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65 光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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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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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20│ 10.80│ 3.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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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12-19│ 7.13│ 1.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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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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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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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淘(山东)投资管│ 2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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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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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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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 1000.9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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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 ---│ 1237.80万│ 2.02亿│ 76.53│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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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864.02万│ 8546.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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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498.03万│ 1115.03万│ 105.3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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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 ---│ 4385.19万│ 1.10亿│ 78.74│ ---│ ---│
│期治理平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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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3255.33万│ 10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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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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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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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蓝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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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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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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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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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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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秦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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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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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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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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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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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蓝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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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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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楼、收取水电及物│
│ │ │ │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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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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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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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秦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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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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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楼、收取水电及物│
│ │ │ │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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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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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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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秦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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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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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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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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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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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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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599号光云大厦10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
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刘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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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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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剑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赵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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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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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599号光云大厦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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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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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
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
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
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
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
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叶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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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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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秉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张秉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张秉豪先生仍
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
张秉豪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规范运作,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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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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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599号光云大厦10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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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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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公司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了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切实履行2025年度行动方案有关内容,积极
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2026年,公司为能更好地延续上述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特制定《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2025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
总结,并制定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树立良好资
本市场形象的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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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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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全年计提的资产减值
损失为1,58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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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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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
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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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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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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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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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
平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高管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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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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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26081895.6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20794902.7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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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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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
),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下同)。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
授权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或全
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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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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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2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0.00万股,占目前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股本总额42,582.4684万股的0.0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6年2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6.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
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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