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98 赛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22│ 24.12│ 4.23亿│
├───────────┼───────────┼───────────┼───────────┤
│可转债 │ 2023-09-11│ 100.00│ 4.3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 4.34亿│ 5841.01万│ 3.19亿│ 73.42│ ---│ ---│
│地(一期)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赛特新│维爱吉 │ 2.56亿│人民币 │2023-02-20│2031-02-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5│对外担保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正常开展,公司2026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
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国内外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
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信用额度、国内保函、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爱吉(厦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爱吉”)日常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维爱吉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
供合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形式
及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明细如下:维爱吉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0
0万元授信额度,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维爱吉的此笔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00.00
万元,公司向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维爱吉拟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0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中获得的融资金额主要用于维爱吉设备采购及
配套设施建设等,为解决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对维爱吉本次授信提供担保,
维爱吉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抵押担保。
为解决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
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银行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
署相关融资、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上述授信及所需担保事宜、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本
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2026-04-25│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建设期延长至20
27年12月。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3]227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1
.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88.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
2026-04-25│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拟):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为
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曾徽,2009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吴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商定
2026年度审计收费。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
损失共计人民币1376.20万元(经审定)。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476301394.34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81420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60000股后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695420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8347710.25元
(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347710.2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
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
合计8347710.25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
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347710.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5
1%。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杜行东路1号4楼会议室(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5│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拟定
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内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简称“外部董事”)实行固定
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40万元/年/
人(税前),按月发放。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其他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均简称“内部董
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
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
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内部薪酬考核管
理体系,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
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3.其他事项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原则上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
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本议案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
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赛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57元/股)
,已触发“赛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赛特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赛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赛特转
债”,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如再次触发“赛特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赛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10月21日起算,若“
赛特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特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00元,发行总额44200.00万元,期限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赛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
44”。
根据有关规定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赛特转债”的转股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
029年9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5.41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调整为2
4.2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
为24.15元/股。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8日起向下修正为19.00元/股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4日起调整为1
8.90元/股。
截至目前,“赛特转债”转股价格为18.90元/股
──────┬──────────────────────────────────
2026-04-14│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有效期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是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风险,防范外汇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
欧元及日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
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自202
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且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4%。上述股份为无
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