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1 菲沃泰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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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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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22│ 18.54│ 14.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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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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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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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金创新科创壹│ 3500.00│ ---│ 11.84│ ---│ 2.43│ 人民币│
│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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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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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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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园区项目 │ 8.31亿│ 9452.96万│ 6.43亿│ 89.24│ 189.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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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 3.33亿│ 3064.01万│ 2.92亿│ 100.65│ 2271.7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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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122.36万│ 4.2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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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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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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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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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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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五金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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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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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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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亿欣机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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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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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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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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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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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亿欣机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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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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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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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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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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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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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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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五金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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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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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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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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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8月5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22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10月29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
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
.00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二、回购实施情况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1665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58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17.73元/股、最低价为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02577.62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事项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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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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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6月25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65.8312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5人
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4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拟定《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报送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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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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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其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
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宗沛霖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基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夏欣女士为第
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1)。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公司章程》及董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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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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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
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
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结合现阶段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
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是全球纳米镀膜领域技术和产业规模的领先者,在镀膜设备设计、材料配方研制、制
备工艺等方面具有技术领先优势,解决了各类电子产品轻薄化、精细化、超低尺度化防护问题
,开发出了环境友好型的纳米涂层和工艺技术,实现了镀膜领域国产量产设备的突破,打破了
智能化电子产品防护领域由国外品牌占据的僵局,实现了进口替代和产业升级,增强了我国电
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可控水平。
2024年,随着人工智能创新技术驱动、用户消费升级及新兴场景拓展,智能手机、可穿戴
设备等消费电子市场呈现终端需求的持续回暖的态势,行业未来增长预期正在进一步重塑。终
端市场的回暖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并聚焦探索市场需求
,围绕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积极筹划并寻找更多的新市场新客户机会,夯实现有产
品的技术升级和市场布局,并持续加大新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47946.02万元,同比增长55.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66万元,同比扭
亏为盈。
2024年,公司不断推进透明增硬耐磨技术、耐高压绝缘技术等新技术的产品研发,充分挖
掘下游市场需求,致力于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更高效的一站式纳2
米防护解决方案。随着医疗、汽车、马达电机、服务器等新兴领域的陆续突破,公司业务
版图持续扩大。
同时,公司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浪潮,作为全球纳米薄膜综合解决方案引领者,公司大力推
进人工智能技术平台的开发与应用,以新质生产力为标准打造数智工厂,加强设备、材料与应
用开发体系的协同创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2024年
,公司成功部署多个国际主流人工智能大模型系统,并持续升级功能和微调,主要应用于研发
领域和产品应用方案方向,未来将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进行深度融合,进一步
贯穿研发、设计、生产、验证、管理、服务等各关键环节,打造高度融合的“数智化管理系统
平台”,提升公司新领域拓展能力和技术竞争实力。
2025年,公司将以“技术领先、全球化布局、高质量发展”为战略方向,聚焦以下重点任
务:
1.加速技术迭代,抢占新兴领域
步入2025年,菲沃泰将积极开拓多元化业务版图,全力推进产品线的横向拓展。在设备研
发方面,公司将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与市场动态,精准发力,研发适配不同形态与功能需求的先
进真空镀膜设备。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优化,确保设备在性能、稳定性和操作便捷性上达到
行业领先水平,为各类膜层产品的高质量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在膜层产品领域,菲沃泰将进一步巩固有机薄膜和绝缘耐腐蚀薄膜类产品的既有优势,强
化产品性能与品质管控,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集中资源,大力打造透明增硬薄膜、
水汽阻隔薄膜等一系列新型产品。这些新产品将凭借独特的性能优势,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
多层次的需求,尤其在消费电子、汽车、医疗、AI算力(包括数据通信、服务器、光模块等)
、光学仪器、工业应用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随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云服务器及集成电路封装、光通信等领域迎来
了广阔的发展机遇。菲沃泰将凭借丰富的产品结构,深度挖掘这些领域的潜在需求,不断拓宽
下游应用空间。通过与行业内企业的紧密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产业的创新发展,为
公司赢得可持续发展的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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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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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5月21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465.8312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3547.2356万股的1.39%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拟定《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报送董事会审议。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4、2025年5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并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
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
5、2025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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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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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
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基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夏欣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附件
夏欣女士,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历。2014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瑞典NanologicaAB公司高级科学家,2022年10月至今,任江
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夏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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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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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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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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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股票期权拟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即“若各
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2
%、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25%。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四年度)》,公
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479460212.96元,较2022年增长21.21%;公司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185857.30元,较2022年下降,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4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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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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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
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
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在不超
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
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各类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
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
、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等)。
3、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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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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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的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
025]第ZA11158号),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6646.73元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285102.17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237162
.29元。
因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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