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98 赛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4-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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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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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万平方米超 │ 2.49亿│ 64.32万│ 2.11亿│ 84.65│ ---│ ---│
│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 │ │ │ │ │ │
│板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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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399.75万│ 765.30万│ 4731.83万│ 87.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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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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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400.32万│ 720.00万│ 2160.00万│ 8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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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 4.34亿│ 1.46亿│ 1.46亿│ 33.57│ ---│ ---│
│地(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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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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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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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维爱吉 │ 9365.40万│人民币 │2023-02-20│2031-02-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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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安徽赛特 │ 3030.00万│人民币 │2023-03-22│2026-11-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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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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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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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赛特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赛特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3年9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赛特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赛特转债”前次债券信用
评级结果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
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主体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了《2023年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93
】号01),评级结果如下:此次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
稳定”,“赛特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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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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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汪美兰,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2024年4月19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披露《关于董
事交易可转债因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时任董事汪美兰于2024年4月17日合计
卖出赛特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000张,成交金额合计476830.00元;并于
当天买入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成交金额合计238580.00元,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4.6.7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汪美兰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
,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
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
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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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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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维持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46229842元(含税)调整为46
056202.80元(含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调整:公司拟维持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变
,转增股本总数由52008572股调整为5181322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7813735股
。
调整原因:2024年3月15日起,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赛特转债”进入转股期
。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转股数量为507股。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1
6000000股变为116000507股。
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
股份回购。上述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公司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25395股
,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22984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57%。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25395股
,若以此计算合计转增5200857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8008572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可行使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利的股份数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860000股。
根据有关规定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赛特转债”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9年9月10日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转股数量为507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160
00000股变为116000507股。
根据规定,自2024年6月11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赛特转债”将停止转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实施20
23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截至2024年6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11600050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60000
股,实际可参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115140507股,实际转增51813228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
1600050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60000股后的股份数量115140507股为基数,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46056202.80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41%。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
转增518132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67813735股(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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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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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
展,公司2024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
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
池质押融资业务、国内外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信用额度、国
内保函、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
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银行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
签署相关融资、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上述授信及所需担保事宜、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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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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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
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真空绝热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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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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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
,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
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
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
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
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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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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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并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25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3年5月24日。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方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6.05-0.25)÷(1+0.45)=10.90元/股调整后的剩余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32500×(1+0.45)=917125股
调整后的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7500×(1+0.45)=199375
股
以上调整前的数量指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召开日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不含同次董事会审议的因离职和业绩不达标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上调整内容
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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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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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
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
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万股。
2、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目标值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00%”,触发值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255号),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
达到触发值目标,故67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4个人)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37.95万股。
3、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目标值为“以2021年度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00%”,触发值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255号),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触发值目标,故25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13.7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30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1人变更为67人,
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80万股变更为63.25万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5人不变,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0万股变
更为13.7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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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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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后,
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00.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295.16万元(
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本次拟将该等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12.30%。公司拟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部分超募资金连同截至资金转
出日时的银行利息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后,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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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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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公
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可行使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利的股份数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417871188.76元,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为388948574.25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以公司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的本公
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25395股
,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22984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57%。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25395股
,若以此计算合计转增5200857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8008572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可行使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利的股份数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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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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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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