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16 恒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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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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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岫瀚云新研创业│ 750.00│ ---│ 30.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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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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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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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闪存芯片升级研 │ 2.03亿│ 1870.63万│ 6383.72万│ 31.42│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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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暂未确定 │ 1.82亿│ ---│ ---│ ---│ ---│ ---│
│投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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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1.37亿│ ---│ 1.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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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MCU芯片升级研 │ 1.77亿│ 757.40万│ 2785.35万│ 15.71│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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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OR存算一体AI推 │ 1.23亿│ 594.00万│ 1857.73万│ 15.06│ ---│ ---│
│理芯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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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7亿│ ---│ 1.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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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2.50亿│ 1493.03万│ 1.01亿│ 4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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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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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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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
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送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告知函》,现
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吴舜先生、梁艳霞女士不再为贵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拟
补充李虎先生作为贵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荐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郭凯先生、李虎先生、徐礼文先生。变
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荐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虎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300575)、龙迅股
份(688486)、恒烁股份(688416)和浩淼科技(83185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
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李虎先生、王荐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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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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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
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81248.78元,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79411896.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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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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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是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22年1
月25日签署的《晶圆加工产能合作协议》的后续进展公告。2022年1月25日,公司与武汉新芯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芯”、“乙方”)签订《晶圆加工产能合作协议》
,预付产能绑定金3亿元,绑定期间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保证上述绑定期间
内对应的订单量,并按协议约定抵扣货款,抵扣标准为每片晶圆365美元,截止2024年12月31
日,预付剩余产能绑定资金179311981.05元。
本次补充协议就绑定期满预付剩余产能绑定资金的后续处理达成一致确认,自2025年1月1
日起,甲方剩余产能绑定资金179311981.05元将按订单中约定的单价*出货数量全额抵扣晶圆
加工款,直至全部抵扣完毕。该事项预计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的报表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具
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一、重大合同签署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与武汉新芯签订《晶圆加工产能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双方就晶圆加工产能事项予以合作,并约定:“甲乙双方应在绑定期2024年12月31日结束前
3个月协商续约事宜。若甲乙双方在绑定期结束后选择不续约,则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未抵扣完
的预付款余额,或根据甲方要求全额抵扣应付货款,多退少补。”现绑定期将届满,双方欲签
署本补充协议以确认原协议的执行情况、安排剩余绑定资金处理方案。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自原协议签订后,公司已根据原协议向武汉新芯全额支付了绑定产能资金,武汉新芯已根
据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果提供相应产能,生产相应晶圆产品,双方皆已确认履行到相应的义务和
责任,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截至本次《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就剩余产能绑定资金的处理达成一致,于近日在原
合同基础上签署了《晶圆加工产能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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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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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鹰合胜”
)持有公司股份3787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天鹰合胜的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起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0.89%(即738127股)。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天鹰合胜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告知函》
,截至2024年12月26日,天鹰合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38127股,占公司总股
本0.89%,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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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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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NOR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闪存芯片升级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通用MCU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MCU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CiNOR存算一体AI推理芯片研发项目”变更为“面向端侧AI的低功耗软硬件推理
系统研发项目”。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均不涉及
变更。
拟延期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MCU芯片升
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面向端侧AI的低功耗软硬件推理系统研发项目”根据实际建设进度
及要求,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7年7月、2028年1月及2028年1月。
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研发战略规划和
实际发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28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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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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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2.5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二、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2637279股
的比例为0.04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10元/股,最低价为37.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501321.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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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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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安庐阳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693557股减少至4131857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由5.67971%减少至4.99999%,权益变动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中安庐阳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即914
619股);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安庐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
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安庐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5617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0.67972%,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67971%减少至4.99999%,权益变动至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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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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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提供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5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股东是否存
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股东董翔羽、合肥恒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
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11%(即914,619股),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肯定,为建立一个长期的激励机制旨在充
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紧密相连,共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和持
续增长。为此,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发布后的三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
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
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51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
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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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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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4年10月3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0.
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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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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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509743.2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268797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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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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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63.7279万股的0.2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4年10月29日为预
留授予日,以23.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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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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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4年8月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
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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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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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750755.5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171869.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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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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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8264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0093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826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8月2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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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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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按程
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梅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陈梅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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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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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513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513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因2024年6月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0093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
3151388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5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3.81%。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6月11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6月9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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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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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63.7279万股的1.1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4年5月16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23.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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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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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恒烁半导体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为准),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设立上述分公司的各项工作。
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苏州分公司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分支机构性质:
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B座505室
4、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和半导体器件研发、设计、测试、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的销售。
5、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军
上述设立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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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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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烁股份”或“公司”)2024年4月26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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