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7 迪威尔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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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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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 4.42亿│ 6459.79万│ 4.05亿│ 91.59│ ---│ ---│
│精密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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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35.00万│ 523.04万│ 1721.52万│ 56.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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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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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补流 │ 5700.00万│ ---│ 57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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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深海油气 │ 1.35亿│ ---│ 1.42亿│ 105.15│ 3.94亿│ ---│
│开发水下生产系统关│ │ │ │ │ │ │
│键部件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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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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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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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迪威尔(南│ 1.30亿│人民币 │2026-09-12│2029-09-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高端制造股│京)精工科│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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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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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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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
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
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
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81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
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百川股份(002445)、华宏科技(002645)、
亚星锚链(601890)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琪
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迪威尔(688377)、丰山集团(603810)、和
源兴(837993)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新锐股份
(688257)、派克新材(605123)、中设股份(00288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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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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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迪威尔高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60
2699.18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9082778.8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9629587.87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4667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12278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15366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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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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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
可,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利先生计划自2024
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2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迪威尔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5年1月15日,上述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8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0.61%
,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4100037.49元(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张利先生《关于增持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利先生。
(二)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张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4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其中:李跃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张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张闻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控股股东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1%;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2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迪威尔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5年1月15日,张利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自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
1月15日,张利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86126股,占
公司总股本0.61%,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4100037.49元(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
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张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张利先生与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713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其中张利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张闻骋先生于2025年1月9日归属公司2021年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3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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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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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5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9.6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
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
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迪威尔
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迪
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独立董事王宜峻作为征集人就20
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3、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1年12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
-041)。
4、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迪
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
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
5、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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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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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1.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42.0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9.60万股)
归属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2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0万股的0.88%。其中,首次授予1
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0万股的0.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4%;预留授予3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
0万股的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60%。
3、授予价格(调整后):7.61元/股,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
6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3人,预留授予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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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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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了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
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3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7.84-0.23)=7.61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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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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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张美娟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美娟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
80年12月至1987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公司,历任检验
员、宣传科干事、党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在江苏省委党校学习;
1989年8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江苏南化永大实业公司,历任组织干事、总经办行政秘书;2
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西厂门街道办事处,任经济科统计员;2004年7月至2005年10
月,就职于南京三泽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2005年11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实业
公司,任企管部干事;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经办主任,
负责总经办相关工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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