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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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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03 汇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汇成 │ ---│ ---│ 100.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 9.74亿│ 2.74亿│ 7.85亿│ 100.63│ 7516.82万│ ---│ │测扩能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980.84万│ 4233.37万│ 5047.37万│ 100.9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4.9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4000.00万│人民币 │2023-09-05│2024-09-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0│对外担保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为满足经营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预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为江苏汇成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 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江苏汇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汇成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亿元(不含本次 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为3.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 苏汇成预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在江苏 汇成办理债务融资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有 效期为自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品种、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要求履行担 保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预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公告程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经批准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为公司办理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3、注册地点:扬州高新区金荣路19号。 4、法定代表人:郑瑞俊。 5、注册资本:人民币56164.02万元整。 6、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的开发、 生产、封装和测试,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4-20│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69706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826994 25.28元,扣减承销费128269942.53元(不含增值税)、保荐费3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1351429482.75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069835.3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 0359647.42元。上述出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1 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2035.96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 56386.9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2024-04-20│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绩效和职务贡献,并考虑公司规模、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等因 素参照类似职务薪酬水平,制定了本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查认可,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郑瑞俊先生回避表决;董事和监事薪 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间和范围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直至股东大会通过新的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方案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董事会通过新的 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公司将在2024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期间,按照本公告披露的薪酬方案向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50万元/年/人。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可比公司类似岗位 薪酬水平,依据合同约定、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及绩效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所需的合理费用、全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按相关 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监事,参照可比公司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合同约 定、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及绩效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 实报实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可比公司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合同约定、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 及绩效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以公司遵循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 公告列示的金额为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 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和发放薪酬。 ──────┬────────────────────────────────── 2024-04-20│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减少因汇率波动 造成的损失,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分析研究,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交易品种、工具、场所:与境内合法金融机构开展美元、日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包括 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金额: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 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并且另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审议。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进行纯粹以 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经济形势、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较大。因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 产品出口以及设备、物料等进口,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汇率的波动给公司上述业务 经营结算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较大影响,汇兑损失将会侵蚀公司业绩。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的币种以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日元为主,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 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特指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 套期保值交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并且该议案已在2024年 4月15日召开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上获得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汇成股份”)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985017.79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61303180.30元。因公司实施股份 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440627.7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0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 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 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共涉及50人。 ──────┬────────────────────────────────── 2024-02-0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因2024年2月18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 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970656股,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67882625股变更为834853281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11598260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8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18870676股,占 总股本的比例为86.1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13000000股,解 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数量为2名,占公司总股本的1.56%,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 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2月19日(因2024年2月18日为非交 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 2024-01-19│股权回购 ──────┴────────────────────────────────── 2024年1月18日,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9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 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0元/股,最低价为8.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2026247.84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一)2023年12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瑞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1)。 (二)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 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0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9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834853281 股的比例约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0元/股,最低价为8.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2026247.8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 2024-01-1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42424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42424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970656股,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67882625股变更为834853281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11598260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8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18870676股,占 总股本的比例为86.1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104242425股, 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数量为11名,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限售期为自取得股 份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2-23│股权回购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 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绍校在未来3 个月、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相关主体未来若 拟实施股份减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关于减持股份的要求。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需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 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 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则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将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 7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 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瑞俊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 期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 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维 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 前述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023-12-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970656股,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67882625股变更为834853281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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