及验收、知识产权与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进 行了明确的规定。 ──────┬────────────────────────────────── 2024-11-06│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89 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 22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8月17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股东英硕投资因自身经营需要,拟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期间,以集中 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16587股,拟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80345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1036242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 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英硕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4 年11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英硕投资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16587股,减持比例为1.7%。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英硕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737323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2024-09-04│其他事项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 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对《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5295915N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03.4592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文俊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A7幢8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 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 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 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17│其他事项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 年度确认冲回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261.43万元。 ──────┬────────────────────────────────── 2024-07-31│其他事项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 7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策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王懿嘉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懿嘉女士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懿嘉女 士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鉴于王懿嘉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将按照《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懿嘉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会计 师,中级统计师。2004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 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22年5月 ,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30日,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懿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通 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王懿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4-05-22│其他事项 ──────┴────────────────────────────────── 当事人: 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2024年3月30日,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洁环保或公司) 披露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创基金)于20 24年1月12日至2024年3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2237899股,买入金额25442434.21元;忠 创基金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77576股,卖出金额2002330.03 元。 综上,公司大股东忠创基金在6个月内买入后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4.1条等有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 处分事项,忠创基金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 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 ,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2-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 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 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5-2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6,85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6,85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11月26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 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 3、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 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0-021)。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并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5、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中实际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3人。 ──────┬────────────────────────────────── 2024-05-22│其他事项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50763209.35元(含税)调整为50881107.2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336851股,已于202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7697741股增加至148 034592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4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 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697741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2660000股,以14503774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763209.35 元(含税)。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详情请查阅2024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 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新增股份336851股,2024年5月17日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769774 1股增加至148034592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 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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