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18 震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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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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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13│ 16.25│ 7.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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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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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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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 8189.00│ ---│ 40.99│ ---│ 56.1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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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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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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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 1.39亿│ ---│ 9196.24万│ 66.06│ 1288.39万│ ---│
│入设备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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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 1.97亿│ 372.36万│ 1.35亿│ 81.04│-1066.71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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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 1.08亿│ ---│ 1.22亿│ 87.84│-2274.40万│ ---│
│系统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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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 1.00亿│ ---│ 1967.18万│ 108.38│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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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6391.85万│ 1.74亿│ 103.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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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杭州晨晓公司40│ ---│ ---│ 8198.00万│ 100.00│ ---│ ---│
│.99%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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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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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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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13亿 │转让价格(元)│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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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63.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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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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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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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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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2.1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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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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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3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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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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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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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的一致│
│ │行动人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或"宁波震有")拟通过│
│ │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 │
│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致远资本)转让其持有的9,6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 │本的5.00%),转让价格为22.13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13,111,900元。 │
│ │ 2025年11月4日,公司接到宁波震有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 │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 │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数量为9,63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 │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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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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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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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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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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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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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
│ │0万元向鹏有(深圳)飞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有飞行科技”或“标的公司”)进 │
│ │行增资,其中增资款2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1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
│ │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鹏有飞行科技2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鹏有飞行科技的股东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为公司关│
│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关联方震有智联发生增资扩股事项,公司放弃│
│ │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震有智联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前述交│
│ │易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近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 │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0.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
│ │产或市值的比例1%以上的情形。 │
│ │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
│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
│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割先决条件,且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工商│
│ │变更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旨在获取长期战略协同价值及未来潜在投资收益。但受│
│ │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波动、估│
│ │值变化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 │以及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 │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
│ │续发展,助力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向鹏有飞行科技 │
│ │进行增资,其中增资款2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150万元计入标的公│
│ │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鹏有飞行科技2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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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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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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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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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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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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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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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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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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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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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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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有维星通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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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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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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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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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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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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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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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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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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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年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
│ │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 │、合同融资、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
│ │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
│ │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
│ │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
│ │使用。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 │内的西安震有、珠海震有、震有卫通、重庆震有、杭州震有、杭州依赛、震有软件、晋鲁数│
│ │通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 │
│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
│ │ 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中,震有软件、晋鲁数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
│ │公司能够决定震有软件、晋鲁数通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且基于业务实际操│
│ │作的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震有软件、晋鲁数通其他股东未│
│ │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
│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批准的综合授│
│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
│ │体事项,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
│ │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
│ │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担保对象范围│
│ │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
│ │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
│ │ 该担保未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 │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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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0 │
├──────┼────────────────────────────────────────┤
│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0 │
├──────┼────────────────────────────────────────┤
│关联方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0 │
├──────┼────────────────────────────────────────┤
│关联方 │南京有维星通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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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深圳市高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8-29│2026-08-24│一般担保│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投融资担保│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珠海格力融│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25-03-27│一般担保│是 │否 │
│技股份有限│资担保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震有软件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8-29│2026-08-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635.00万│人民币 │2025-05-13│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630.00万│人民币 │2024-05-09│2025-02-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深圳市震有│ 505.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25-03-26│按股权比│是 │是 │
│技股份有限│智联科技有│ │ │ │ │例提供连│ │ │
│公司 │限公司 │ │ │ │ │带责任担│ │ │
│ │ │ │ │ │ │保 │ │ │
├─────┼─────┼─────┼────┼─────┼─────┼────┼───┼───┤
│深圳震有科│珠海格力融│ 500.00万│人民币 │2024-08-30│2025-08-27│一般担保│是 │否 │
│技股份有限│资担保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晋鲁数通 │ 50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1-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晋鲁数通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1-24│2026-11-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90.00万│人民币 │2025-10-09│2026-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80.00万│人民币 │2024-10-09│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70.00万│人民币 │2025-08-27│2026-08-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晋鲁数通 │ 35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1-2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43.00万│人民币 │2024-07-30│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24.00万│人民币 │2024-11-07│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04.00万│人民币 │2025-07-09│2026-07-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300.00万│人民币 │2025-08-07│2026-08-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98.00万│人民币 │2025-06-09│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97.00万│人民币 │2024-07-08│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94.00万│人民币 │2024-05-09│2025-01-1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94.00万│人民币 │2024-08-08│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90.00万│人民币 │2025-04-08│2025-05-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83.00万│人民币 │2024-09-09│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79.54万│人民币 │2025-05-08│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67.00万│人民币 │2025-06-12│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26.00万│人民币 │2024-12-09│2025-03-1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20.00万│人民币 │2025-10-24│2026-10-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12.00万│人民币 │2025-05-19│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06.00万│人民币 │2025-09-09│2026-09-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00.00万│人民币 │2025-11-07│2026-11-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200.00万│人民币 │2025-09-25│2026-09-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94.00万│人民币 │2025-05-29│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88.00万│人民币 │2024-06-17│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87.00万│人民币 │2024-08-29│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80.00万│人民币 │2025-06-27│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80.00万│人民币 │2025-03-07│2025-07-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70.00万│人民币 │2025-10-30│2026-10-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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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70.00万│人民币 │2025-11-27│2026-11-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64.00万│人民币 │2025-04-28│2025-07-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9.00万│人民币 │2024-10-29│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7.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6.00万│人民币 │2024-07-12│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6.00万│人民币 │2024-06-06│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3.46万│人民币 │2025-07-14│2025-08-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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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2.00万│人民币 │2024-05-29│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2.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50.00万│人民币 │2025-09-12│2026-09-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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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49.00万│人民币 │2024-10-22│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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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47.00万│人民币 │2025-04-16│2025-07-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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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43.00万│人民币 │2024-08-13│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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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43.00万│人民币 │2024-09-13│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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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38.00万│人民币 │2024-05-20│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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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10.00万│人民币 │2025-03-07│2025-05-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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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06.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5-02-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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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100.00万│人民币 │2024-12-09│2025-05-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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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94.00万│人民币 │2025-09-09│2026-09-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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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杭州依赛 │ 8.46万│人民币 │2025-05-08│2025-07-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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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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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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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6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
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
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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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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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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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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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王明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并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小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小根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李小根先生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相关学习,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三、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小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后,拟对应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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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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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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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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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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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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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
、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1271739.57元,盈余公积金13812912.73元,资本公积金851611673.
