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57 建龙微纳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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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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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1-22│ 43.28│ 5.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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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24.30│ 422.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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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24.30│ 7.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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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1-11│ 157.08│ 1.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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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2│ 22.80│ 14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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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31│ 22.80│ 354.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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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3-08│ 100.00│ 6.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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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15.57│ 28.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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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15.57│ 208.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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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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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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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建龙高新材料(│ 196.00│ ---│ 49.00│ ---│ -67.11│ 人民币│
│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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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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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 1.90亿│ 1553.16万│ 1.85亿│ 97.54│ ---│ ---│
│建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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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 5.14亿│ 239.07万│ 6834.09万│ 13.29│ ---│ ---│
│建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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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1.76亿│ 429.29万│ 1.39亿│ 79.08│ ---│ ---│
│(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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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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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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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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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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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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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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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根据自身发展战略│
│ │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龙│
│ │”)拟以人民币20,000.00万元收购吴芳持有的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汉兴能源”、“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40.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 │2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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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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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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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于│标的类型 │股权 │
│ │5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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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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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纪志愿、吴芳、李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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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和"上市公司")正在筹划│
│ │以支付现金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不少于51%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建龙微纳将成为标的公司 │
│ │的控股股东。 │
│ │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收购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标的公司股东):纪志愿、吴芳、李明伟 │
│ │ 丙方(标的公司):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方案 │
│ │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标的公司不少于51%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 │
│ │收购,具体收购比例与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在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
│ │ (三)交易价格 │
│ │ 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
│ │商并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
│ │ 自与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以来,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目前在与重大│
│ │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积极磋商和认真探讨后,认为本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为│
│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
│ │意终止筹划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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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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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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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偃师市光明│ 2970.00万│人民币 │2017-06-01│2020-06-01│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高科耐火材│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料制品有限│ │ │ │ │任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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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洛阳市海龙│ 1045.00万│人民币 │2016-12-30│2019-12-29│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精铸有限公│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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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洛阳洛北重│ 1000.00万│人民币 │2017-12-01│2020-12-02│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工机械有限│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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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河南洛染股│ 500.00万│人民币 │2018-04-25│2021-04-25│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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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洛阳市海龙│ 500.00万│人民币 │2016-02-14│2020-02-13│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精铸有限公│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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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河南洛染股│ 500.00万│人民币 │2018-04-27│2021-04-27│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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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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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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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龙”)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建龙计划向商业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贷款。公司拟为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
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总
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
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7.1.17条第二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提高工作
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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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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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
云龙”)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00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4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云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现因部分股东退出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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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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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雪女士和董霞女士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立信现委派李永江先生作为项目合伙
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闫正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永江先生和闫正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李永江先生,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加入立信,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闫正先生,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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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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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
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建龙”)拟收购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兴能源”、“标的
公司”或“目标公司”)40.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不需要履行其他特殊审批事项序。
相关风险提示:标的公司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经营与治理风险、投资估值与减值风险、
宏观环境与行业风险、核心人员稳定性风险。具体详见“七、风险分析”部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的重要业务布局。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与标的公司
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益,推动公司实现从材料制造商向综合技术服务商的战略跃升。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建龙拟与汉兴能源自然人股东吴芳签署《关于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建龙拟以人民
币20000.00万元收购吴芳持有的汉兴能源40.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640.00万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海建龙对汉兴能源的持股比例为40.00%,汉兴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
龙的参股公司。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征得债权人及其
他第三方同意,不需要履行其他特殊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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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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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在原3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追加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在原3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1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
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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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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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
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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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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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建龙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建龙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建龙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建龙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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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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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长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10000吨成型分子筛生产线的项目建设,其中6000吨生产线已转固
,4000吨生产线正处于调试中;剩余16000吨分子筛原粉产能尚未建设完成,主要基于以下原
因:
1、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因素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为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并提升资产流动性,公司在生产线及设备的选型、装配方面,
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和合理决策。因此,公司对分子筛原粉产线
的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2024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调整影响,公司面临短期业绩压力。为此,公司主动
进行了战略布局优化,将下一步发展方向重点聚焦于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和可再
生能源等新兴领域。目前,上述新兴领域公司尚处于市场开拓或配套研制阶段,尚未进入大规
模放量阶段。为了确保资源的高效配置并与未来产出相匹配,公司对原粉产线的投资节奏进行
了合理控制,以确保资源高效配置与未来产出匹配。
分子筛原粉产线工艺技术复杂,设备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公司本着对固定资产投资负责
任的态度,并基于未来发展领域以及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或配套研制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慎推进
策略,因此,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中的原粉产能建设项目无法完全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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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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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
核心技术人员白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白璞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白璞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去副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白璞先
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分子筛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以及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白璞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白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白璞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白璞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
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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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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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致力于工业气体分离、医用氧气、能源化工、石油化工、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能
源等领域的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
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方案解决服务商。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气体分离、生命健
康、吸附干燥、环境治理、石油化工与能源化工等领域的分子筛吸附剂和分子筛催化剂等。公
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均具有与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竞争的能力,多种分子筛产品已在深冷空分制
氧、变压吸附制氧、变压吸附制氢、天然气分离与净化等领域上千套装置上长期稳定运行,突
破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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