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69 致远互联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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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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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 1.08亿│ 0.00│ 1.13亿│ 104.34│ -939.24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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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 3875.09万│ 0.00│ 4014.17万│ 103.59│ ---│ ---│
│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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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 1.20亿│ 0.00│ 1.24亿│ 103.39│ 677.76万│ ---│
│优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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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新中心项目 │ 8253.20万│ 0.00│ 8572.44万│ 103.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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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 0.00│ 6461.09万│ 1.20亿│ 57.73│ ---│ ---│
│营技术平台开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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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创的协同运营│ 0.00│ 4319.10万│ 1.22亿│ 71.47│ ---│ ---│
│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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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 │ 4.91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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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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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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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石先生于2024年1月29日向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议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徐石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
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石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
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徐石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回购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政策调
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石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徐石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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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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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2024年1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1
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二条第二
款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
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条件。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确保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
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启动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实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515843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
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7.63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209.9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7.6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104.98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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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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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
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送达的《关于变更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签字
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洁茹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强桂
英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由于立信会计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
孙元元女士接替李洁茹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权计伟先生接替强桂英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
核人,继续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审计的项目合伙人为肖常和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元元女士,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权计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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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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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胡守云先生因个人身
体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
技术。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胡守云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胡守云,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成都国营新兴
仪器厂通信分厂总经理、致远互联研发部负责人、长沙致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致远信泰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现任北京致远
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协同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成都致远祥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守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5,8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
胡守云先生辞任核心技术人员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知识产权情况)
胡守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或子公司所有
,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知识
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胡守云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
、竞业限制事项等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胡守云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
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胡守云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事项等相关情形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
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公司将不断完善
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
创新能力,以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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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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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数量:429492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8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0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9)。
(4)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于2020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
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5)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
(7)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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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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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6)。
(四)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五)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以3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2.10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六)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以4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成为监
事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870股。
(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449号),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及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7026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89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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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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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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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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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2676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497225.65元(含税)。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
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股
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若在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
:1、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29.55-0.55-0.3)÷(1+0.49)=19.
26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目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24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0万股。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65.24×(1+0.49)=97.20
76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数量=21.80×(1+0.49)=32.48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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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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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2676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497225.65元(含税)。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
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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