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45 博力威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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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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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 3.16亿│ 498.69万│ 1.91亿│ 60.26│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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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50.81万│ 1135.57万│ 3739.87万│ 72.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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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3194.24万│ 178.12万│ 1409.87万│ 44.1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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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3.49万│ 1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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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 ---│ 0.00│ 1.40亿│ 100.65│ 3045.00万│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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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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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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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东莞凯德 │ 515.36万│人民币 │2023-04-28│2026-04-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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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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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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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12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
-017)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2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32
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93元/股,最低价为18.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245
.4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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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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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香港博力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博力威”),均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4年度拟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拟向相关子公司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总担保额度
不超过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10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
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敞口
额度,子公司东莞凯德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东莞凯德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东莞凯德在银
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
、保函、信用证、贴现、福费廷、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
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子公司东莞凯
德和香港博力威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公司拟在1亿元额度内为东莞凯德和香港
博力威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
环使用。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子公司的实际业
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担保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
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其中:公
司2024年度拟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拟向相关子公司采购货款
产生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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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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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
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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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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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确认,截至回购方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
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
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
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4月9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使用公
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
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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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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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
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关于提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
志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4月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
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最终以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为准);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础,按
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7
.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60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3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8.7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7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志平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志平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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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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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较大金额的国际业务外汇收付业务,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
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
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0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五)交易期限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履
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拟用于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
超过10000万美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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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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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
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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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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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39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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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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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
益,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3780223.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6554782.2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
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
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
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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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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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
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5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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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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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
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因2023年6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1年0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271,218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79,728,78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对应股票数量为1,2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将于2023年6月12日(
因2023年6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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