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0 丛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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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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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 3.10亿│ ---│ 6153.36万│ 20.51│ ---│ ---│
│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 │ │ │ │ │ │
│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 │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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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 3.00亿│ 628.49万│ 1.83亿│ 91.51│ ---│ ---│
│利用二期资源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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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2.80亿│ 247.29万│ 1.22亿│ 61.17│ ---│ ---│
│用处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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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5.40亿│ 55.00万│ 274.00万│ 0.94│ ---│ ---│
│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 │ │ │ │ │ │
│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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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亿│ ---│ 4.4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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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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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31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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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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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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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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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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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 │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
│ │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 │
│ │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 │
│ │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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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36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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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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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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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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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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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 │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
│ │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 │
│ │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 │
│ │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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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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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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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山东环沃 │ 1.70亿│人民币 │2020-10-27│2027-10-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上海天汉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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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汉 │夏县众为 │ 8000.00万│人民币 │2020-12-22│2027-11-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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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蓬莱蓝天 │ 1500.00万│人民币 │2021-12-24│2027-12-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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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山东环沃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6-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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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夏县众为 │ 500.00万│人民币 │2024-06-13│2029-06-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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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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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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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对
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盛”
)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生物365
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融合生
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公
司以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主营业务,本次投资融合生物,系看好其未来生产
及销售生物柴油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业务能力,紧跟(双碳”战略
发展机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程序。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交易标的被第三方主张权利、交易对方等主体未完成本次交割先
决事项及交割后事项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2、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对赌安排,如标的公司业绩下滑或不达预期,不存在交易
对价调整或股份回购等机制,故本次交易存在投资出现损失乃至投资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3、受产业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投后管理等多重
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投资失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并积极
防范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各国先后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生物柴油FA
ME/HVO)与生物航煤SAF)产业的发展,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环保的替代能源,在全球
范围内备受关注与支持,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助力推动经济向绿色转型,预计未来在政策
支持和技术创新的驱动下,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标的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油脂、生物柴油、生物增塑剂等加工与销售的油脂新能源企
业,主要产品为一代生物柴油(UCOME)、生物质船燃(B24)。项目所在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
区南宁市,项目总规模为年产30万吨/年生物柴油,一期项目拟投资约3亿元,拟建成合计年产
20万吨/年生物柴油,一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预计将于2025年内建成投产。项目采用先进的
生物酶法技术,具有安全性好、环保压力小与经济性好等优点。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深耕行业多
年,从原材料采购、工艺流程生产到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备一定行业经验与基础。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800万元收购融合生物股权并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
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
,认购融合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
,公司将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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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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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9.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2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
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2024年12月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1212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回购的最高价格为19.22元/股,最低价格为15.20元/股,回购
均价16.8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369879.0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以及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一致。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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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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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305221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0522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因2024年8月25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2号),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0.6185万股,并
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40万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70.863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69.1364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系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股份数量为130522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4%,锁定期限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8月25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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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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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5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购买的最高
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8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9428.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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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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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6
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丛麟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丛麟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4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
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19.24
元/股(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039,502股至2,079,00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0.75%至1.50%,实际回购数量及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公告所载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
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以下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进行债权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
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0713846
5、电子邮箱:ir@cn-congl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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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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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3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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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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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5
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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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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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上海丛麟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预案的承诺,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2023年度每股净资产19.24
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未
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
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
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均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将启动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26.85
元。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18.4983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
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9.24元。自2024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
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的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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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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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及子公司为满足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汉”)以及控股子公司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
源顺”)、山东环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沃”)、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县众为”)、蓬莱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蓝天”)(
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2024年度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906.23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
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理、融
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和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
上海天汉提供3000万元担保、拟为盐城源顺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山东环沃提供6000万
元的担保、拟为夏县众为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拟为蓬莱蓝天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含现有
、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非
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总经理代表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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