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01 路维光电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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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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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08│ 25.08│ 7.61亿│
├───────────┼───────────┼───────────┼───────────┤
│可转债 │ 2025-06-11│ 100.00│ 6.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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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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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盛德 │ 17581.47│ ---│ 88.35│ ---│ -143.95│ 人民币│
├─────────┼─────┼─────┼─────┼─────┼──────┼──────┤
│厦门路维 │ 10000.00│ ---│ 100.00│ ---│ -34.1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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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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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 2.66亿│ 0.00│ 2.43亿│ 91.36│ 5616.66万│ ---│
│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 │ │ │ │ │ │
│膜版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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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649.92万│ 3.13亿│ 98.58│ ---│ ---│
├─────────┼──────┼─────┼─────┼─────┼─────┼──────┤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 3.19亿│ 0.00│ 0.00│ 0.00│ ---│ ---│
│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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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 0.00│ 5065.8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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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 3446.95万│ 498.83万│ 2562.76万│ 74.35│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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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 2.18亿│ 0.00│ 0.00│ 0.00│ ---│ ---│
│东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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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7800.00万│ 7000.00万│ 7000.00万│ 99.78│ ---│ ---│
│银行借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5亿│ 0.00│ 1.05亿│ 1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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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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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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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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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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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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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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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维”)。 │
│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增资10000.00万元。│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本次增资对象为│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
│ │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 │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的业务发展需求,公│
│ │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向厦门路维增资10000.00万元,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
│ │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
│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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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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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路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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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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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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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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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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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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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成都路维 │ 1.25亿│人民币 │2028-06-21│2031-06-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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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路维科技 │ 1.00亿│人民币 │2028-06-05│2031-06-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光电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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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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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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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
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维”)拟以部分主要设
备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需求,保证
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厦门路维拟以部分主要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具
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2、债权人/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抵押人: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4、融资金额: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5、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
6、融资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7、抵押物:以厦门路维部分主要设备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不等于厦门路维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厦门路维实际资金需求
确定,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
期限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
权、签署贷款协议和抵押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
三、本次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投资
等资金需求,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厦门路维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财务风险属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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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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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
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
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及
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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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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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2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
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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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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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523.17万元,同比增长31.94%;实现营业利润28548.6
1万元,同比增长31.88%;实现利润总额28542.82万元,同比增长31.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25067.62万元,同比增长31.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2900.42万元,同比增长31.8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31元,同比增长32.3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1016.11万元,较期初增长38.6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
66270.22万元,较期初增长19.46%。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公司产能有序提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营业总收入与营
业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强化运营管理,有效降低期间费用率,盈利能力得以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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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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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
A座9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5人,董事孙政民、独立董事杨洲因工作
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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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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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
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公
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
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
销等)的影响。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股份后的股本总额的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7750180股(含本数)。假设按照发
行上限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
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175.88万元和15559.11万元。假设2025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持平。按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年持平、减少20%、增长20%三种情况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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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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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
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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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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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
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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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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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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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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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
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
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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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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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
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
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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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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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8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路维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含130%,即42.51元/股),已触发《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路维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路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路维转债
”。
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如“路维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4月9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
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路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
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844414.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55585.94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即20
25年6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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