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50 富淼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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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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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毅和新材料创业│ 1700.00│ ---│ 8.50│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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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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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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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3万吨水处理 │ 2.87亿│ 1508.28万│ 1.82亿│ 103.68│ 1.45亿│ ---│
│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 │ │ │ │ │ │
│学品及其配套1.6万 │ │ │ │ │ │ │
│吨单体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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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3万吨水处理 │ 8955.77万│ 1663.15万│ 6358.72万│ 71.00│ 1.45亿│ ---│
│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 │ │ │ │ │ │
│学品及其配套1.6万 │ │ │ │ │ │ │
│吨单体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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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套/年分离膜设备│ 3622.79万│ 510.38万│ 3352.67万│ 92.54│ ---│ ---│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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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套/年分离膜设备│ 1.08亿│ 487.99万│ 6612.43万│ 100.12│ ---│ ---│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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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900.00万│ 1064.15万│ 2474.70万│ 58.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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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60.95万│ ---│ 78.00万│ 3.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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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 8635.23万│ 497.31万│ 1164.54万│ 13.49│ ---│ ---│
│工厂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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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6亿│ ---│ 8484.63万│ 10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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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 1.08亿│ 315.70万│ 1759.77万│ 16.26│ ---│ ---│
│业园配套7600方/天 │ │ │ │ │ │ │
│污水处理改扩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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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 1.01亿│ 1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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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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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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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东丘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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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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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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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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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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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市华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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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直系亲属控制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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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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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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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施建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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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
├──────┼────────────────────────────────────────┤
│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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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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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施建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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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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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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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施建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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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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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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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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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东丘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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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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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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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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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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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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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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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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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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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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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施建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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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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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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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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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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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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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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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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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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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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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施建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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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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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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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
├──────┼────────────────────────────────────────┤
│关联方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施建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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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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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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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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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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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及关联关系: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富淼”)为江苏富│
│ │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安徽富淼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不│
│ │超过(含)人民币10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 │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 │ 本次担保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结合项目发展计划的资│
│ │金需求,安徽富淼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5000万元(│
│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以安徽富淼土地房产抵│
│ │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决策程序 │
│ │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 │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
│ │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
│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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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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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安徽富淼 │ 5238.17万│人民币 │2024-01-31│2034-01-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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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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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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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20)。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7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2024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09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12
2150099股的比例为3.35%,回购最高价格13.9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90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970.8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在公司首次披露
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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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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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富淼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富淼转债”的信用等级
维持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富淼
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富淼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机构
为大公国际,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
年5月27日出具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DGZ
X-R【2024】00358),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富淼转
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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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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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吴邦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2024年3月30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董事亲属短线
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时任董事吴邦元之配偶缪某芳于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合计买入58714股,买入金额878476.9元,卖出49514股,卖出金额798546.24元。
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涉及股数为49514股,累计收益77694.78元已全部上缴公司。缪某芳
承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若未来违规出售目前持有的
9200股股票,产生的收益将及时上交至公司。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
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及短
线交易情形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时任董事配偶
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吴邦元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
,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
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
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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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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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
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
分析与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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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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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
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7,887,558.08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207,61
4.93元,本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48,766,626.3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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