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9 华光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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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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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07│ 16.78│ 3.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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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30│ 11.84│ 885.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4│ 11.84│ 175.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30│ 11.84│ 647.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24│ 11.70│ 162.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30│ 11.70│ 590.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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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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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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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9583.43│ 13096.1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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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290.2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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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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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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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新型绿 │ ---│ 4751.21万│ 1.60亿│ 89.69│ 2678.65万│ ---│
│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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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 ---│ 0.00│ 4804.00万│ 86.5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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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 ---│ 0.00│ 3441.04万│ 83.14│ 693.14万│ ---│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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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361.0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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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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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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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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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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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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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 │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贷款、流动│
│ │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抵│
│ │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
│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
│ │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
│ │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
│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
│ │梅女士系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
│ │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规则7.│
│ │2.11(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 │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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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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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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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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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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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
│ │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 │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贷款、流动│
│ │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抵│
│ │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
│ │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 │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
│ │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
│ │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
│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
│ │梅女士系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
│ │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规则7.│
│ │2.11(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 │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 │为准),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发表了同意│
│ │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
│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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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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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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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贷款、流动资金
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抵押贷款
、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
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
述授信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
女士系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
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规则7.2.11(
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
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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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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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孚晶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晶焊接”)。孚晶焊接系杭州
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孚晶焊接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3,000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孚晶焊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子公司
孚晶焊接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
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
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
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孚晶焊接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405室
4、法定代表人:余丁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
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
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合成材料
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7、杭州孚晶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
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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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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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预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
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5年
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
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
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
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
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
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
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
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定,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
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
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
成一定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
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
来损失。
6、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
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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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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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
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
意见,公司需完成以下选聘及确认事项。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
金李梅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确认金瑛女士、金李梅女士、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
中金瑛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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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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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实施进展
1、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2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3、2024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917127)所持有的
160万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B8867331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光新材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
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
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
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完成情况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在锁定期内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
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
2024年9月19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中,并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华光新材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
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受让部分第一
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22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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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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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9月19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王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
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合计为3位,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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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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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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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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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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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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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3211716.56元,截至20
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8049938.8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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