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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68834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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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43 云天励飞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岍丞技术有限│ 6000.00│ ---│ 51.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城市AI计算中枢及智│ 8.00亿│ 5995.09万│ 3.59亿│ 44.83│ ---│ ---│ │慧应用研发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50亿│ 100.00│ ---│ ---│ ├─────────┼──────┼─────┼─────┼─────┼─────┼──────┤ │回购公司股份 │ ---│ 5000.00万│ 5000.00万│ 100.00│ ---│ ---│ ├─────────┼──────┼─────┼─────┼─────┼─────┼──────┤ │基于神经网络处理器│ 5.00亿│ 2660.83万│ 1.26亿│ 25.23│ ---│ ---│ │的视觉计算AI芯片项│ │ │ │ │ │ │ │目 │ │ │ │ │ │ │ ├─────────┼──────┼─────┼─────┼─────┼─────┼──────┤ │面向场景的下一代AI│ 3.00亿│ 4717.26万│ 1.46亿│ 48.72│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 │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4.00亿│ 10.12亿│ 11.29亿│ 80.6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22│其他事项 ──────┴──────────────────────────────────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6)。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3075万元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3075万元超募资金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超募资金的归还情 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 2025-01-1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 24年度营业收入为82000.00万元到9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下同)相比, 营业收入增加31399.14万元到42399.14万元,同比营业收入增加62.05%至83.79%。 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0.00万元到-59000.0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11688.28万元到20688.28万元,同比亏损扩大30.51%至54.00%。 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500万元到-725 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13531.33万元到22531.33万元,同比亏损扩大27.08%至45 .09%。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0600.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311.7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968.67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保持稳健,因智能硬件及智算运营业务的增长,预计2024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本期亏损变化主要系: (1)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影响,本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 (2)公司对芯片业务的持续投入增加; (3)本期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相关因素的 综合影响。 同时,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公司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公司在高端人才、底层技术方 面继续加大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仍保持较高水平,故公司经营毛利未覆盖研发等方 面投入,呈现亏损状态。 ──────┬────────────────────────────────── 2025-01-14│对外担保 ──────┴──────────────────────────────────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AI算力服务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采购AI算力服务器或相应核心部件,具体以实际签署的采购合同为准;本次采购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授信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 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其中包括为 筹集本次采购的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0)。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牵头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了《AI训练及推理 异构算力服务项目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贷款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贷 款用途为AI训练及推理异构算力服务项目的购置等支出。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励飞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飞科技”)与前述贷款人签署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质 押合同》,将拥有的部分算力服务器及对应硬件产品抵押予贷款银团,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及励飞科技本次签署贷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贷款 用于AI训练及推理异构算力服务项目的购置等支出,亦可将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为银行贷 款,盘活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活动的开展,且 不涉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该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8-27│其他事项 ──────┴──────────────────────────────────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 主体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城市AI计算中枢及智慧应用研发项目”延期及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对“面向场景的下一代AI技术研发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 意对“基于神经网络处理器的视觉计算AI芯片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成都云天 励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云天”)、上海云天励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云天”)、南京深目嵌入式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研究院”)及江苏 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云天”)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78 .34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93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35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由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23]249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8-27│其他事项 ──────┴──────────────────────────────────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 个月之后,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78 .34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93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35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由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23]249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500.00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公司前次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满十二个月之后实施。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53.7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1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 2024-08-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8月2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0.27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5513.3720万股的0.45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确定2024年8月26日 为授予日,以28.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60.2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24-08-03│其他事项 ──────┴──────────────────────────────────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7 8.34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93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35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由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 具了天职业字[2023]249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 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31日, 公司本次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446,985.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 2024-07-02│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励飞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飞科技”)与北京德元方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 元方惠”)于2024年7月1日签署《关于AI算力运营项目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 》”),属于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服务合同》约定三年服务期内,每年总服务费为人民币535575000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为验收通过之次日起36个月;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如《服务合同》在2024年度内顺利执行,则会对公司2024年度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及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与德元方惠于2024年6月6日签署《AI算力运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 架协议》”),就德元方惠向公司购买AI训练及推理算力服务达成了框架安排并对双方签署正 式合同的条件、核心交易要素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9)。为落实前述合作框架安排,经协商一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励飞科技与德 元方惠于2024年7月1日签署了本次合作的正式合同即《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签署《服务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根据《服务合同》,励飞科技向德元方惠提供算力总规模约4000PFLOPS的AI训练及推理算 力服务;合同服务期为36个月,自验收通过之次日起算;每年总服务费为人民币535575000元 (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德元方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刘崇达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3日 6、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林河南大街9号院9号楼5层580室 7、公司与德元方惠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励飞科技与德元方惠签署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其中“甲方”指德元方 惠,“乙方”指励飞科技)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AI训练及推理算力服务及对应的交付物,包括智能算力调度及AI大模型开发服务 平台配套服务。服务总规模约为4000PFLOPS。 2、服务价格 (1)在服务期限内,以月为结算周期,收取月度服务费,具体内容如下:月度服务费:4 4631250元(含税价,税率6%) 使用期:36个月 (2)对于发生故障的算力服务,乙方应积极进行排碍、修复或更换硬件等措施,甲方应 积极配合,对于故障发生后的乙方责任及月费用核减,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3)服务起始日以验收通过之次日为准。 ──────┬────────────────────────────────── 2024-06-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励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印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图灵微电子 有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 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 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 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2)。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满足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 于深圳励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印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图灵微电子有限公司,含授权期 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 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增加 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除前述增加担保额度外 ,其余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形式、担保范围、授权事项等)均保持不变。公司在有效期内 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 2024-06-07│重要合同 ──────┴──────────────────────────────────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德元方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刘崇达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3日 6、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林河南大街9号院9号楼5层580室 公司与德元方惠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合作框架协议》由公司与德元方惠于2024年6月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合作框架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五)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德元方惠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其中“甲方”指德元方 惠,“乙方”指公司)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心交易要素 鉴于甲方已参与客户就采购算力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组织的甄选且已中选,甲 方同意向乙方或乙方指定主体(以下统称“乙方”)购买AI训练及推理异构算力服务(以下简 称“服务”)。据此,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就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签署正式 合同(以下简称“正式合同”),并同意正式合同中的核心交易要素如下: 1、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 (1)总算力规模约为4000PFLOPS的AI训练及推理异构算力服务; (2)服务内容还包括组网设备及实施、算力调优、运维服务以及智能算力调度及AI大模 型开发服务平台,不包括IDC托管服务,IDC托管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算力服务的含税单价为:三年服务期内,每年总服务费为人民币535 575000元(含税)。 2、服务期限 36个月。 3、服务期开始日 不晚于2024年10月1日(若乙方交付日期延迟,则服务期开始日相应顺延)。 ──────┬────────────────────────────────── 2024-04-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励飞科技有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励飞科技有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 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在确 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在全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 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并购 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 于履约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 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者等值外币,含本数),担保范围为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 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 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全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 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在有效 期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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