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65 光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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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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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20│ 10.80│ 3.70亿│
├───────────┼───────────┼───────────┼───────────┤
│增发 │ 2022-12-19│ 7.13│ 1.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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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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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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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小智 │ 1500.00│ ---│ 100.00│ ---│ 2212.8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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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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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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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 2.63亿│ 5108.75万│ 1.89亿│ 71.84│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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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 1.45亿│ 4285.47万│ 6588.38万│ 45.59│ ---│ ---│
│期治理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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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250.00万│ ---│ 3255.33万│ 10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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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46.00万│ 1652.91万│ 7681.98万│ 89.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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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6336.09万│ 6336.09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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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 1000.93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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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617.00万│ 617.00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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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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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5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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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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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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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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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周学新、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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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云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周学新、张敏│
│ │持有的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淘""标的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
│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 2025年5月13日,逸淘完成了上述100%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国( │
│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自此,公司持有逸淘100%│
│ │股权,逸淘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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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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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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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秦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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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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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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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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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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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蓝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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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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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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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秦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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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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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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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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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
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服务于电商商家的SaaS企业,核心业务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SaaS产
品及增值服务。目前主要SaaS产品及服务包括以超级店长、快递助手、逸淘下单、张飞搬家、
快麦ERP、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深绘美工机器人、快麦工单、跟单宝等为代表的电商SaaS产
品;以有成财务、有成CRM、有成报销、番茄表单为代表的企服类SaaS产品。
公司在2023年度实现经营性现金流转正的基础上,继续通过优化业务经营,强化精细化管
理,2024年度实现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415.61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3131.14万元
。
2025年,公司专注于电商SaaS行业,通过继续坚持多平台发展战略、把握电商领域AI应用
创新的机会、探索大模型垂直行业应用、优化经营管理等举措,持续发挥在电商SaaS服务领域
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从以下方面着手:
1.专注于电商SaaS行业,把握人工智能变革带来的机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商SaaS行业的产品与服务,除了最初的中小商家SaaS产品外
,近年来随着在大商家SaaS以及企业服务SaaS领域的开拓,公司提升了SaaS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开始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解决方案,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提升客户的黏性。经过近几
年的努力耕耘,公司在电商SaaS行业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经验,2025年公司将在
多个细分领域实施完整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并持续增加用户数量,积累更多的成功经验。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在未来长时间给电商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公司必须利用已有业
务优势,特别是长期积累付费用户数量众多的优势,把握电商领域AI应用创新的机会,探索大
模型垂直行业应用,顺应技术发展潮流,赋能广大商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升经营效率,促
进人工智能与电商行业的深度融合,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2.继续坚持多平台发展战略,把握新业态、新场景下的市场机会近年来,随着拼多多、快
手、抖音、微信等电商平台的快速崛起,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对于广大商家来说,跨
平台经营已成为降低成本、改善盈利能力、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与之相应,公司要继续
坚持多平台发展战略,把过往的成功经验复制到各个新兴电商平台,以获得良好的经营效益,
巩固公司商家SaaS市场地位。同时,由于电商行业的市场规模由快速增长进入到稳定增长阶段
,对下沉市场的挖掘将为电商行业带来规模可观的增量。国内下沉市场人口占中国整体人口的
比重超60%,随着国家建设的持续进步,下沉市场的结构组成、线上消费模式、电商基础设施
等发展要素正加速重构,下沉市场必将为电商平台带来新机遇。公司将在2025年着重通过对新
业态、新场景下市场机会的把握,针对行业痛点向广大商家提供相应产品,满足广大商家在新
时期所提出的经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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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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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
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
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淘”)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1)、《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0%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进展情况
2025年5月13日,逸淘完成了上述100%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国(山
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自此,公司持有逸淘100%股权
,逸淘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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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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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云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以及公司经审计2024年度
财务报告,相关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毛利率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39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324.1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20%、20%、20%
、20%、2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8257万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2157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414万股变更为64.8257万股,均为第一类激励对象剩余未归
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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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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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
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
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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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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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
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全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723.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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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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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82046116.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937492.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219383.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649270.2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
议,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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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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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
27日、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801889)所持有的26907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
3年9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064124),本次过
户股份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
过户的公告》(2023-062)。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
案》,同意预留的90.11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4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为6.87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2025-01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共计619.0557万份(对应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0.11万股),
根据参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参与认购预留份额的员工为4人,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619.0557万元,认缴股
数为90.11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本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持有人受让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87元/股。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801889)所持有的90.1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
025年4月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064124),本次
过户股份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5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根据《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锁定期为17个月,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
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7个月。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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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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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云科技”)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为了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现就本次交易补充说明如下:转让方:周学
新、张敏
受让方: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各方确认,转让方共同及连带的就平台软件收入和平台分成收入向受让方作出本协议
所述之业绩承诺;同时,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对转让方实施业绩奖励。
各方一致确认,2025年度内转让方应按照过往惯例经营集团公司,若集团公司需要增加并
招聘业务人员、调整商业模式、增加超过2024年度的市场投入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协商一致。
2、各方一致确认,针对目标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交接结束当月月份的平台软件收入
,转让方承诺、且受让方同意,若:
(1)平台软件收入与2024年同期对比出现下滑,则受让方无需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150
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2)平台软件收入与2024年同期对比增长低于20%,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
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3)平台软件收入与2024年同期对比增长低于25%,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
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4)平台软件收入与2024年同期对比增长高于30%,则转让方、受让方向集团公司员工(具
体名单届时由转让方拟定,下同)共同发放奖金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各自承担50%;
(5)平台软件收入与2024年同期对比增长高于35%,则转让方、受让方向集团公司员工共同
发放奖金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各自承担50%;(6)平台软件收入与2024年同期对比增
长高于40%,则转让方、受让方向集团公司员工共同发放奖金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各
自承担50%。
3、针对目标公司于2025年度的平台软件收入与平台分成收入之和(以下合称“承诺业绩收
入”),转让方承诺、且受让方同意,若:
(1)承诺业绩收入低于7000万元,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300万元(大写
:叁佰万元整);
(2)承诺业绩收入低于6500万元,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1000万元(大写
:壹千万元整);
(3)承诺业绩收入低于6000万元,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1500万元(大写
:壹千伍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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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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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
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在原有1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下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基础上追加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追加使用20000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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