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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6883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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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81 帝奥微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 4000.00│ ---│ 40.00│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 5.36亿│ 3964.69万│ 2.17亿│ 40.58│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9.16亿│ 1.70亿│ 2.30亿│ 25.12│ ---│ ---│ ├─────────┼──────┼─────┼─────┼─────┼─────┼──────┤ │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 4.50亿│ 2448.27万│ 1.14亿│ 25.45│ ---│ ---│ │设项目 │ │ │ │ │ │ │ ├─────────┼──────┼─────┼─────┼─────┼─────┼──────┤ │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 3.59亿│ 892.67万│ 1643.76万│ 4.58│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6亿│ 0.00│ 1.56亿│ 100.2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江苏润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0.00万 3.64 71.37 2025-01-16 ───────────────────────────────────────────────── 合计 900.00万 3.6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16│股权质押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润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润友”)持有公司股份1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江苏润友于2023年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质押期限自2023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9日。近期 江苏润友对上述质押进行了展期,本次质押展期后,江苏润友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00000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71.37%,占公司总股本的3.64%。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江苏润友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展期。 ──────┬────────────────────────────────── 2024-12-21│股权回购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852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47500852股的比例为0.0003%。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47500852股变更为24750000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12月23日。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对2023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852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4 7500852股减少为2475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247500852元减少为247500000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该公 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 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 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71473股,占公司总股本252200 000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元/股,最低价为26.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911115.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 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2月2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65852股,占公司总股本252200000股的比例为2.88%,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27.62元/股,最低价为13.37元/股,回购均价为20.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49633610.0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对2023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852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4 7500852股减少为2475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247500852元减少为2475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12-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和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1838股,占公司总股本24750 0852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57元/股,最低价为19.42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592165.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 2024-12-11│股权转让 ──────┴────────────────────────────────── 拟参与帝奥微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國泰集成電路發展有限公司;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 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 2024-12-04│其他事项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户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 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 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 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4-12-04│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 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以及进一 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 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1、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41.68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239.92万股至479.85万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7%至1.94%。 ──────┬────────────────────────────────── 2024-12-03│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4年11月2日和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75 00852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42元/股,最低价为22.02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456205.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 定。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 47500852股的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42元/股,最低价为19.09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140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4-11-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4年11月2日和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75 00852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42元/股,最低价为22.02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456205.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1-02│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 元(含6,000万元,下同);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1.68元/股(含)回购股份方式: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回购提议人鞠建 宏先生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江苏润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 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國泰集成電路發展有限公司回复称:未来3个月、未 来6个月内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和6个月内暂无明确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限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 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 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的具 体情况为: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 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 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 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 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超过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系公司管理层参考回购提议人建议、公司股份发行价 ,结合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经营情况、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确定。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2024-10-29│股权回购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公司股份的函》。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提议回购具体情况如 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鞠建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提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回购股份的目的: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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