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0 丛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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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15│ 59.76│ 14.37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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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 ---│ 1.83万│ 6155.19万│ 20.52│ ---│ ---│
│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 │ │ │ │ │ │
│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 │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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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 ---│ 1287.35万│ 1.90亿│ 94.80│ ---│ ---│
│利用二期资源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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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 296.31万│ 1.23亿│ 61.42│ ---│ ---│
│用处置项目 │ │ │ │ │ │ │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 101.90万│ 320.90万│ 1.11│ ---│ ---│
│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 │ │ │ │ │ │
│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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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4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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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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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31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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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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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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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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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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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 │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
│ │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 │
│ │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 │
│ │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36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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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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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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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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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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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 │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
│ │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 │
│ │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 │
│ │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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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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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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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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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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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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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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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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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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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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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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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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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上│山东环沃 │ 1.70亿│人民币 │2020-10-27│2027-10-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海天汉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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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汉 │夏县众为 │ 8000.00万│人民币 │2020-12-22│2025-11-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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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上海美麟 │ 2500.00万│人民币 │2024-09-20│2025-09-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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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山东环沃 │ 1995.00万│人民币 │2024-06-04│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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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夏县众为 │ 1495.00万│人民币 │2024-09-20│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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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蓬莱蓝天 │ 500.00万│人民币 │2024-12-05│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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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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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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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
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
、2025年7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丛
麟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
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19.09元/股(含)进行测算
,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047669股至20953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6%至1.53%,
实际回购数量及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
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以下简称“债权申报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进行债权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
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0713846
5、电子邮箱:ir@cn-congli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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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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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
6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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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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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上海丛麟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承诺,公司拟实
施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且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
度每股净资产19.09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未
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
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
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9.45
元。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完成后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19.09元。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
2025年6月19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
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二)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要
求,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等程
序。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稳定股价,履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
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承诺,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将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公司将
及时办理减资相关程序。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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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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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及子公司为满足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汉”)以及控股子公司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
源顺”)、山东环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沃”)、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县众为”)、蓬莱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蓝天”)(
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2025年度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474.67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
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理、融
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和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
上海天汉提供3000万元担保、拟为盐城源顺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山东环沃提供6000万
元的担保、拟为夏县众为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拟为蓬莱蓝天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含现有
、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非
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
行董事、总经理代表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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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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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
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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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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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为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积
极回报投资者,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
4年8月24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
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
、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5年,以“提升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公司结合自身
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
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
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做强危废主业,探寻布局新利润增长点
1、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面对外部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咬定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不放松,在确保安
全合规运营的前提下,紧密围绕“开源、降本、提质、增效”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
司盈利水平的同时不断“练内功、强基础”,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努力
在逆境中实现稳健发展。
(1)在开源上,公司实施“挖存量、拓增量”双轮驱动。一方面深耕现有市场,分类管
理客户,用技术升级和增值服务提升存量业务价值;另一方面拓展新市场与客户,跟踪上游项
目建设,提前对接,用技术创新提升处理能力、拓展业务领域。作为集团型公司,公司层面充
分发挥整合优势,组织子公司开展市场调研,挖掘协同业务、分享服务案例;子公司层面则根
据区域差异灵活调整策略应对竞争。
(2)在降本上,公司打出“组合拳”。一是通过培训、宣传和树立典型强化员工成本效
率意识;二是施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年初与子公司签订责任书,设定关键考核指标,子公司再
层层分解目标,全员绩效与经营目标挂钩;三是对成本进行分类管控,各子公司依自身情况制
定细则,从技术改造、采购降本等多方面进行降本。
(3)在提质增效上,公司秉持“精简高效”原则。一是优化组织架构以适应市场变化,
提升响应速度;二是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合规与风险管控;三是深化业财融合,打破信息壁垒
;四是发挥集团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与协同,全方位增强公司竞争力。
通过以上举措,公司的经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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