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53 华盛锂电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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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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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04│ 98.35│ 25.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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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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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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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 7640.00│ ---│ 100.00│ ---│ 5189.40│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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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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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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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吨碳酸亚 │ ---│ ---│ 8.73亿│ 129.69│ 2361.38万│ ---│
│乙烯酯、3,000吨氟 │ │ │ │ │ │ │
│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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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 2.00亿│ ---│ 2.00亿│ 100.00│ ---│ ---│
│目资金缺口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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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6.37亿│ ---│ 16.26亿│ 99.34│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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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2633.10万│ 99.35│ ---│ ---│
├─────────┼──────┼─────┼─────┼─────┼─────┼──────┤
│超募资金股份回购 │ 3000.00万│ ---│ 3000.23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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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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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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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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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其董事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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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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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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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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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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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合资设立一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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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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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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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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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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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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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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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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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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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合资设立一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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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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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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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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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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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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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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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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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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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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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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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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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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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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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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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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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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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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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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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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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其董事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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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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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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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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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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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合资设立一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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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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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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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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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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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华盛联赢 │ 1.60亿│人民币 │2024-11-29│2032-11-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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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祥和新能源│ 7400.00万│人民币 │2024-06-21│2032-06-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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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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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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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
上市的申请资料。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相关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且所载资料可
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
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
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44/documents/sehk26041501792_c.pdf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44/documents/sehk26041501793.pdf。
(英文)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
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
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
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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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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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沈锦良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93%股份的股东沈锦良先生
,在2026年4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修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沈
锦良先生单独持有公司10.93%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属于普通
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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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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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新能源”)为了顺利
推进现有项目建设等事项以及缓解日常经营资金的压力,拟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4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借款额度与借款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同时,祥和新
能源拟以自有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为相关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以子公司
与银行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祥和新能源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及贷款协议,上述贷款计划及担保总额仅
为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担保方式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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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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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为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与合作银行开
展票据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相关资信较好的银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为
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与签署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票据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
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
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业务的合作银
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
据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票据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
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业务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
、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增加
。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也频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业务,可以降
低管理成本、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
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
管理的成本。
2、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内部票据统筹管理,按需进行额度
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商业汇票用作质押,开
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
资金占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业务授权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具体额度、担保物
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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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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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325.6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483.26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154.6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
份回购金额6,995.74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结
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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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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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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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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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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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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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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