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1 菲沃泰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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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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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22│ 18.54│ 14.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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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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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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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产发高易创新投│ 4000.00│ ---│ 79.21│ ---│ -26.6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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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金创新科创壹│ 3500.00│ ---│ 11.84│ ---│ -64.85│ 人民币│
│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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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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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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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园区项目 │ 8.31亿│ 1381.13万│ 6.56亿│ 91.16│ 225.6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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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 3.33亿│ 4.97万│ 2.92亿│ 100.67│ 462.81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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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0.00│ 4.2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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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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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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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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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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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五金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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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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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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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亿欣机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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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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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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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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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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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亿欣机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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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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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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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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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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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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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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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五金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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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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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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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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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拟定《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报送董事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4、2025年5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并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
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
5、2025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3)。
6、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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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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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
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
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各类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
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
、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等)。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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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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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薪酬(津
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宗坚、孙西林对《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
的7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菲沃泰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
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对独立董事,按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支付董事津贴,每季度支付一次。除独立董
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3)对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
成,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市场平均水平、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
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对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
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
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董事、高管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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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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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兴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6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0)。
4、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
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5、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6、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7、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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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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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铮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法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
铮文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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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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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行权价格:10元/股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8人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部分可行权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
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竹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部分可行权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等待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实际授予数量:934.6048万份
4、实际授予人数:59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份
6、行权价格:10.00元/份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完成度和可行权比例
不到100%,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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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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