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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弦电气(6883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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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95 正弦电气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衢州厚雪盛林创业投│ 1000.00│ ---│ 45.25│ ---│ 93.97│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产基地技改及扩产│ 1.44亿│ 319.19万│ 1603.28万│ 15.32│ ---│ ---│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81.66万│ 3092.90万│ 3633.22万│ 90.15│ ---│ ---│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96.64万│ 841.04万│ 1666.17万│ 38.84│ ---│ ---│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5876.81万│ 2952.28万│ 3178.08万│ 64.20│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139.66万│ ---│ 6010.87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正弦│武汉市正弦│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8-18│2026-08-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气股份有│电气技术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正弦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的有效期内由 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其他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 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 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 ,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 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优化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可,公司制定 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提升经营效率,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形成共建共享的资本市场新生态。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发展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工业自动化领域电机驱动和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以“自动化的生产与生活”为愿景,秉承“客户第一,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发展业务,让客 户满意,为客户创造价值即公司价值”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在工业自动化和新能源领域发展 业务,致力于为机械设备制造商和电控系统集成商提供变频器、一体化专机、伺服系统产品和 系统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在工业自动化行业深耕,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起重机械、物流设备 、石油化工、电线电缆、塑料机械、纺织机械、木工机械、空压机、数控机床、印刷机械、包 装机械、金属压延、建筑材料、陶瓷设备、风机水泵等行业。2023年,公司积极调整销售业务 模式和管理改善重心,聚焦主业,实现营业收入37322.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0%;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2.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1%。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明确主营业务,扩大销售规模 2024年,公司将聚焦工业自动化领域,对变频器、伺服系统、一体化专机等产品进行持续 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不断满足细分行业应用和优质客户需求。同时,加大对运动控制器和PL C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展产品适用场景,提升行业应用整体方案水平。新能源领域,聚焦用户 侧储能解决方案及关键部件的研发,丰富产品种类和应用场景。 2024年,公司将从各方面加大海外市场开拓的投入,保证国内和海外市场同步发展,提高 营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二)持续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加大研发投入是公司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公司专注于电机驱动和控制系统解决方案研究, 通过长期技术攻关,掌握了逆变控制、外设接口和行业应用等技术,并通过及时总结技术成果 ,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方式进行保护,为提升产品性能、持续 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89%,较上年同期增 加1.44%。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共计53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 利20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3项,以上成果均为原始取得,并应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战略,计划申请不少于10项 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并持续优化研发业务平台和项目管理系统,缩短研发周期,提升研发 产品质量和效率。 (三)丰富产品系列,夯实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已组建控制器产品线和新能源业务开发团队,并同步配套建设运动控制器和 储能产品开发及验证平台。 2024年,公司将在武汉工业园投资建设屋顶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新能源项目;开发站 点储能应用场景产品,并得到小批量应用;实现小型工商业储能和通用工商业储能方案至少1 个项目的落地实施。为提高控制器产品的业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充分调动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公司将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计划成立控股子公司专注控制器产品的研发、生产 、推广和销售。同时,计划通过引进电机专家团队、合作开发等方式完成伺服电机产品的自主 研发和生产,以满足行业定制化、交付及时性的高贴合要求,加强伺服系统业务的发展,提高 公司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和竞争优势。 (四)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公司向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大道与创业二路交 汇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800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环境较好,周边聚集大量优秀企 业和人才,解决了公司的空间发展需求,对于公司未来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具有 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该房产交付后,公司将尽快启动装修搬迁相关工作,完成深圳总部研发中心场地建设、设 备采购、实验室平台升级以及研发人员的招聘等工作,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深圳新总部 的正式启用是公司未来扬帆起航的新起点,为后续吸引和招聘人才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基础,有 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客户信任度。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 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税前8万元/年。 (二)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李坤斌和黄小梅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 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2、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 月发放;一部分为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3、监事桂叶敏因2024年3月退休,不再发放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4、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结 算与发放; (三)其他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0696487.25元。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 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200000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64%,本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6,916,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6,916,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弦电气”)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500,000股,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494,58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505,42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3名,对应股票数 量为46,916,48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54.55%,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1-13│其他事项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徐耀增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240股,通过深圳市信通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5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监事桂叶敏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6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6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徐耀增 先生、桂叶敏先生、邹敏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徐耀增先 生通过深圳市信通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处于 限售状态。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监高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因自身资金需求,徐耀增先生、桂叶敏先生、邹敏女 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徐耀增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56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04%;桂叶敏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2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 .17%;邹敏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2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收到徐耀增先生、桂叶敏先生、邹敏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告知函》。截至2024年1月11日,徐耀增先生和邹敏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桂叶敏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计划时 间区间已届满。 ──────┬────────────────────────────────── 2023-10-1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3.6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600.00万股的0.3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3日,并以13.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6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 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黄劲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1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022)。 4、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5月12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5、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一致。 ──────┬────────────────────────────────── 2023-08-2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弦”),为深圳市正弦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正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75.8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武汉正弦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融资品种。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以武汉正弦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武汉 正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范围内 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 时间以有效期内银行实际审批的全资子公司授信业务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8-26│银行授信 ──────┴────────────────────────────────── 1、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武汉正弦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融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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