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60 德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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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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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5-21│ 25.12│ 4.61亿│
├───────────┼───────────┼───────────┼───────────┤
│增发 │ 2023-10-11│ 18.86│ 2.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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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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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3095.38│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5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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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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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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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5900.00万│ 0.00│ 4769.10万│ 80.83│ 5010.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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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 8295.51万│ 0.00│ 8295.51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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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 1.42亿│ 1402.33万│ 1.40亿│ 98.32│ ---│ ---│
│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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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 1202.94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 1.42亿│ 1402.33万│ 1.40亿│ 98.32│ ---│ ---│
│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 5651.33万│ 0.00│ 5773.61万│ 102.16│ ---│ ---│
│分拣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1.2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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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12-24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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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6亿 │转让价格(元)│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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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41.95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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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德马投资咨询│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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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朱光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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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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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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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卓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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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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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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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
│ │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
│ │率,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
│ │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
│ │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
│ │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性质为自然人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取任│
│ │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
│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
│ │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
│ │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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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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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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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浙江德马工│ 8000.00万│人民币 │2022-05-16│2027-05-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团股份有限│业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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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尚智│浙江德马工│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7-29│2026-07-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有限│业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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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马物│上海力固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3-18│2027-03-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流技术有限│能技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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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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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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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确认审计
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会议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和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选举董事长卓序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鉴于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变化,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张军先生、赵黎明先生
、于天文先生组成,其中张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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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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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
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选举江艺芬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德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将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江艺芬女士简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艺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江艺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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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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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
9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09.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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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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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及金额: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拉美某知名电商
巨头的智能物流项目(提供智能物流交叉带分拣系统及相关服务),中标金额为4086.99万美
元(约2.9亿元人民币)。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本次中标项目是智能物流项目(提供智能物流交叉带分拣系统及
相关服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标志着公司在“全球化布局”进程中又迈出
了坚实的一步。如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履约,预计将在未来合同执行期间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
不确定性。本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
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智能物流项目(提供智能物流交叉带分拣系统及相关服务)招标人:拉美某知
名电商巨头
中标金额:4086.99万美元(约2.9亿元人民币)中标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中标项目是智能物流项目(提供智能物流交叉带分拣系统及相关服务),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标志着公司在“全球化布局”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公司已有十余年海外业务经验,建立了适合国际市场的标准化、模块化产品体系,以适应全球
销售、运输、现场安装、售后服务的特点和要求,具备丰富的实施项目经验优势。公司已积累
近两百个海外客户,本次中标项目系公司在海外业务持续深耕的又一重要成果。如中标项目签
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履约,将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中标项目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
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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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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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马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受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
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01)。
4、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2023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马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5、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
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
22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50万股均不得归属,并
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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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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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合计4338.88万美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预计不会对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随着项
目的实施和验收,预计将对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期间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
及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仍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
执行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
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MercadoLibre,Inc.(美客多集团)之下属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MercadoLibre,
Inc.(美客多集团)提供智能物流交叉带分拣系统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合计4338.88万美元
。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MercadoLibre,Inc.(美客多集团)
2、成立日期:1999-10-15
3、地址:WTCFreeZoneDr.LuisBonavita1294,Of.1733,TowerIIMontevideo,Uruguay
4、MercadoLibre,Inc.及其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MercadoL
ibre,Inc.是拉丁美洲最大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1999年创立于阿根廷,后总部迁至阿根廷布
宜诺斯艾利斯。业务范围涵盖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物流服务、广告服务等,平台业务覆盖18
个拉美国家,包含乌拉圭、巴西、墨西哥等主要市场。
5、公司与MercadoLibre,Inc.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合计4338.88万美元;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里程碑节点以美元结算;
3、履行地点和方式:按合同要求在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实施;
4、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其他条款:合同对产品运输及安装、付款方式、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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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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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59472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5947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马科
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中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6号),同意公司向王凯发行8843
213股股份、向曲准德发行1680941股股份、向陈亮发行1388603股股份、向上海隼慧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隼慧”)发行1032926股股份、向李志刚发行877012
股股份、向上海荭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荭惠”)发行428761股
股份、向郑星发行292337股股份、向周丹发行73084股股份购买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曾
用名: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安迪”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注册
申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14616877股,登记
后股份总数13456411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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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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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应以后续
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及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7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公司”或“甲
方”)与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元新创”或“乙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领域的核心优势,共
同探索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物流场景的创新应用。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泰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A4F0G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23-02-27
注册资本:8,263.671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29幢8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
555号29幢8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
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零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德马科技的关系:德马科技与智元新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6月17日,德马科技与智元新创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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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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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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