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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6883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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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53 华盛锂电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 2400.00│ ---│ 30.00│ ---│ -305.84│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000吨碳酸亚 │ 6.74亿│ 2609.57万│ 8.73亿│ 100.00│ -1.31亿│ ---│ │乙烯酯、3,000吨氟 │ │ │ │ │ │ │ │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18.67亿│ 4.35亿│ 11.30亿│ 67.79│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50.28万│ 238.01万│ 2633.10万│ 99.3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华盛锂│华盛联赢 │ 1.60亿│人民币 │2024-11-29│2032-11-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盛锂│祥和新能源│ 7400.00万│人民币 │2024-06-21│2032-06-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 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 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7467.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870.84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24.03万元。鉴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分红总额为473125 03.5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0309 0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7621536.50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0.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 注销金额合计47312503.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7.09%。 ──────┬────────────────────────────────── 2025-04-25│银行授信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 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相关资信较好的银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为 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与签署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票据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 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 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业务的合作银 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 据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票据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 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业务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 、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增加 。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也频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业务,可以降 低管理成本、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 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 管理的成本。 2、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内部票据统筹管理,按需进行额度 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商业汇票用作质押,开 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 资金占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业务授权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具体额度、担保物 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盛锂电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82家。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5-04-09│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由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 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4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 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47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34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4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4-03│对外投资 ──────┴──────────────────────────────────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具体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 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 其他重要事项: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若本项目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 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市场及政策波动、设备未能及时供应等风险 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风险;项目建成后,可能因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 需及市场竞争等因素,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动力锂电材料市场需求扩张迅速,为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领导地位,满足客户产品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湖北省孝 感市云梦县人民政府签署《华盛锂电添加剂项目补充合同》,拟以控股子公司湖北华盛祥和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新能源”)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碳酸亚乙 烯酯(以下简称“VC”)项目(一期3万吨)”(具体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准),本项目总 投资额约为人民币9.5亿元(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30亩(实际面积以国 土部门测绘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碳酸亚乙 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的议案》,同意以控股子公司祥和新能源为实施主体,开展“年产6万 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的投资与建设,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管理层及授权人 员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 议、办理投资项目备案以及具体的建设管理工作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实现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锂离子电池市场持续增长,添加剂供需关系面临变革 根据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214.6GWh,同比增长36.9%,显 示出市场需求的强劲势头。EVTank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在2025年达到1900GWh,并 在2030年进一步激增至5623GWh,这也标志着作为锂电池电解液关键添加剂的VC的需求量也将 随之大幅上升。随着新能源市场的不断扩大,添加剂VC的生产和供应将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也 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是公司稳步推进自身发展战 略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是保障新能源行业上游原料供应稳定的责任担当。 2、恢复市场份额、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好的供应链保障 公司多年来深耕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受益于近年来锂电池行业的蓬勃发展,抓住 了关键的市场机遇,公司规模和经营能力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同时,公司面临的同行业挑战 亦不断增大,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市场份额亦有所下滑。受限于公司现有产能限制,公司难 以满足上游客户日益增长的供货需求,本次扩产将有助于公司增加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 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好的供应链保障。 3、已试产中间体产品继续向下延伸,有效提升项目经济性 公司子公司祥和新能源的“年产8万吨氯代碳酸乙烯酯项目(一期4万吨)”已顺利进入试 产阶段,其产品氯代碳酸乙烯酯作为VC产品的中间产品,为本次新建年产6万吨VC项目(一期3 万吨)提供了稳定的中间产物供应保障。同时,此次氯代碳酸乙烯酯的继续延伸生产,将依托 原有项目的基础设施,有效降低项目投入边际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性。 4、生产工艺不断升级,有效降低产品成本 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持续深耕,多年来不断研发升级生产工艺,本次新项目将 采用经过深度论证的先进工艺和设备方案,缩短生产流程、提高纯化效率,实现产率、收率的 提升和成本的有效降低。新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为客户提供质量上乘、批次稳定的添加剂产品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 2025-03-25│企业借贷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拟为控股子公司苏 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以下简称“华赢新能源”)、江苏华盛联赢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1%,以下简称“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 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两 年内。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华赢新能源少数 股东郑洪河先生因其个人资金原因,未能按照现持有的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继续向其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展期)的财务资助。 在上述个度和期限内,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具体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 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有资金拟向华赢新能源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拟向华盛联赢提 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3、财务资助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4、财务资助资金 占用费: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5、财务资助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6、累计财务资助情况:2023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 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截至2025年3月23日,公司共向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17 7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借款额度总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5-03-25│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 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 持续的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由于农业银行张 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950.0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及回购上限价格3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156.25 万股至3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796%至1.9592%,前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2025-03-25│委托理财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 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3-25│股权回购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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