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7 普源精电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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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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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28│ 60.88│ 16.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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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15│ 34.29│ 975.89万│
├───────────┼───────────┼───────────┼───────────┤
│增发 │ 2023-09-14│ 54.71│ 2.87亿│
├───────────┼───────────┼───────────┼───────────┤
│增发 │ 2024-08-20│ 35.50│ 2.52亿│
├───────────┼───────────┼───────────┼───────────┤
│增发 │ 2024-09-23│ 23.08│ 4428.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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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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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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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数电子 │ 37200.00│ ---│ 100.00│ ---│ 4672.5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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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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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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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 1.50亿│ ---│ 1.51亿│ 100.65│ 3667.49万│ ---│
│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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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9.16亿│ ---│ 2.7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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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 1.10亿│ 563.13万│ 2048.30万│ 18.62│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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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 7064.00万│ ---│ ---│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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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 4072.70万│ 210.56万│ 218.83万│ 5.3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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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927.30万│ ---│ 773.04万│ 83.36│ ---│ ---│
│相关发行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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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 1.80亿│ 2118.64万│ 6836.43万│ 62.51│ ---│ ---│
│目 │ │ │ │ │ │ │
├─────────┼──────┼─────┼─────┼─────┼─────┼──────┤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 1.61亿│ ---│ 1.61亿│ 99.87│ 3377.50万│ ---│
│研发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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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 2.90亿│ ---│ 2.68亿│ 92.3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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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 ---│ ---│ ---│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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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9888.70万│ 641.05万│ 4348.76万│ 43.9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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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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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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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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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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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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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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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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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额度: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耐数电子”)增资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
│ │后,耐数电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实收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次实缴注册资本)。 │
│ │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额度:公司拟使用人民币72.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
│ │司全资子公司耐数电子提供有息借款(利息自资金到账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开始│
│ │计算)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
│ │之日起,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耐数电子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
│ │借。 │
│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耐数电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72.70万元的募集 │
│ │资金向耐数电子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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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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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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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58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36人。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08
元/股调整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09元/股调整为2
1.6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10元/股调整为23.70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11元/股调整为25.71元/股。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59.88
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34.1832万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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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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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4.067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46%。其中,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59.88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4.1832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源精电”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9月10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59.8842万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34.18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
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21.6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0元/股,授予企业合伙
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71元/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
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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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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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69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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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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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4104030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51567股后的股本数1937524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和/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8.03-0.40
=17.6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9.88-0.40=19.4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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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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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1、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触发值的要求,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93%,需回购注销
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278股;
2、本次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58
9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21839股,剩余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
,对应27618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共计229613股,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6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48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2.33万元,并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94104030元减少为193
874417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建川、吕妮娜
4、联系电话:0512-6670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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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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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73元/股调整为21.33元/股
,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5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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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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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
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H股上市”)
的审计机构,以及公司完成本次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德勤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
址位于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期35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
管理以及税务服务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
,德勤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
勤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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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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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64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21472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1%。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721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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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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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3日通过通讯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同时更好地利用国
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发行试行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境
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本次H股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
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
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
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
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
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及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豁免)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并授予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
人/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H股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比例、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
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
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
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备案/批准可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
本次H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包括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的香港公开发售和面向国
际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的国际配售。具体发行对象将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管机
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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