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91 钜泉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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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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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桓能芯电科技有│ ---│ ---│ 4.45│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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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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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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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 ---│ 1187.07万│ 2952.93万│ 13.5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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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 1.34亿│ 1327.28万│ 2973.70万│ 22.16│ -988.61万│ ---│
│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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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 1.26亿│ 615.27万│ 1755.79万│ 13.91│ ---│ ---│
│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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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 ---│ 304.70万│ 812.60万│ 2.7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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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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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 1.51亿│ 946.68万│ 3439.16万│ 22.82│ -830.58万│ ---│
│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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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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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1.62亿│ 1.6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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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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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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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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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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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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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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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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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
│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微电子”)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分别使用2,00│
│ │0.00万元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智│
│ │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钜泉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将 │
│ │由人民币18,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2,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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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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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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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耀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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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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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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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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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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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耀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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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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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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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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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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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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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钜泉南京钜│ 8908.50万│人民币 │2021-01-20│2030-1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上海)│泉微电子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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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钜泉南京 │ 3000.00万│人民币 │2022-11-01│2025-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上海)│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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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钜泉微电子│ 3000.00万│人民币 │2022-11-01│2025-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上海)│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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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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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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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1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
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8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实施20
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因公司实施了202
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1.0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5月14日生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4)。
(二)2024年10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875242股,占公司总股本12
0461142的比例为4.88%,回购最高价格为51.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4.28元/股,回购均价
为34.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68743.4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方案
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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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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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096956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969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0000股,
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7600000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453920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797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对应限售数量为10969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
。
该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
年9月13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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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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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27日
2.授予数量:114550股
3.授予人数:15人
4.授予价格:15.5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
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
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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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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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4年5月13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2023年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
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
体如下:
(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
价格为P=(40.93-0.8)÷(1+0.45)=27.68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
价格为P=(23.4-0.8)÷(1+0.45)=15.59元/股。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1
5960股调整为893182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1050000股调整为1522500股
(上述2期调整后的数量为每位激励对象分别调整后四舍五入加总后计算所得)。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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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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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银行张江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杨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和6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理财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3)。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上海银行张
江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该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理财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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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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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66816000.00元(含税
)调整为65673140.00元(含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2023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5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37584000股调整为36941142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
6827431.96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
.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5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668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50.84%。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520000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
公司拟合计转增37584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104000股(最终转增股数及
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比例和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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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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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352.00万股的1.26%,其中首次
授予95.90万股,预留授予9.1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3.40元/股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
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4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3.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首次授予13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5.9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
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
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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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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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
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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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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