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38 赛科希德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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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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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8030.86万│ 5046.32万│ 2.46亿│ 7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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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21亿│ 5046.32万│ 2.46亿│ 76.54│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3亿│ 1510.56万│ 7765.29万│ 54.34│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938.46万│ 1510.56万│ 7765.29万│ 54.34│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102.96万│ 295.11万│ 1239.44万│ 30.21│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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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 1.66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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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3938.01万│ 3938.01万│ 53.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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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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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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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
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
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
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追认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形。在该期间内公司无新增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且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银
行存款产品,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
行追认。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
,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将加强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确保未来
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
行追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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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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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8,672,304.45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
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06,142,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2,172,456股后的股份数为103,969,944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10,081.52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4,310,081.52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9,380,144.6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3,690,226.19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5.2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310,081.
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6%。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2,172,4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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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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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
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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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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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1月9日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表决通过,会议选举王旭先生、闫君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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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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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以上产品均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保证本金及收益;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将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
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额度
1.专项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
2.银行存款余额:采用协定存款的方式,不受专项现金管理额度限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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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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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
潘晨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潘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
,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潘晨女士的离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3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6142400股的0.04%。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承
诺。
潘晨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潘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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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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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
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27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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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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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回购部
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期间若相关
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实行。
2、拟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
3、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按照计划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
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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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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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推动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国内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细分行业,自主研发生产血流变测试
仪、凝血测试仪、配套试剂耗材等医疗产品。公司始终秉承“成功源自专一,服务创造价值”
的核心价值观,继续推进细分领域专业化的发展战略,保持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公司将依托在
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研发系列化诊断产品,同时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
提供一体化的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解决方案,抓住进口替代机遇,提升市场份额和客户层级,
扩大专业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专业品牌。2024
年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完善血栓与止血产品研发及生产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新产能爬
坡,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
二、持续研发和产品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依托已有核心技术平台,完成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系列化,加快研发凝血流水
线、特殊凝血检测项目试剂等产品,来满足中国医疗市场的需求。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上游关键原材料的开发和生产,依托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提高试剂产
品的质量和性能,以及产业链上下游自主可控程度,完成D-Dimer、FDP等项目抗体的自产工作
,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性能;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公司将开发LA、PC、PS、
Anti-Xa、稀释凝血酶时间测定(dTT)等一批体外诊断试剂以及配套的质控品、标准品,满足
临床对于易栓症、抗磷脂综合征、血友病等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的需求,以保持公
司在血栓与止血领域的专业化优势。公司将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优秀人才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及优化科研队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
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
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制度和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修订,为
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以现代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决策科学有效并
监督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规律,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密切跟进最新法律法
规和政策要求,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履职保障,保障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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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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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关于提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吴仕明先
生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6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
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6,142,400股为基础,具体回购数量以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仕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仕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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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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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搬迁至北京市大兴区百利
街19号院,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交流,现将投资者联
系方式变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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