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91 钜泉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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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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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桓能芯电科技有│ ---│ ---│ 4.45│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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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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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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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 1.34亿│ 1238.17万│ 1646.42万│ 12.27│-1087.01万│ ---│
│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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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 ---│ 1565.01万│ 1765.86万│ 8.12│ ---│ ---│
│目 │ │ │ │ │ │ │
├─────────┼──────┼─────┼─────┼─────┼─────┼──────┤
│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 ---│ 507.90万│ 507.90万│ 1.7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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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 1.26亿│ 799.20万│ 1140.52万│ 9.04│ ---│ ---│
│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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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 1.51亿│ 2238.98万│ 2492.48万│ 16.54│-2286.94万│ ---│
│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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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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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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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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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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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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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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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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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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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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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
│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微电子”)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分别使用2,00│
│ │0.00万元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智│
│ │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钜泉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将 │
│ │由人民币18,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2,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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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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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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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钜泉南京钜│ 8853.38万│人民币 │2021-01-20│2030-1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上海)│泉微电子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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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钜泉南京 │ 3000.00万│人民币 │2022-11-01│2025-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上海)│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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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钜泉微电子│ 3000.00万│人民币 │2022-11-01│2025-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上海)│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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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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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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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352.00万股的1.26%,其中首次
授予95.90万股,预留授予9.1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3.40元/股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
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4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3.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首次授予13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5.9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
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
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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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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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
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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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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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
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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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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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
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30元/股,最低价为47.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719
3.5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
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4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30元/股,最低价为47.4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7193.5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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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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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3、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2023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
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剩余预留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
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程龙、张胜波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
为117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9人调整为8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7400股。
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求如下: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业绩考核目标A,归属比例100%)或2023年营业收入
不低于7.5亿元(业绩考核目标B,归属比例80%)或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亿元(业绩考核目
标C,归属比例50%)。
根据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因此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41064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040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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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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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
(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
除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回购方案调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根据二级市场行情以及公司股价变化,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加大回购
力度,同时结合资金安排计划,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
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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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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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现就公司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度,由于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同比下滑。为真实、准确、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减值测
试,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38,307,07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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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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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因回购股份等事项使公司可
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
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钜泉光电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6827431.96元。公司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
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5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
8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50.84%。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520000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公司
拟合计转增37584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104000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
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比例和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
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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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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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R2)及以下风险等级
、流动性好、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公司(包含子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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