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99 硕世生物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苇渡阿尔法创业│ 8000.00│ ---│ ---│ ---│ -54.27│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泰州景越玖远创业投│ 3600.00│ ---│ ---│ ---│ -90.26│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苏州清松岚湖健康产│ 600.00│ ---│ ---│ ---│ -13.46│ 人民币│
│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 4.03亿│ 0.00│ 3.88亿│ 100.00│ -774.86万│ 2021-12-31│
│业园项目 │ │ │ │ │ │ │
├─────────┼──────┼─────┼─────┼─────┼─────┼──────┤
│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 4813.12万│ 101.75万│ 4742.62万│ 98.54│ ---│ 2022-03-31│
│品项目 │ │ │ │ │ │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 1500.00万│ 0.00│ 1502.06万│ 100.14│ 21.27万│ 2021-08-31│
│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 │ │ │ │ │ │
│验场所 │ │ │ │ │ │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 ---│ 0.00│ 1502.06万│ 100.14│ 21.27万│ 2021-08-31│
│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 │ │ │ │ │ │
│验场所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
2024-03-16│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王志伟先生、彭翼先生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现因王志伟先生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
进行,招商证券委派姜博先生(简历附后)接替王志伟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彭翼先生和姜博先生,持续
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志伟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
2024-01-03│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
2023-12-22│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
2023-12-06│重要合同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王国强先生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鉴于各方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及2022年12月5日签署续签的《一致行
动协议》已到期,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且有效
的控制,各方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房永生、梁锡林通过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闰康生
物”)控制公司26.61%股权,其中房永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闰康生物7.99%财产份额,梁
锡林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闰康生物71.88%财产份额,房永生、梁锡林通过泰州硕源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控制公司3.68%
股份,房永生通过泰州硕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0.87%股份,房永
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强先生持有公司8.44%股
权且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期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
上述三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2年12月5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房
永生、梁锡林和王国强于2023年12月5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房永生乙方:梁锡林丙方:王国强
(以上各方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1、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三人在通过其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及其所能控制的董
事(本协议所称“所能控制的董事”指由其提名,并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获任的董事)
作出对公司的决策时应保持一致行动。
2、各方在行使其作为公司直接和间接股东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提名公司董事人员、选举
董事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应根据本协议保持一致行动。
3、在各方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三人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等
公司董事权利时应根据本协议保持一致行动。
4、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将在公司决策性事务上开展积极合作,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公司股东、董事
权利。在一致行动期间,房永生、梁锡林和王国强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房永生、梁锡林和王国强还应严格
遵守和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房永
生、梁锡林和王国强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处理涉及公司相关的各重要事项。
5、各方承诺,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损害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6、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十二个月。
──────┬──────────────────────────────────
2023-10-11│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
2023-09-09│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王炳全先生、王志伟先生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现因王炳全先生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委派彭翼先生(简历附后)接替王炳全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
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志伟先生和彭翼先生,持
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炳全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附件:保荐代表人彭翼简历
彭翼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南京大学气象学硕士,曾主持或参
与国博电子科创板IPO、硕世生物科创板IPO、蒙娜丽莎IPO以及创意信息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
2023-08-31│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
其中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贾兆强先生、顾丽娜女士(简历见附件)
担任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贾兆强,男,198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至2021
年10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部主管、副经理、经理;2021年11月至今,
任上海硕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贾兆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37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顾丽娜:女,198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至2020
年9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经理;2020年9月至今,历任江苏
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上海)经理、高级经理。
顾丽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38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
2023-08-12│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
2023-07-19│股权冻结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控股股东绍兴闰
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闰康生物”)所持本公司原冻结400
万股股份已解除冻结,由于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控制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较低,且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闰康生物持有的
本公司400万股股份被冻结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该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闰康生物来函通知,并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后确
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闰康生物所持本公司原冻结400万股股份已解除冻结,闰康生物所持
股份均无被冻结或质押等情形。
──────┬──────────────────────────────────
2023-07-14│其他事项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
2023-07-01│其他事项
──────┴──────────────────────────────────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了公司财务总监张昌久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张昌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张昌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昌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昌久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
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张昌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孟元元女士(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孟元元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的情
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件:孟元元简历
孟元元,女,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4年2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工作,先后担任审计专员、高级审计专员、审计助理经理;2014年2月至2016年8月,
任海尔集团全球内控内审部内审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先后担任海尔集团海尔资本
风控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担任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担任徐工汉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2023年5月起
,任职于公司。
截至目前,孟元元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孟元元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元元女士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孟元元女士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
──────┬──────────────────────────────────
2023-04-27│其他事项
──────┴──────────────────────────────────
2023年4月25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865.5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068.18万元。
──────┬──────────────────────────────────
2023-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
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伟青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国仁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桢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2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境内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50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
2023-04-27│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2790.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273263.3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硕世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
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2年度拟暂不进
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的综合
考虑,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年以来,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分子诊断行业市场容量急速放大,全行业出现数倍增
长,对企业进一步升级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推动了我国分子诊断行业的进一
步发展和疫情防控经验的积累,也加强了公众对分子诊断的认知和资本市场对分子诊断行业的
关注,为分子诊断行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能看到,随着疫情消退,整个行业
将面临产能迅速过剩、市场需求下降、竞争迅速加剧等问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