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16 恒烁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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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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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岫瀚云新研创业│ 750.00│ ---│ 30.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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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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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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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闪存芯片升级研 │ 2.03亿│ 1870.63万│ 6383.72万│ 31.42│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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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暂未确定 │ 1.82亿│ ---│ ---│ ---│ ---│ ---│
│投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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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1.37亿│ ---│ 1.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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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MCU芯片升级研 │ 1.77亿│ 757.40万│ 2785.35万│ 15.71│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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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OR存算一体AI推 │ 1.23亿│ 594.00万│ 1857.73万│ 15.06│ ---│ ---│
│理芯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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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7亿│ ---│ 1.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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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2.50亿│ 1493.03万│ 1.01亿│ 4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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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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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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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4年10月3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0.
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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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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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509743.2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268797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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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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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63.7279万股的0.2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4年10月29日为预
留授予日,以23.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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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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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4年8月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
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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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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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750755.5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171869.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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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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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8264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0093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826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8月2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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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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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按程
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梅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陈梅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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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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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513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513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因2024年6月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0093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
3151388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5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3.81%。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6月11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6月9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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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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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63.7279万股的1.1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4年5月16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23.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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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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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恒烁半导体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为准),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设立上述分公司的各项工作。
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苏州分公司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分支机构性质:
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B座505室
4、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和半导体器件研发、设计、测试、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的销售。
5、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军
上述设立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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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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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烁股份”或“公司”)2024年4月26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委托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2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20)。
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3年11月2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49)。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作废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别于2023年7月和2024年1月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35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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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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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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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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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
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XIANGDONGLU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公司独立董事王艳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文冬梅女士(召集人)、李光昱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艳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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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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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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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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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
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
于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7,263.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2
.0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
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
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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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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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5908.3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573128.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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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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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文冬梅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
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
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
文冬梅,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硕士。1995年10月至2005年10月就职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客户经理;2005年
11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经理;2008年10
月至今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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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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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
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
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
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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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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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12月的
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03,396.94元,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98,233,27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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