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0 丛麟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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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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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 3.10亿│ 1614.28万│ 6153.36万│ 20.51│ ---│ ---│
│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 │ │ │ │ │ │
│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 │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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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 3.00亿│ 1931.65万│ 1.77亿│ 88.37│ ---│ ---│
│利用二期资源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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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2.80亿│ 335.07万│ 1.20亿│ 59.94│ ---│ ---│
│用处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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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5.40亿│ 0.00│ 219.00万│ 0.76│ ---│ ---│
│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 │ │ │ │ │ │
│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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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亿│ 0.00│ 4.4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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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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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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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上│山东环沃 │ 1.70亿│人民币 │2020-10-27│2027-10-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海天汉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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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汉 │夏县众为 │ 8000.00万│人民币 │2020-12-22│2027-11-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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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蓬莱蓝天 │ 1500.00万│人民币 │2021-12-24│2027-12-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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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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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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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及子公司为满足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汉”)以及控股子公司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
源顺”)、山东环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沃”)、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县众为”)、蓬莱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蓝天”)(
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2024年度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906.23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
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理、融
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和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
上海天汉提供3000万元担保、拟为盐城源顺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山东环沃提供6000万
元的担保、拟为夏县众为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拟为蓬莱蓝天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含现有
、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非
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总经理代表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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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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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密,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
在在中汇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16年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婵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
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
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与中汇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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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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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
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
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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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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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
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并积极回报投资者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信念,公司制定
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
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持续技术创新,精细管理降本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1、坚持聚焦主
营业务,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以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主营业务,是集危废处理技术、危废综合处
理新模式和危废管理体系现代化优势于一体的现代城市和产业综合环保服务商。公司主要为上
游生产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提供处置服务,是工业经济发展产业配套的重
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生产制造业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在制造业转型的变革与创新过
程中出现了阶段性产废数量减少的现状,且由于危废处置行业产能过剩及产能错配导致了行业
内部竞争激烈,行业正处于整合及优胜劣汰的过程中。
面对行业不断加剧的竞争形势,公司通过“练内功、强基础”、“挖存量、拓增量”,积
极应对外部严峻的市场环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约3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26.6亿元,资产负债率约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2.1亿元
,公司资产质量持续良好,财务状况保持稳健。
2024年,公司将继续优化组织效率、提升资源效能,通过区域深耕、下沉市场等策略,提
升现有运营项目的资产利润率,努力实现沪外各子公司扭亏为盈。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山东项目已在全省域内成立多个区域业务部,山西项目的业务
也已延伸覆盖至京津冀地区。
在新项目建设方面,2024年,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落地及优势区域项目的扩建。扩建项目
力争年内开工,以此巩固公司在区域上的规模优势和市场主动权。
2、坚持技术创新,助力内生与外延发展并重
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置于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坚定
不移地推进自主研发创新。目前,公司已建立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同济大学、山东大学
等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开放型、高层次、多元化的研发创新
平台。
2023年,公司在研项目13项,新增授权专利14项,子公司上海天汉获评“上海市级企业技
术中心”称号,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危废焚烧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公司作为主
要起草人参与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导则》废有机
溶剂再生技术通则》等危废行业国家级或团体级标准的起草与制定,上述草案将于2024年逐项
颁布实施。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践行并推动行业规范化及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将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业务开拓力度,通过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一方面继续通过技术研发进行现有运营项目提能增效的工艺
改造,2024年计划新增授权专利15项;另一方面,通过寻找创新技术和合作机会,重点关注高
值资源化业务方向的研发,拟新增动力电池、光伏、磷酸铁锂、负碳材料等高价值物料资源回
收与再利用的课题,探索新的投资机会。就上述课题,公司已与多家高校展开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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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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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335110.75元,合
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8362392.4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383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9.5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
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3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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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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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205.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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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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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第一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规
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美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齐鲁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8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20
11年7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山东正方人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管;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担任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20
20年11月至今,担任丛麟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美女士通过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22100股,持股比例为0.02%。除上述情形外,陈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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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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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80号3楼多功能厅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
至2023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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