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7 迪威尔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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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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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6-23│ 16.42│ 7.24亿│
├───────────┼───────────┼───────────┼───────────┤
│可转债 │ 2026-06-04│ 100.00│ 8.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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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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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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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 4.42亿│ 6459.79万│ 4.05亿│ 91.59│ ---│ ---│
│精密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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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35.00万│ 523.04万│ 1721.52万│ 56.7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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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补流 │ 5700.00万│ ---│ 5700.00万│ 100.00│ ---│ ---│
├─────────┼──────┼─────┼─────┼─────┼─────┼──────┤
│超募资金-深海油气 │ 1.35亿│ ---│ 1.42亿│ 105.15│ 3.94亿│ ---│
│开发水下生产系统关│ │ │ │ │ │ │
│键部件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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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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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迪威尔(南│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4-21│2026-04-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高端制造股│京)精工科│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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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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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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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迪威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迪威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迪威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迪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时间
为2025年12月22日。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
基础上,于2026年8月3日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信评委函字[2026]跟踪2745号),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
为“稳定”,“迪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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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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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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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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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70
6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迪
威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6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90770.5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
购不足90770.5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6月4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6月8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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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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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及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6月5日(T+1日)主持了南京迪威尔高
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迪威转债”)网上发行中
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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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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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迪威转债本次发行90770.50万元(907705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
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6月4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次迪威转债发行总额为90770.5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迪威 转债为76577
4000.00元(765774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36%。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迪威转债为141931000.00元(1419
3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64%,网上中签率为0.00167311%。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8521622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8483069229手,即8483069229000.00元,配号总数为8483069229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
0000-108483069228。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6月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并于2026
年6月8日(T+2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
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迪威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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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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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股份情况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接
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跃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
2026年6月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累计增持金额2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目前无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
口期买卖公司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的《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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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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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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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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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2026年6月4日(T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
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6年6月4日(T日)9:30-11:30
,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377”,配售简称为“迪威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3886手/股为预计
数,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
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
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
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
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迪威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
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
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33571267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907705手。
2、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6月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
为T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6年6月4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6年6月4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3、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
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对
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2026年6月9日前(含T+3日),不
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
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4、2026年6月5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
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6年6月5日(T+1日),根
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
抽签。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
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6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
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
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
条款》。自2020年12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
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
《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
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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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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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706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6月2日(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迪威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参
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6月3日(星期三)15: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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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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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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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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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迪威尔(南京)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精工”)、德普希投
资有限公司(英文:DEEPCINVESTMENTPTE.LTD.)(以下简称“德普希”)及豪利科技私人有
限公司(英文:HMETechnologiesPte.Ltd.)(以下简称“HME”)。
担保金额: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精工、德普希及HME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
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不
包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精工、德普希及HME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前
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
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因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确
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
现有、新设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
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
(二)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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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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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
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
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
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家数80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5家。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
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百川股份(002445)、华宏科技(002645)、
亚星锚链(601890)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琪
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迪威尔(688377)、丰山集团(603810)、和
源兴(837993)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三维股份
(831834)、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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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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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预计折合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
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详情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对海外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因美元及其他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均依托公司的海外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额
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仅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
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为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五)交易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得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同时授权公司财
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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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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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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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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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2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迪威尔高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3
59530.84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0273959.4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10025501.
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1.公司2025年度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利润分配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464
2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928544.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
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61%。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194642722股计算,合计转增38928545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233571267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
准)。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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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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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宜
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
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提名钱小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小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新任独立
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就任,任期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一致。
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在钱小祥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
公司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钱小祥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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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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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24278股已回购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94667000股的比例为0.0125%。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4667000股变更为194642722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6年3月27日。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427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
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2026年
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
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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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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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40.06万元,同比增长7.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2299.38万元,同比增长43.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458.97万元,同比增长50.7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5824.32万元,同比增长3.38%;归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9414.36万元,同比增长5.6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实现同比增长,受益于深海水下项目开采量稳步提升,深海产品订单持续增加,高附加值产品
价值优势逐步显现,叠加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推行降本增效,共同带动公
司综合盈利水平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增长35.95%、35.94%、43.68%、50.74%、
43.18%,主要原因系深海水下项目需求稳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价值优势逐步显现,相关收
入占比持续提高,进而带动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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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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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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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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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427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427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
5%。待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194667000股变更为194642722股,注册资本预计
将由人民币194667000元变更至人民币1946427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
和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威尔关于变更部分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和《迪威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21日(9:30-11:30;14:
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68553220
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于寄出时
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邮件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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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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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68.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2.8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
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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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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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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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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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
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87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
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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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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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价格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4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需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7.61-0.14)=7.4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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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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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2.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60.0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12.80万股)
归属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2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0万股的0.88%。其中,首次授予1
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0万股的0.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4%;预留授予3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66.7
0万股的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60%。
3、授予价格(调整后):7.47元/股,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
4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3人,预留授予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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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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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昌华先生因个人
原因向公司申请不再继续返聘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陈昌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公司与陈昌华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也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陈昌华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该部门其他人员接任,并已完成工
作交接。陈昌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昌华先生于2023年5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被公司返聘,其因个
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申请不再继续返聘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昌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陈昌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
师,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京市地方拔尖人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成
员。1983年至2012年3月,就职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
本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南京迪威尔实验中心CNAS国家级实验室的理化检测、无损检测等工
作,为无损检测学科带头人、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昌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陈昌华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管理其所持有股份,严格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陈昌华先生参与的研发项目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
进。陈昌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陈昌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之一申
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
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陈昌华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陈昌华先生在与公
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公司有
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2
年内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包括但不
限于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陈昌华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
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昌华先生担任的工作由该部门其他人员接任,并已完成工作交接。
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在正常推进过程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
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公司的技
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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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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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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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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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
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
全和完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
,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
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
配规定的基础上,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
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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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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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以及《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
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完成注册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或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70.54万元(含90770.54万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
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8560.27万元和8264.98万元;假设2025年度和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
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下降10%。前述利润
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43.72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
开日(2025年10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
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
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9466.7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
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未考虑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亦不考虑本次发行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5年
及2026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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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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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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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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