28元。由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总股本三分之一,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3812912.73元
和资本公积金851611673.28元,两项合计865424586.01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
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
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
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邮政编码:518107
5、联系电话:0755-66688531
6、电子邮箱:ir@genew.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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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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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万元向鹏有(深圳)飞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有飞行科技”或“标的公司”)进
行增资,其中增资款2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1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
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鹏有飞行科技2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鹏有飞行科技的股东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为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关联方震有智联发生增资扩股事项,公司放弃优
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震有智联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前述交易均
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近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发生的同类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0.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的比例1%以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割先决条件,且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旨在获取长期战略协同价值及未来潜在投资收益。但受宏观
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波动、估值变化
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以及标的
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
发展,助力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向鹏有飞行科技进行
增资,其中增资款2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1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
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鹏有飞行科技2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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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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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股东会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提案人:吴闽华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16.70%股权的股东吴闽华
,在2026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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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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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
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6月30日至2
026年6月29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
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6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
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2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
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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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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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
同融资、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
、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
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
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
的西安震有、珠海震有、震有卫通、重庆震有、杭州震有、杭州依赛、震有软件、晋鲁数通融
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担保方
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中,震有软件、晋鲁数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公
司能够决定震有软件、晋鲁数通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
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震有软件、晋鲁数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批准的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
项,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
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担保对象范围内的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该担保未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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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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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薛梅芳
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梅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
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薛梅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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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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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
目前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未来实现盈利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时间与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提升对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拟
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1271739.57元,盈余公积金13812912.73元,资本公积金851611673.
28元。
由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总股本三分之一,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3812912.73元和
资本公积金851611673.28元,两项合计865424586.01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
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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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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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8月20日制定并发布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行动方案各项工
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
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效果评估及2026年度行动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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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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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
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理财
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
代表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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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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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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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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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1,639,969.17元,未弥补亏损为261,639,969.17元,实收股本为1
92,554,63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现上述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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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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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4,60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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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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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1、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
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市场化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天健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等事项。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
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
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并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
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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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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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66349126.5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1639969.1
7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1271739.57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
负值,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
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未达到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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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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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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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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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周春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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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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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
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
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
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面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采用定向发行方式;
3、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4、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
行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
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
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二、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
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
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办理募集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
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
议、各类公告等;
4、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
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管
理等;
5、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
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
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升资金
流动性管理能力,为公司战略布局、新项目投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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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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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
至2026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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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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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7617.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3%;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54.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7.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65.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6.9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0567.91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2.2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87422.36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3.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4.54元,较报告
期初下降2.99%。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网系统业务实现增长,但传统通信业务承压明显,整体收入及
综合毛利率下滑。一方面,公司在卫星互联网、5G等新兴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带动核心网系统
业务相关产品订单稳步增加。另一方面,受国内外运营商招投标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以及煤炭
行业供需关系变化的影响,公司部分传统通信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其中,光网络及接入系统业
务下滑幅度较大,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净利润
出现亏损。
(2)公司子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网络及接入系统产品)因受
客户组织架构调整影响,报告期内销售订单延迟落地,业绩出现下滑。根据其经营状况及未来
市场预期,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预计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进一步影响了报告期内的利润水
平。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及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较上年同期
有所下降,对当期利润的支撑作用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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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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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0.00万元至-4600.00万元。
(2)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50.00万元至-6250
.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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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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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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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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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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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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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宁波震有与致远资本于2025年8月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震有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致远资本转让其直接持有的震有科技963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转让价格为22.1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13111900元。本次转让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5年11月4日,公司接到宁波震有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数量为963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
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
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的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合
计持有公司26.68%股权,致远资本持有公司5.00%股权。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致远资本承诺自标的股份完
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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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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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申请流动资金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1
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担公司”)为上述震有软件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就上述融资贷款担保事项向高新投融担公司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
保证反担保。
具体反担保金额、反担保形式及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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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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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
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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