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7 普源精电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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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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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28│ 60.88│ 16.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15│ 34.29│ 975.89万│
├───────────┼───────────┼───────────┼───────────┤
│增发 │ 2023-09-14│ 54.71│ 2.87亿│
├───────────┼───────────┼───────────┼───────────┤
│增发 │ 2024-08-20│ 35.50│ 2.52亿│
├───────────┼───────────┼───────────┼───────────┤
│增发 │ 2024-09-23│ 23.08│ 4428.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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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耐数电子 │ 37200.00│ ---│ 100.00│ ---│ 4672.5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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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 1.50亿│ ---│ 1.51亿│ 100.65│ 3667.49万│ ---│
│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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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9.16亿│ ---│ 2.7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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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 1.10亿│ 563.13万│ 2048.30万│ 18.62│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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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 7064.00万│ ---│ ---│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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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 4072.70万│ 210.56万│ 218.83万│ 5.3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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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927.30万│ ---│ 773.04万│ 83.36│ ---│ ---│
│相关发行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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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 1.80亿│ 2118.64万│ 6836.43万│ 62.51│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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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 1.61亿│ ---│ 1.61亿│ 99.87│ 3377.50万│ ---│
│研发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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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 2.90亿│ ---│ 2.68亿│ 92.3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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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 ---│ ---│ ---│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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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9888.70万│ 641.05万│ 4348.76万│ 43.9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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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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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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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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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9.8842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月30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2、授予数量:59.8842万股
4、授予价格: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
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6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
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
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相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
所示: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3、禁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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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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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
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
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
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30/documents/sehk25092901532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30/documents/sehk25092901533.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
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
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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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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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8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因2025年10月8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
至2025年10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并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2130955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947423股,占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79.093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36213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907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名,原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截止2022年5月10日收市,公司
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60.88元/股,触发延长锁定期承
诺的履行条件,上述6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118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1.0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84000
00股,现上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10月8日是非交易日
,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10月9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21309554股,按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13095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
股,共计转增58228586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79538140股。
2023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新增2846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822740股。2023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新增5300676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851234
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85123416股,新增股份7098837股,登记后股份总数19222225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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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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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58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36人。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08
元/股调整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09元/股调整为2
1.6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10元/股调整为23.70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11元/股调整为25.71元/股。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59.88
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34.1832万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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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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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4.067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46%。其中,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59.88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4.1832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源精电”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9月10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59.8842万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34.18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
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21.6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0元/股,授予企业合伙
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71元/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
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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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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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69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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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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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4104030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51567股后的股本数1937524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和/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8.03-0.40
=17.6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9.88-0.40=19.4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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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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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1、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触发值的要求,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93%,需回购注销
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278股;
2、本次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58
9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21839股,剩余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
,对应27618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共计229613股,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6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48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2.33万元,并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94104030元减少为193
874417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建川、吕妮娜
4、联系电话:0512-6670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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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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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73元/股调整为21.33元/股
,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5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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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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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
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H股上市”)
的审计机构,以及公司完成本次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德勤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
址位于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期35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
管理以及税务服务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
,德勤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
勤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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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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