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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6883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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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63 华熙生物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2091.66│ 1156.47│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389.55│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 4.01亿│ 300.00│ 4.11亿│ 102.63│ ---│ ---│ │升改造项目 │ │ │ │ │ │ │ ├─────────┼──────┼─────┼─────┼─────┼─────┼──────┤ │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 11.07亿│ 1044.78万│ 11.46亿│ 103.56│ 4218.92万│ ---│ │及相关项目 │ │ │ │ │ │ │ ├─────────┼──────┼─────┼─────┼─────┼─────┼──────┤ │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 7.41亿│ 1.88亿│ 6.51亿│ 87.75│ ---│ ---│ │业园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02│其他事项 ──────┴──────────────────────────────────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马守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将不 再担任任何职务。 马守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 职亦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马守伟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马守伟先生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一)马守伟先生的基本情况 马守伟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剂 学专业,硕士学历。2008年至2012年服务于联合利华(中国)研究中心,2012年至2020年任职 于欧莱雅(中国)研究与创新中心。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功能性护肤 品开发总监,主要负责基础配方技术和功能性产品配方研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守伟先生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马守伟先生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马守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共参与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相关专利所有权利 均归属于公司。马守伟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权属的完整性,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亦不存 在职务发明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保密与竞业限制 马守伟先生已与公司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公司签署《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约定 其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及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 、专利、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保密信息以及其他职务开发成果,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均 属于公司所有。其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期限为长期,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该期限包括任职期间,亦包括其自公司离职后的时间。其离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在公 司任职期间获取的商业秘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自用和转让于第三方使用。 公司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公司已与马守伟先生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解除协议》,一 致同意解除双方于马守伟先生任职期间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不要求马守伟先生履行 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公司亦无需向马守伟先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马守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出色的完成了其工作职责,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以合成生物科技创新驱动的生物科技公司、生物材料全产业链平台公司,高度重 视研发工作,已建成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微生物发酵平台、应用机理研发平台、中试转化平 台、交联技术平台、配方工艺研发平台在内的六大研发平台。 公司还组建了业务、研发、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发委员会,致力于通过打通市场 与研发环节,提升研发成果转化效率及市场表现。 ──────┬────────────────────────────────── 2024-02-29│其他事项 ──────┴────────────────────────────────── 2024年2月28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总经理提 议栾依峥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投资管理工作,不再担任财务总监;同时提议聘任 汪卉先生出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汪卉先生在本公司的职 务职责及贡献并参照行业水平,确定其薪酬。 汪卉先生自2023年9月加入公司,主持财务中心日常工作,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 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编制工作。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提名委员会已 审查汪卉先生的任职资格,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汪卉先生的工 作履历等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3-12-30│其他事项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 月修订)》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 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亦争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赵燕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曹富国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3-10-17│其他事项 ──────┴────────────────────────────────── 为纪念“中国透明质酸之父”山东大学张天民教授的崇高品格和杰出贡献,感恩山东大学 ,激励齐鲁后学,支持山东大学在生物医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和科研人员,促进中国生 物科技产业的发展,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公司”)近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燕女士的通知,赵燕女士拟将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华熙 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捐赠人”)间接持有的4816782股公司股份( 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捐赠给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受赠人”)(以下简称“本 次捐赠”)。本次捐赠的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燕女士直接持有1159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 ;通过华熙昕宇间接持有283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86%,赵燕女士直接 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8.88%。 华熙昕宇本次捐赠的标的股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 前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票仍处于锁定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 个月内,即2019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捐赠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根 据相关规定一次性办理完成交割手续。本次捐赠的标的股票在办理完成交割手续前,捐赠人仍 然具有标的股票的所有权,对标的股票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一、捐赠股份的基本情况 已故杰出生化药学家、“中国透明质酸之父”——山东大学张天民教授在引领生物科技、 生物医药创新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和卓越成绩。公司和中国透明质酸产业的发展受益于张天民 教授及其学生在透明质酸技术的创新。为纪念张天民教授的崇高品格和杰出贡献,感恩张天民 教授母校,激励齐鲁后学,支持山东大学在生物医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和科研人员,促 进中国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与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 》,华熙昕宇将其持有的4816782股公司股份捐赠给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支持山东大学 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本次捐赠的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本次捐赠拟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 ──────┬────────────────────────────────── 2023-09-27│股权回购 ──────┴────────────────────────────────── 2023年9月26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8047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比例为 0.01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71元/股,最低价为87.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 016865.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8047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 的比例为0.01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71元/股,最低价为87.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6016865.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3-08-30│其他事项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实 施进度调整至2024年第2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拟发行不超过495625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 过49562556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发行价为47.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 ,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人民币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248954425.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 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 2023-08-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燕女士《关于提议华熙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于2023年8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事项。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或未使用金额不足购买1股股份时,则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0.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 为230.77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0.4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0.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53.85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32%。 ──────┬────────────────────────────────── 2023-04-29│其他事项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在 董事会下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章程”) 之日起生效,修订版章程中新增有关ESG专门委员会的规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规范公司ESG委员会及委员的行 为,保证ESG委员会规范运作,董事会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请见本公告上网公告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 独立董事曹富国先生出任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赵燕女士、独立董事王颖千女 士出任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版章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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