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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6883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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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60 德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21│ 25.12│ 4.61亿│ ├───────────┼───────────┼───────────┼───────────┤ │增发 │ 2023-10-11│ 18.86│ 2.7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州德马数科具身智│ 495.00│ ---│ 5.00│ ---│ 0.09│ 人民币│ │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5900.00万│ 0.00│ 4189.10万│ 71.00│ 9961.61万│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1.20亿│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8295.51万│ 0.00│ 8295.51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 1.42亿│ 2608.72万│ 1.48亿│ 104.02│ ---│ ---│ │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 1202.94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 1.42亿│ 2608.72万│ 1.48亿│ 104.02│ ---│ ---│ │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 5651.33万│ 0.00│ 5773.61万│ 102.16│ ---│ ---│ │分拣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卓序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现将│ │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 │ │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 │ │率,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 │ │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 │ │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 │ │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性质为自然人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取任│ │ │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 │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 │ │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 │ │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卓序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德马具身智能机器│ │ │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具身智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拟共│ │ │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 │ │ 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名称及投资金额: │ │ │ 1、共青城水木星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木星辰”),注册 │ │ │资本为人民币10100万元,其中德马具身智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比1│ │ │4.8515%,卓序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万元,占比6.9307%。 │ │ │ 2、共青城水木阶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木阶跃”),注册资 │ │ │本为人民币10100万元,其中德马具身智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比14.│ │ │8515%,卓序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万元,占比6.9307%。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 │ │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但未超过3000万元│ │ │(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外)。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 │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 │ │ │ 1、合伙企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 │ │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 │ 2、投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 │ │ │险、税务风险等。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德马具身智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及│ │ │其他非关联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水木星辰”及“水木阶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 │ │ │易》的规定,本次交易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卓序先生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 │ │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卓序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本次交易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卓序先生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 │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 │律障碍。 │ │ │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 │ │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但未超过3000万元│ │ │(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外)。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德马科技集│浙江德马工│ 8000.00万│人民币 │2022-05-16│2027-05-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团股份有限│业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德尚智│浙江德马工│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7-29│2026-07-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有限│业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德马物│上海力固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3-18│2027-03-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流技术有限│能技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 ,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 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性质为自然人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 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 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 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及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德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股东回报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并听取股东( 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 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 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于 股票股利,即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 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 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 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 2、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或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具体包括: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在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10%,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合计5789.96万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 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 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发放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董事薪酬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6年固定津贴标准为6万元(含税)/年。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津 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 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 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 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0,112,772.00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不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745,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012,023.3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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