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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6883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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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37 普源精电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28│ 60.88│ 16.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15│ 34.29│ 975.89万│ ├───────────┼───────────┼───────────┼───────────┤ │增发 │ 2023-09-14│ 54.71│ 2.87亿│ ├───────────┼───────────┼───────────┼───────────┤ │增发 │ 2024-08-20│ 35.50│ 2.52亿│ ├───────────┼───────────┼───────────┼───────────┤ │增发 │ 2024-09-23│ 23.08│ 4428.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0│ ---│ ---│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元禾重元寅虎股│ ---│ ---│ 45.87│ ---│ ---│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 1.50亿│ ---│ 1.51亿│ 100.65│ 8921.56万│ ---│ │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9.16亿│ ---│ 2.74亿│ ---│ ---│ ---│ ├─────────┼──────┼─────┼─────┼─────┼─────┼──────┤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 1.10亿│ 1159.04万│ 2644.21万│ 24.04│ ---│ ---│ │目 │ │ │ │ │ │ │ ├─────────┼──────┼─────┼─────┼─────┼─────┼──────┤ │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 4072.70万│ 435.23万│ 443.50万│ 10.89│ ---│ ---│ │目 │ │ │ │ │ │ │ ├─────────┼──────┼─────┼─────┼─────┼─────┼──────┤ │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 7064.00万│ 15.89万│ 15.89万│ 0.22│ ---│ ---│ │目 │ │ │ │ │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927.30万│ ---│ 773.04万│ 83.36│ ---│ ---│ │相关发行费用 │ │ │ │ │ │ │ ├─────────┼──────┼─────┼─────┼─────┼─────┼──────┤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 1.80亿│ 4065.44万│ 8783.23万│ 80.31│ ---│ ---│ │目 │ │ │ │ │ │ │ ├─────────┼──────┼─────┼─────┼─────┼─────┼──────┤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 1.61亿│ ---│ 1.61亿│ 99.87│ 7901.60万│ ---│ │研发制造项目 │ │ │ │ │ │ │ ├─────────┼──────┼─────┼─────┼─────┼─────┼──────┤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 2.90亿│ ---│ 2.68亿│ 92.38│ ---│ ---│ │目 │ │ │ │ │ │ │ ├─────────┼──────┼─────┼─────┼─────┼─────┼──────┤ │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 ---│ 15.76万│ 15.76万│ 0.22│ ---│ ---│ │目 │ │ │ │ │ │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9888.70万│ 2821.46万│ 6529.16万│ 66.03│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4│其他事项 ──────┴────────────────────────────────── 本公告乃由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本公司董事长王悦博士、执 行董事王宁先生、孙宁霄博士、程建川先生自愿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以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 市场稳定。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长王悦博士、执行董事王宁先生、孙宁霄博士、程建川先生(「该 等董事」)已通过二级市场使用自筹资金购入合计471100股本公司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 行H股股份总数的1.90%。本公司未就上述购买或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的行为,对该等董事提供 任何财务资助。 本公司将持续监察购买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本公司及有关人士将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该等董事告知,彼对本集团的业务前景及展望充满信心。在符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 下,该等董事不排除会在适当时候进一步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的可能性。 ──────┬────────────────────────────────── 2026-07-10│其他事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 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 公司已确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的最终价格为每股45.98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 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交易所交易费及0.00015%香 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H股于2026年7月9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24802200股,其中,香港公开发售2480300股,约占全球发售 总数的10%;国际发售22321900股,约占全球发售股份总数的90%。公司本次发行不行使超额配 售权,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45.98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 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0.408亿港元。 经香港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24802200股H股股票于2026年7月9日在香港交易 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普源精電”,英文简称为“RIGOL”,股份 代号为“00537”。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进行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 工作。 2025年9月29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 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按照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并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刊登了相关更新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 行及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026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6〕418号),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 份(H股)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6月18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www.sse.com.cn)《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3)。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聆讯后 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 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与合资格的投资者,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 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鉴于聆讯后资料 集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与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该 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聆讯后资料集在香港联交 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02/documents/sehk26062302125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02/documents/sehk26062302126.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 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聆讯后资料集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24│其他事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相关工作。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6月18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的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已于2026年6月22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中指 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但该信函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 香港联交所仍有对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鸡抱沙北路10号科技楼5楼本公司会议室 ──────┬────────────────────────────────── 2026-05-0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源精电”)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 ,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3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8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1683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83000.0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6207.57元(已扣除独 立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60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9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 第0886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耐数电子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 协议》。 ──────┬────────────────────────────────── 2026-03-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83759.57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98628307.62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为193874417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52000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35 44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3417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73 41766.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02 4603.6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7366370.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136.3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 (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341766.80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8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 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 2026-03-26│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 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 ,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054.11万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17│其他事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源精电”)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 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相应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 .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 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 2026-03-17│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 ,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委托理财的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2026-03-10│增发发行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 2026〕418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4802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6-03-03│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 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6.79元/股调整为不超 过56.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8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2026年2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85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0.61%,回购最高价格为46.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36.49元/股,回购均价为38.35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41401.8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 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6-02-13│其他事项 ──────┴────────────────────────────────── 本公告所载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 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04│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17786股。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 109.21 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公 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股份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公开回购的股份。