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1 菲沃泰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22│ 18.54│ 14.3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产发高易创新投│ 4000.00│ ---│ 39.64│ ---│ -50.0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厦门厦金创新科创壹│ 3500.00│ ---│ 11.84│ ---│ 113.90│ 人民币│
│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总部园区项目 │ 8.31亿│ 1588.88万│ 6.58亿│ 91.45│ 732.43万│ ---│
├─────────┼──────┼─────┼─────┼─────┼─────┼──────┤
│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 3.33亿│ 4.97万│ 2.92亿│ 100.67│ 291.93万│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4.26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熠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五金制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武汉倍瑞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熠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金刚石沉积设备及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五金制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
的《登记通知书》。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周频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孙西林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总经理宗坚先生、财务总监曲宁女士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
2026-05-07│其他事项
──────┴──────────────────────────────────
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报送董事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6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06)。
3、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4、2026年3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
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
授予900万份股票期权。
5、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3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
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份股票期权。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3月16日
2、授予数量:900万份
3、授予人数:43人
4、行权价格:23.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
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关于不可行权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行权日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拟定《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报送董事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4、2025年5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并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
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
5、2025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3)。
6、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18│委托理财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
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
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各类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
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
、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等)。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薪酬(津
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宗坚、孙西林对《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
的7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菲沃泰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
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对独立董事,按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支付董事津贴,每季度支付一次。除独立董
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3)对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
成,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市场平均水平、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
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对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
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
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董事、高管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兴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6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0)。
4、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
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5、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6、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7、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
──────┬──────────────────────────────────
2026-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铮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法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
铮文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6-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行权价格:10元/股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8人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部分可行权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
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竹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部分可行权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等待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实际授予数量:934.6048万份
4、实际授予人数:59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份
6、行权价格:10.00元/份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完成度和可行权比例
不到100%,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
2026-04-18│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当投资于科技
创新领域的业务;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
、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八)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做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
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
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
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
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
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
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
以上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1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
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
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为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即利益相关方)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
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
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
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
026]第ZA11406号),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10,456.7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6,453,784.24元。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4,494,
95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
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472,35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681,336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89,551.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
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1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孙西林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总经理宗坚先生、财务总监曲宁女士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
2026-03-17│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3月16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0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3547.2356万股的2.68%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6年3月16日为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份股票期权。
──────┬──────────────────────────────────
2026-02-28│其他事项
──────┴──────────────────────────────────
赵钱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
同意聘孙西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
2026-02-28│其他事项
──────┴──────────────────────────────────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外籍员工4人,获授的期权数量为150万份,占
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为16.67%;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
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51.83万元,同比增加10.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3032.54万元,同比下降32.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972.20万元,同比下降69.1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13498.6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
加5.4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97592.7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3.97%,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5.89元,较报告期初增加3.97%。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51.83万元,同比增加10.23%,主要原因为:
①2025年,公司凭借高品质的产品服务及优越的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巩固在消费电子领域的
已有优势。同时,积极打通产业链“左右岸”,优化业务结构、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向汽车
、医疗、马达电机、算力服务器、机器人等领域延伸布局,目前均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②公司制定了全方位、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全球化布局。2025年,公司在国家光
电子产业基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子公司,积极拓展公司在数据通信、服务器、光
通讯领域的业务,持续扩张业务版图。
此外,公司与上海盛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战略携手,以“技术赋能+市场协同”双轮驱动
模式,以日韩市场为支点,凭借当地高端制造优势精准发力,同时将影响力辐射至东南亚地区
。
公司销售网络已实现对北美、欧洲等地区的全面覆盖,产线已逐步延伸至欧洲的塞尔维亚
、北美的墨西哥以及印度、韩国等地,以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撑企业持续增
长。
③公司自主规划设计的全自动化生产线在部分生产基地成功实现规模化应用,标志着公司
在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该产线的落地,促使生产效率优化与稳定性提升
,助力客户实现产能扩张与交付能力提升,持续推进行业智能化升级。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2.54万元,同比下降32.7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2.20万元,同比下降69.12%,主要原
因为:由于加快新业务拓展,公司在部分新业务初期采取了适度让利的市场策略,导致整体毛
利率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公司加大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引进优秀人才,这些战略性举
措使得研发、销售和管理费用增加,导致利润指标有所下滑,但长远来看,将为2026年业绩增
长和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一)赵钱波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参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上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曲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曲宁女士具备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综合曲宁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的财
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的认知和经验,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赵钱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钱波女士所负责的工作
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赵钱波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
意聘任曲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曲宁女士具备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三、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曲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曲宁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
职责有足够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曲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
项。
特此公告。
附件:
曲宁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学士,
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2年8月至2008年2月,任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任新华悦动传媒内部审计部高级
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16年3
月,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22年8月至2025年11月,任无锡锡产微芯半导体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1-27│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康必显先生因个人
原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与康必显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康必显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康必显先生的
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康必显先生因个人原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康
必显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康必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康必显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至2018年5月,任上海
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课题组组长;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菲沃泰有限研发
技术中心部门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菲沃泰研发技术中心部门负责人、材料研发中心总
监;2020年8月至今,任无锡纳泰监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菲沃泰职工代表监事;2
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菲沃泰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康必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离职后,康必显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康必显先生在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产品与技
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康必显先生在职期间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均为
其履行公司职务所得。根据法律及公司制度,该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属于职务发
明。截至目前,既不存在任何关于上述职务发明的权属纠纷,亦无任何潜在的纠纷风险,公司
的知识产权完整性清晰、无虞。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康必显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康必显先生存在违反《保密
协议》的情形。
──────┬──────────────────────────────────
2025-10-25│其他事项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23日、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竹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9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
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四章第三条,即“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
的,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
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025年4月19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日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前有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万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
2025-10-25│其他事项
──────┴──────────────────────────────────
宗坚先生、孙西林先生因工作调整分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董事会秘书职务。江
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钱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确保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赵钱波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钱波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赵钱波个人简历
赵钱波女士,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本科,MPAcc会计硕
士,美国注册会计师CMA,曾历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多项职务,东方明
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监,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债券管理部总监,上海城地香江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豫园股份财务资金中心执行总经理、董秘
办&投资者关系部联席总经理等职务。2025年9月加入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钱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0-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3630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3630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