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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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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98 赛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22│ 24.12│ 4.23亿│ ├───────────┼───────────┼───────────┼───────────┤ │可转债 │ 2023-09-11│ 100.00│ 4.3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50万平方米超 │ 2.49亿│ 0.00│ 2.11亿│ 84.65│ ---│ ---│ │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 │ │ │ │ │ │ │板扩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32万│ 240.32万│ 2400.32万│ 100.00│ ---│ ---│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 4.34亿│ 1.14亿│ 2.60亿│ 59.96│ ---│ ---│ │地(一期)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399.75万│ 0.00│ 4731.83万│ 87.6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赛特新│维爱吉 │ 1.90亿│人民币 │2023-02-20│2031-02-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赛特新│安徽赛特 │ 3030.00万│人民币 │2023-03-22│2024-04-2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5-27│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总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3)。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67813892元,公司总股本为167 813892股。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 2025-04-29│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出具的《关于自 愿放弃领薪的函》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自愿降薪的函》。 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为表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优化公司成本结构,实现降本增 效,并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提出降低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 况如下: 1、董事长汪坤明先生自愿放弃领取2025年度4月至12月的基本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自愿降薪情况 (1)降薪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严浪基先生,副总经理邱珏女士,副总经理石芳录先 生,财务总监肖远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宇先生。 (2)降薪幅度: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20%。 (3)降薪期限:2025年4月至12月。 除上述措施外,公司还将持续加大开源节流力度,重点做好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自动化 提升和生产成本控制等工作,全方位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经营业绩与 盈利能力的显著提升。公司管理层将秉持初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 2025-04-24│银行授信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 展,公司202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 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 池质押融资业务、国内外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信用额度、国 内保函、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 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银行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融资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 、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上述授信及所需担保事宜、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本事项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 (一期)”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5月。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3]227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1 .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88.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 验,2025年拟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曾徽,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拟为福建赛特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江佳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拟为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莉莉、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佳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的目标值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0%;且以2 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100%”,触发值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00%; 且以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80%”,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361Z0032号),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触发值目标,故首次授予的6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 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17125 股,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9375股。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65万股。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447,021,487.34元。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方 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67,813,89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6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数为166,953,89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16,695,389.20元(含税)。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 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47,686.75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5,043,075.95元;本年度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785,402.51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0,828,478.46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5,043,07 5.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45%。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5-04-15│其他事项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该项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外汇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 成果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利用其套 期保值功能,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 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是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买入一个执行价格较低(以一单位外 汇折合人民币计量执行价格)的外汇看跌期权,同时卖出一个执行价格较高的外汇看涨期权, 按照公司未来实际结汇需求可将未来某个时间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 风险的目的。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只限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 元及日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等值外 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四、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系以正常业 务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使公司保持较为 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 2025-02-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 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69.08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 2025-02-27│其他事项 ──────┴──────────────────────────────────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同意注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442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388.8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9月10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文同意,公司4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已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赛特转债”,债券代码“11 804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美兰女士、汪洋先生作为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合计配售“赛特转债”2259520张,占发行总量的51.12%。 二、历次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12月1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汪美兰女士、汪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赛特转债”450580张,占发行总量的1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 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2024-089)。 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汪美兰女士、汪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赛 特转债”570420张,占发行总量的12.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 例变动达10%的公告》(2025-003)。 三、本次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美兰女士 、汪洋先生的通知,获悉自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上述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赛特转债”507710张,占发行总量的11.49%。 截至2025年2月25日,上述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赛特转债”1528710张,占发行总量的34.59%。 1、上表中发行总量均为初始发行总量4420000张; 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2025-02-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0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含)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及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自2024年6月20 日起调整为不超过27.3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为不超 过27.3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截至2025年2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6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167813892股的比例为0.51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32元/股,最低价为28.68元/股 ,回购均价约29.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785402.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5-02-12│委托理财 ──────┴──────────────────────────────────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 ,下同)(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 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并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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