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98 赛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6-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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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22│ 24.12│ 4.23亿│
├───────────┼───────────┼───────────┼───────────┤
│可转债 │ 2023-09-11│ 100.00│ 4.3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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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 4.34亿│ 5841.01万│ 3.19亿│ 73.42│ ---│ ---│
│地(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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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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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维爱吉 │ 2.56亿│人民币 │2023-02-20│2031-02-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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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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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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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
,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同时为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提议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若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
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7年6月15日止,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
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②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
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
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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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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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关于提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
函》。汪坤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汪坤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
能力等因素,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同
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提议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
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拟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
0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7年6月15日止,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
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上述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
操作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
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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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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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汪美兰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10478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
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
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汪美兰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
划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17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
近日,公司收到汪美兰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6年5月25日,汪美兰女
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本次减持完成后,汪美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98684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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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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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总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202
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678
14205元,公司总股本为167814205股。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登记事项
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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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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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林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林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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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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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
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535000631
发证时间:2025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本次高新技术
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
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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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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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
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汪坤明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线上列席本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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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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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正常开展,公司2026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
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国内外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
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信用额度、国内保函、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爱吉(厦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爱吉”)日常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维爱吉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
供合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形式
及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明细如下:维爱吉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0
0万元授信额度,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维爱吉的此笔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00.00
万元,公司向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维爱吉拟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0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中获得的融资金额主要用于维爱吉设备采购及
配套设施建设等,为解决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对维爱吉本次授信提供担保,
维爱吉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抵押担保。
为解决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
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银行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
署相关融资、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上述授信及所需担保事宜、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本
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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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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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建设期延长至20
27年12月。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3]227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1
.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88.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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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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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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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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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拟):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为
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曾徽,2009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吴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商定
2026年度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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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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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
损失共计人民币1376.20万元(经审定)。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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