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61 中科飞测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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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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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 3.08亿│ 4048.83万│ 9336.68万│ 15.14│ ---│ ---│
│设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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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 6.17亿│ 4048.83万│ 9336.68万│ 15.14│ ---│ ---│
│设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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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1.42亿│ 733.08万│ 1.33亿│ 93.4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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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50亿│ 2.60亿│ 5.56亿│ 10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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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净额 │ 6.98亿│ ---│ 2.05亿│ 5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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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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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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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上海中科飞│ 8300.00万│人民币 │2023-03-2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测科技股份│测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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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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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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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
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1-6月公司确认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3956113.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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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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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9307.74万元(截至
2024年5月31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
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69
838.66万元)比例为27.65%。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9838.66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9307.7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
1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
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7.6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
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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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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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3,004,23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66,699,24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9,703,4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因2024年5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4年5
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文),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飞测”)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
00,000股,并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3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60,071,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7%,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59,9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以及部分限售股,限售股
股东数量为26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份
数量为179,703,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573%,将于2024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3,004,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38%,股东数量4名。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66,699,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935
%,股东数量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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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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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文海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4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文海,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文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专业,博
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0年10月至今,在上海市申浩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
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
代为表决。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
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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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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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
选举陈彬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附件:
陈彬,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材
料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
艺设计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东莞市圣达瀚机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工程
师;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惠州市富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15年1
2月,任深圳市澳特莱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
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彬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认购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中科飞测1号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参与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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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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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
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
另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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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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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
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30877.70万元用于增加
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3]327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且已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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