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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68841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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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16 恒烁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NOR闪存芯片升级研 │ 2.03亿│ 1444.45万│ 2959.68万│ 14.57│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暂未确定 │ 3.19亿│ ---│ ---│ ---│ ---│ ---│ │投向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1.37亿│ ---│ 1.37亿│ 100.00│ ---│ ---│ ├─────────┼──────┼─────┼─────┼─────┼─────┼──────┤ │通用MCU芯片升级研 │ 1.77亿│ 680.10万│ 1511.95万│ 8.53│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CiNOR存算一体AI推 │ 1.23亿│ 303.16万│ 543.51万│ 4.40│ ---│ ---│ │理芯片研发项目 │ │ │ │ │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2.50亿│ 14.07万│ 8344.07万│ 33.3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 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XIANGDONGLU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公司独立董事王艳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文冬梅女士(召集人)、李光昱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艳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 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 于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7,263.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2 .0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 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 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5908.3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573128.51元。 ──────┬────────────────────────────────── 2024-04-24│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文冬梅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 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 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 文冬梅,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硕士。1995年10月至2005年10月就职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客户经理;2005年 11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经理;2008年10 月至今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 2024-02-27│银行授信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 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 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 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 2024-01-31│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12月的 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03,396.94元,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98,233,271.22元。 ──────┬────────────────────────────────── 2024-01-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29,5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29,5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因2024年1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18,009,3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 份数量为4,529,554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4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4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月29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1 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023-11-22│其他事项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 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送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原委派的孔晶晶女士(项目合伙人)、孙慧慧女士不再为公 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补充委派郭凯先生(项目合伙人)、徐 礼文先生会同吴舜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郭凯先生、吴舜先生、徐礼文先生。 ──────┬────────────────────────────────── 2023-11-1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63.7279万股的0.4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 23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并 以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万股。 ──────┬────────────────────────────────── 2023-11-1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547,35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547,35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因2023年11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 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18,009,3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 份数量为8,547,351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3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34%。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1月20日起上市流通(因2023年 11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023-11-04│其他事项 ──────┴──────────────────────────────────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数量为1183024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00938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1183024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1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3%。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 23年11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1977279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公司上 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 2023-10-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 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18549.7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0032518.06元。 ──────┬────────────────────────────────── 2023-10-18│其他事项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 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 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28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计划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该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55760400.00元,本次计划使用1367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 2023-09-27│其他事项 ──────┴──────────────────────────────────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数量为1243869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00938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1243869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1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1%。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 23年10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1977279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公司上 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 2023-09-02│委托理财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3年8月2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 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 2023-08-23│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608219.9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6144487.15元。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6752707.05元,将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26752707.05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 审计。 ──────┬────────────────────────────────── 2023-08-23│其他事项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股东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提名委派的董事陈玉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恒烁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的5%以上股东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葛家 林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葛家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葛家林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家林,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农业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 ,中级会计师职称。2010年7至2014年11月,就职于合肥市滨湖医院,担任财务处会计;2015 年2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担任审计经理;2018 年11月至今,就职于合肥爱意果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历任投资经理、投资风控负责 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家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葛家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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