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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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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03 汇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合肥晶汇聚芯投资基│ 5000.00│ ---│ 12.00│ ---│ -43.02│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江苏汇成 │ ---│ ---│ 100.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 ---│ 2.89亿│ 2.89亿│ 82.53│ 752.06万│ ---│ │示驱动芯片晶圆金凸│ │ │ │ │ │ │ │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 │ │ │ │ │ │ │能项目 │ │ │ │ │ │ │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 ---│ 4.78亿│ 4.78亿│ 95.63│ 718.31万│ ---│ │示驱动芯片晶圆测试│ │ │ │ │ │ │ │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2.93亿│ 2.93亿│ 100.01│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17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于2024年8月16日召 │ │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 │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募投项目“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晶圆测试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 │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 │ │00万元人民币向江苏汇成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汇成的注册资│ │ │本由56164.02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6164.02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江苏汇成100%股权。此外│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汇成提供20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 │ │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2.00亿│人民币 │2024-01-08│2024-09-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7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0│2024-12-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4000.00万│人民币 │2023-09-05│2024-09-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3-05│2024-09-0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3500.00万│人民币 │2024-05-31│2024-09-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3-28│对外担保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为满足经营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预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在本次审议有效期内为江苏汇成提供预计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江苏汇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汇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无逾期对外担保 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 苏汇成预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在江苏 汇成办理债务融资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 度有效期为自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品种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 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要求履行担 保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预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公告程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经批准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为公司办理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 管理计划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现金管理,但依然不能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并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 造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 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 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 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 2025-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减少因汇率波动 造成的损失,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分析研究,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交易品种、工具、场所:与境内合法金融机构开展美元、日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包括 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金额: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 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并且另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公司制定 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作 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进行纯粹以 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经济形势、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较大。因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 产品出口以及设备、物料等进口,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汇率的波动给公司上述业务 经营结算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较大影响,汇兑损失将会侵蚀公司业绩。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的币种以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日元为主,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2025年 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特指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 套期保值交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 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交 易管理制度》,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 一并经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且该议案已在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8│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最 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投保方案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费总 额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化后的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额及其 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则无需另行审议决策。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 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包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监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2025-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余额为基数,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764193.29元,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5867243.97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83 798198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1910000股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82607 198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476838.29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总额78476838.29元;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99 77796.05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8454634.34元,占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1.70%。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 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8476838.29元,占2024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2%。 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8│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指导精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公告》。2024年度,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持续聚焦主营业务,落实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在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积极回报投资者、助力信心提振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公司为能在2025年更好的延续上述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对2024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基于2024年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 年的优化目标和提升举措。本行动方案已于2025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深耕先进封装 公司自成立至今专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业务,所封测芯片类型主要聚焦于显示驱动 芯片领域,主营业务以前段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为核心,并综合晶圆测试(CP)及后 段玻璃覆晶封装(COG)和薄膜覆晶封装(COF)环节,形成显示驱动芯片全制程封装测试综合 服务能力。公司的封装测试服务主要应用于LCD、AMOLED等各类主流面板的显示驱动芯片,所 封装测试的芯片系日常使用的智能手机、高清电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各类 终端产品得以实现画面显示的核心部件。 2024年度,受益于下游需求企稳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新扩产能逐步释放,公司出货量持续增 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22%,达150101.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2. 51%,达50086.38万元。经营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公司在盈利能力方面面临一定的挑战。 ──────┬────────────────────────────────── 2025-03-28│其他事项 ──────┴────────────────────────────────── 一、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7,672,433.8 5元。 ──────┬────────────────────────────────── 2024-12-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3年12月10日,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总经理郑瑞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4年1 月5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 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7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三)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33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2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139054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二)截至2024年12月20日(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回购最高价 格8.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81元/股,回购均价8.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57382.74元( 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4-09-2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23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23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完成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票归属和登记工作,归属日为2024年9月23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5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杨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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