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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6883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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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53 华盛锂电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 2400.00│ ---│ 30.00│ ---│ -177.42│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000吨碳酸亚 │ 6.74亿│ 2609.57万│ 8.73亿│ 100.00│-3544.40万│ ---│ │乙烯酯、3,000吨氟 │ │ │ │ │ │ │ │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18.67亿│ 2.57亿│ 9.52亿│ 57.11│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50.28万│ 238.01万│ 2633.10万│ 99.3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北京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北京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无锡田德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合资设立一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合资设立一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华盛锂│祥和新能源│ 7400.00万│人民币 │2024-06-21│2032-06-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3-25│企业借贷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拟为控股子公司苏 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以下简称“华赢新能源”)、江苏华盛联赢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1%,以下简称“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 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两 年内。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华赢新能源少数 股东郑洪河先生因其个人资金原因,未能按照现持有的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继续向其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展期)的财务资助。 在上述个度和期限内,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具体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 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有资金拟向华赢新能源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拟向华盛联赢提 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3、财务资助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4、财务资助资金 占用费: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5、财务资助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6、累计财务资助情况:2023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 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截至2025年3月23日,公司共向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17 7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借款额度总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5-03-25│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 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 持续的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由于农业银行张 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950.0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及回购上限价格3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156.25 万股至3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796%至1.9592%,前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2025-03-25│委托理财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 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3-25│股权回购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21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 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2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91元/股(含),以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672940股至2091175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1.05%至1.31%。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12月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并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9)。 2、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公司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 ,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 月4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告 编号2025-00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公告编号:2024-070)、(公告编号:2025-001)(公 告编号:2025-003)(公告编号:2025-006)。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2239165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90元/ 股,最低价为18.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5.799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已经达到回购下限(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4-12-25│银行借贷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 抵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或“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 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副产75%磷酸2775吨项目”,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抵押 向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并拟与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签订《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本次抵押自有资产所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终贷款 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5、贷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以本公司名下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50265号保税区南海路北 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内与相 关银行签署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并办理相关手 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8、本次《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尚未正式签署,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 司在向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申请借款时根据实际需要及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的具体要求签署, 协议主要内容及具体资产抵押情况以资产抵押双方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相关期限、种类 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申请贷款,是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 定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兴业银行或中信银行的要求进行,该抵押资产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 2024-11-27│其他事项 ──────┴────────────────────────────────── 现金红利总额: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人民币47505530.40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47312503.50元(含 税)。 本次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57708345股。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 0日,公司总股本为1595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48232股后为158351768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47505530.40元(含税)。如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5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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