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80 中微半导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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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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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芯片 │ 9916.99│ ---│ ---│ 24133.7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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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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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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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电和工业控制MC│ 1.94亿│ 4305.15万│ 6258.61万│ 32.33│ ---│ ---│
│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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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20亿│ 9.6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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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 1100.00万│ 3045.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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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SoC及模拟芯 │ 1.33亿│ 4123.69万│ 6245.96万│ 47.13│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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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规级芯片研发项目│ 2.83亿│ 3486.90万│ 7758.40万│ 2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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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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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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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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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中微半导(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311.42万元,转销或
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17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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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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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
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
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资金。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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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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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1948515.62元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47509848.3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365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506639股后的股本398858361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9714590
.2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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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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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罗勇持有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半
导”或“公司”)股份15534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监事蒋智勇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
8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罗勇、监事蒋智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中罗勇减持合计数量不超过388350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97%;蒋智勇减
持合计数量不超过405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1.0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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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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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2%。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微半导”)于2024年9月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2%。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6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4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2767.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18165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微半导体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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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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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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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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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大家电和工业控制MCU芯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物联网SoC及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规级芯片研发项目”的内部
投资结构。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
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
0.86元,共计募集资金19441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409.26万元(其中,不含税承
销费为人民币98200566.0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5892033.96元,该部分不
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84008.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8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47.86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18165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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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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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0.86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
年8月12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365000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6元/股
,最低价为2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632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2)2024年7月2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0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0.3
8%,回购最高价格为24.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6.35元/股,回购均价为20.21元/股,使用
资金总额为30447268.1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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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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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94426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4426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86元,并于2022年8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36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346424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394025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3.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首发战略配售股份1944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该部分股
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22年8月5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
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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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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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86元,并于2022年8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36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346424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394025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3.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系股东李振华持有的首发限售股份45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即2022年8月5日)起17个月,根据其承诺“中微半导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微半导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
微半导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7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3)、《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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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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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废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52237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为2023年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
鉴于2023年作为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20%,其当期拟归属的829553股限制性
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3、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200000股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没有授予激励对象,该预留权益失效,由公司作废。
(二)作废的数量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1790股。
作废处理上述2681790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50人
变更为124人,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0000股变为3318210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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