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 ──────┬────────────────────────────────── 2025-12-02│其他事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 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一致选举程 建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建川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决定公司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程建川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附件:程建川先生简历 程建川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北京大学-香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获香港大学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北京普源营销部门多个职位 ,包括中国区总经理、全球销售副总裁;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全球市场副总裁; 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战略官;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本 会议召开日,程建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25%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1-21│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因公司未满足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同时,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不达标等因素,需回购注销7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3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8日,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7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 3股,本次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6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一)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5.70%,满 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但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 比例为80.93%,其余39,27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0,589 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21,839股,剩余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9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其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60%,其余2 7,618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7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9,613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59,77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 25年11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10-31│其他事项 ──────┴──────────────────────────────────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9.8842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月30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2、授予数量:59.8842万股 4、授予价格: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 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6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 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 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相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 所示: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3、禁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 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 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 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30/documents/sehk25092901532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30/documents/sehk25092901533.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 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 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2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8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因2025年10月8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 至2025年10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并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2130955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947423股,占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79.093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36213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907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名,原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截止2022年5月10日收市,公司 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60.88元/股,触发延长锁定期承 诺的履行条件,上述6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118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1.0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84000 00股,现上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10月8日是非交易日 ,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10月9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21309554股,按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13095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 股,共计转增58228586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79538140股。 2023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新增2846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822740股。2023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新增5300676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851234 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85123416股,新增股份7098837股,登记后股份总数192222253股。 ──────┬────────────────────────────────── 2025-09-11│价格调整 ──────┴──────────────────────────────────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58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36人。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08 元/股调整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09元/股调整为2 1.6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10元/股调整为23.70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11元/股调整为25.71元/股。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59.88 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34.1832万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 ──────┬────────────────────────────────── 2025-09-11│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4.067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46%。其中,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59.88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4.1832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源精电”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9月10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59.8842万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34.18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 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21.6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0元/股,授予企业合伙 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71元/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 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69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 2025-08-09│价格调整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4104030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51567股后的股本数1937524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和/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8.03-0.40 =17.6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9.88-0.40=19.48元/股。 ──────┬────────────────────────────────── 2025-08-0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1、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触发值的要求,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93%,需回购注销 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278股; 2、本次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58 9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21839股,剩余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 ,对应27618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共计229613股,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6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48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2.33万元,并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94104030元减少为193 874417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建川、吕妮娜 4、联系电话:0512-66706688 ──────┬────────────────────────────────── 2025-08-09│价格调整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73元/股调整为21.33元/股 ,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5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 ──────┬────────────────────────────────── 2025-08-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 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H股上市”) 的审计机构,以及公司完成本次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德勤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 址位于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期35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 管理以及税务服务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 ,德勤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 勤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5-08-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64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21472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1%。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721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 2025-08-0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3日通过通讯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同时更好地利用国 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发行试行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境 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本次H股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 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 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 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 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 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及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豁免)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并授予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 人/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H股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比例、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 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 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 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备案/批准可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 本次H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包括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的香港公开发售和面向国 际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的国际配售。具体发行对象将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管机 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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