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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尔(6883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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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77 迪威尔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 4.42亿│ 1.10亿│ 2.71亿│ 61.35│ ---│ ---│ │精密制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35.00万│ 254.50万│ 1153.00万│ 37.9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 │超募资金-补流 │ 5700.00万│ ---│ 5700.00万│ 100.00│ ---│ ---│ ├─────────┼──────┼─────┼─────┼─────┼─────┼──────┤ │超募资金-深海油气 │ 1.35亿│ 1384.06万│ 1.37亿│ 102.05│ 9703.49万│ ---│ │开发水下生产系统关│ │ │ │ │ │ │ │键部件制造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4-21 │交易金额(元)│2.2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迪威尔(南京)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迪威尔(南京)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0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 │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迪威尔(南│ │ │京)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总额22180.38万元,│ │ │其中,精工科技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资本公积14180.38万元,增资完成后,精工科技注│ │ │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资本公积由19200万元增至33380.38万元。公司仍持有 │ │ │精工科技100%的股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迪威尔│迪威尔(南│ 1.30亿│人民币 │2026-09-12│2029-09-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高端制造股│京)精工科│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迪威尔│迪威尔(南│ 1508.16万│人民币 │2018-08-13│2023-08-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高端制造股│京)精工科│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1-24│其他事项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签 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原指派朱佑敏和张飞云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姚琪接替张飞云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 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 2023-12-30│价格调整 ──────┴────────────────────────────────── 1、授予价格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 本19466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8.00-0.16)=7.84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2-30│其他事项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0]107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667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 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112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3876362.74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 ]B05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2023-12-3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1.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42.0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9.60万股) 归属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2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0万股的0.88%。其中,首次授予1 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0万股的0.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4%;预留授予3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 0万股的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60%。 3、授予价格(调整后):7.84元/股,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 8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3人,预留授予10人。 ──────┬────────────────────────────────── 2023-07-01│其他事项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洁先生于近日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王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研究决定,王洁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汪海潮先生负责,王洁先生的离职不 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王洁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王洁先生:中国国籍,194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高 级工程师。1970年8月至2006年11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历任化工 机械厂热处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主任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 8月,就职于实业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副总工程师,负责 热处理技术相关工作。 王洁先生曾参加研制红旗牌压缩机活塞杆等多个重大项目,其中φ2.8米尿素合成塔获国 家质量金奖,红旗牌压缩机活塞杆获化工部质量银奖,气提塔、高压冷凝器、高压洗涤器获重 大关键设备国产化国务院嘉奖令,φ2.6米×33米CO2吸收塔、CO2压缩机组分别获得首届全国 科技大会科技进步奖,聚酯反应器获中纺部科技进步奖。在公司工作期间,与南京工程学院专 业团队共同研发了热处理工艺计算机软件,推广应用了PAG等水基聚合物淬火介质,参与了“ 深海采油设备液压缸用钢锻件性能热处理工艺的研发与应用”、“热处理工艺曲线的绘制方法 的研发与应用”等多项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 05137%的股份。王洁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管理其所持有股份,严格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王洁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 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王洁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 期间及在其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 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 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 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洁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 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王洁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 汪海潮先生负责,汪海潮先生的简历如下: 汪海潮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 业。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技术研发部经理,主持技术研发部工作,负责新产 品研发以及锻压、机加工、热处理等多个专业的工艺技术管理工作。汪海潮先生曾主持了多项 产品的开发和制造,获多项专利发明,包括:一种锻件的M型台盘模具、Z型组合模具、一种锻 件的Z型组合模具、一种锻件的L型漏盘模具等。目前,汪海潮先生已完成与王洁先生的工作交 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 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 2023-07-01│其他事项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4,750,000股,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因2023年7月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4号),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8,667,000股,并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为194,667,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380,1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286,88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锁定期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84,750,000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43.54%,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7月10日起上市流通(因2023年7月8日 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023-04-21│其他事项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 缴款。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 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2023-04-2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 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 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 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家数63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 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百川股份(002445)、华宏科技(002645)、 亚星锚链(601890)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云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博雅生物(300294)等,具 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航亚科技 (688510)、贝斯特(300580)、太极实业(60066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 2023-04-21│其他事项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预计折合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 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详情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对海外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因美元及其他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均依托公司的海外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额 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仅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 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为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五)交易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得 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得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 币,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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