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57 建龙微纳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1-22│ 43.28│ 5.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24.30│ 422.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24.30│ 7.08万│
├───────────┼───────────┼───────────┼───────────┤
│增发 │ 2022-01-11│ 157.08│ 1.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2│ 22.80│ 142.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31│ 22.80│ 354.65万│
├───────────┼───────────┼───────────┼───────────┤
│可转债 │ 2023-03-08│ 100.00│ 6.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15.57│ 28.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15.57│ 208.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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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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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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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建龙高新材料(│ 196.00│ ---│ 49.00│ ---│ -67.11│ 人民币│
│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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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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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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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 ---│ 3078.51万│ 1.70亿│ 89.36│ ---│ ---│
│建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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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 ---│ 518.41万│ 6595.02万│ 12.83│ ---│ ---│
│建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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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 1.01亿│ 1.35亿│ 76.64│ ---│ ---│
│(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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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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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偃师市光明│ 2970.00万│人民币 │2017-06-01│2020-06-01│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高科耐火材│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料制品有限│ │ │ │ │任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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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洛阳市海龙│ 1045.00万│人民币 │2016-12-30│2019-12-29│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精铸有限公│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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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洛阳洛北重│ 1000.00万│人民币 │2017-12-01│2020-12-02│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工机械有限│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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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河南洛染股│ 500.00万│人民币 │2018-04-25│2021-04-25│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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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洛阳市海龙│ 500.00万│人民币 │2016-02-14│2020-02-13│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精铸有限公│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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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河南洛染股│ 500.00万│人民币 │2018-04-27│2021-04-27│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 │ │ │ │ │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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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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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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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致力于工业气体分离、医用氧气、能源化工、石油化工、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能
源等领域的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
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方案解决服务商。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气体分离、生命健
康、吸附干燥、环境治理、石油化工与能源化工等领域的分子筛吸附剂和分子筛催化剂等。公
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均具有与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竞争的能力,多种分子筛产品已在深冷空分制
氧、变压吸附制氧、变压吸附制氢、天然气分离与净化等领域上千套装置上长期稳定运行,突
破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三品战略"(产品、品质、品牌)、"国际化战略"及"吸转催战略",
通过技术驱动、全球化布局与新领域突破三大核心举措,有效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与市场竞争
压力。针对分子筛行业高技术壁垒、高资金投入、长市场验证周期的特点,公司优化研发资源
配置,加速迭代产品研发进度,在成熟产品线推出成本优化型升级方案,为市场提供多元化产
品选择。
在国际化拓展方面,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技术出海+产能出海"双轮驱动
模式深化沿线市场布局。以泰国建龙海外生产基地为支点,公司持续强化东南亚及中亚市场的
客户拓展与销售网络建设。2024年境外销售收入达19900.88元,同比增长13.36%,占营业收入
比例提升至25.55%,较2023年增长7.50个百分点。为匹配海外市场需求增长,公司加速推进募
投项目建设。泰国建龙(二期)项目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新增1.2万吨海外分子筛产能,覆
盖不同应用领域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全球市场响应能力与交付灵活性。通过产能扩张与技术迭
代双线推进,公司持续巩固在分子筛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解
决方案,助力产业链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将继续在分子筛材料领域持续深耕,积极响应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
构,推出更多高性能、定制化的分子筛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
解决方案,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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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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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雪,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霞,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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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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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
考行业薪酬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1、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
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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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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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3927839.1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截止2025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1000584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20011696.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总额30017536.1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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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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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31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吴雪和马思禹作为签字会计
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马思禹女士因个人原因从立信离职,现委派董霞接
替马思禹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雪和董霞。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霞,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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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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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生产线能够稳定
运行且达到项目要求,可以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手(7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0
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946981.1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053018.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3月1
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2023]ZB1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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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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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生产线能够
稳定运行且达到项目要求,可以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47号),公司获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235039股,发行价格为157
.08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999926.1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038
899.5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1026.5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35039.00元
,资本公积人民币188725987.53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
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后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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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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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公司
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
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
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来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以促进公司的
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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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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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638029125.0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5083361.22元。
为了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进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100058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5838.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
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532212.40元的比例为16.53%;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红预案披露后至分红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派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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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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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实施程序
1、2023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3年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7、2024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未完成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2241588.49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033729.73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6528646.85元的影响
后,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
件未成就,对应首次授予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32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6.32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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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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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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