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20 美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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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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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1-29│ 48.96│ 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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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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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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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 ---│ 1701.11万│ 9667.68万│ 79.88│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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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 0.00│ 2.75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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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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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回购公司 │ ---│ 0.00│ 6206.91万│ 100.00│ ---│ ---│
│股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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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矿项目 │ ---│ 142.13万│ 907.6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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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115.36万│ 1.03亿│ 60.78│ ---│ ---│
├─────────┼──────┼─────┼─────┼─────┼─────┼──────┤
│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 0.00│ 0.00│ 0.00│ ---│ ---│
├─────────┼──────┼─────┼─────┼─────┼─────┼──────┤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 ---│ 0.00│ 1.30亿│ 100.05│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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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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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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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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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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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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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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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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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藏美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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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裁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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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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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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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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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阳 100.00万 1.13 100.00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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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万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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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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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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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山东莱芜煤│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8-20│---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机智能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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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山东莱芜煤│ 2000.00万│人民币 │2025-11-2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机智能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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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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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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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受理的到期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97333
84元(不包括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原告”)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道头
煤业”或“被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
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
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以及审计机构
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确认情况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将密切关注及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继续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
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就公司与马道头煤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
到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晋0226民初530号)。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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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太友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云溪道4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328680900X
被告: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辉敏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H9HPG86
2、事实与理由
2023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研发及
应用(设备采购)合同》。前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依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被告未依约及时
支付合同价款。
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支付剩余到期合同款17939440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本案的全部
诉讼费用。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款人民币17939440元。
(2)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未付款项的0.1%向原
告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14758006.14元,因违约金
总额较高,暂主张其中不超过拖欠货款总额10%的部分,即1793944元,同时保留主张其他部分
的权利。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19733384元。
(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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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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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669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669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号文)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11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43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140559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28944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名,限
售股股份数量为4669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80%,该部分限售股的原锁定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而延长锁定期
6个月,即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4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
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
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现上述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6
月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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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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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写字楼C6南7层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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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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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6年1月17日,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年年
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245.51万元到2,852.85万元,同比减少55.21%到70.14%。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
少1,636.67万元到1,810.79万元,同比减少75.81%到83.87%。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
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97.52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6
5.64%,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441.49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79.55%。
2026年4月1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显示,修正后的归母
净利润为-564.79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962.31万元,减幅为140.41%;修正后的扣非后净利润
为-1,471.6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913.14万元,减幅为433.34%。更正原因为,随着年度审计
工作的推进及主要销售项目期后获取的进一步信息,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审慎评估客户
信用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补充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90.83万元。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由正转负,且相关更正公告
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5.1.4
条、第6.2.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李太友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
梁兴国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王元伟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
任董事会秘书陈宇硕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上述人员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
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3条、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
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太友、时任总经理梁兴国、时任财务总监王
元伟、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宇硕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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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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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对合
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
存货、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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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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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为满足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美腾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莱芜煤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煤智能”)
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莱煤智能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莱煤智能
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
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
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
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2、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新智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智冠”)分别对外投资
参股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科技”)、鲸航工业科技(山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鲸航科技”),以上两家参股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拟分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济
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能源集团”)作为海纳科技、鲸航科技的最终控制
方将为上述贷款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以9.46%的持股比例为海纳科技本次申请贷款授信事项向济宁能源集团提供保证反
担保,即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8.40万元。中新智冠拟以49%的持股比例为鲸航科技本次
申请贷款授信事项向济宁能源集团提供保证反担保,即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
以上反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有效期及反担保预计额度
范围内,办理提供反担保的具体事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反
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天津美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山东莱芜煤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莱煤智能、济宁能源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
除外),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
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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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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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终止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津美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段发阶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前,未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段发阶先生。
3、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共10天,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3年9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津美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9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10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0月26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6、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
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72元/股调整为21.43元/股,并作
废限制性股票740400股。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7、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43元/股调整为21.28元/股,并作废限制性股
票851600股。
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天津美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8、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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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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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
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公司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
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订了《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
基础上,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可持续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
性安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
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第2页共5页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二)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
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派发现金股利、派发股票股利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
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三)利润分配周期
在当年盈利的前提下,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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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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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
公司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税前)7.7万元/年。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
管理岗位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确定。
(二)薪酬结构
1、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计划。
第2页共3页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年薪及可能
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年薪=基本薪酬+月度绩效+年终奖励+长期服务奖,其中月度绩效、
年终奖励和长期服务奖为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月度绩效、年终奖励、
长期服务奖及可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公司长期价值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挂钩的收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专项激励。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激励计划并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发放,其个人绩效
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差旅费、培训等按《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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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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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
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
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
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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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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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
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二、授权事项
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等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
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保
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
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授权有效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
险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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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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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5945460.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93426
34.18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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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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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逐渐增长,国际业务结算主要以美元等币种
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
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
则,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包括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保证
业务开展的合法性。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
体实施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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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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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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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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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788.57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5.22%。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1397.52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65.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1.49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79.55%。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及煤炭市场供需关系深度调整影响,
公司主要下游煤炭行业整体下行,持续处于周期性调整底部,煤炭企业对于资本开支相对谨慎
,市场需求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叠加智能干选赛道竞争者持续涌入,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同步
调整销售策略,以相对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继续巩固市场份额,导致毛利率较去年同比收窄
,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此外,本年度
包括政府补助和软件退税在内的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进一步对公司净利润水平造成了影
响。
在此背景下,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在新产品的研发与新市场的布局方面持续推进各项工作
,加快产品迭代以及增强产品性能和优化成本,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构建长期
竞争力。经过公司前期的整体布局,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海外布局也在稳步推进。
2026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干选梦工厂业务的核心价值,几个新产品取得明显突破,实现“
1+4”(干选梦工厂+井下工程、超压缩压滤、锂电回收、工矿业AI)核心产品布局,打造“国
内深化、海外拓展”双轮驱动的市场体系,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全力推进价值投
资工作,向扩大业务规模、增加产品线、降低成本、储备技术、保证供应链安全的目标努力。
未来,公司以选煤、选矿、再生资源回收为三大核心方向,通过创新与奋斗,将公司建设成世
界知名的矿业科技公司,为客户和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产业升级技术与服务。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均较上年度同比下降,下降比例分别为76.49%、77.70%、65.64%、79.55%、65
.96%。主要受行业环境、市场竞争、订单结构等综合因素影响,毛利率较上年度同比收窄,营
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此外,本年度包括
政府补助和软件退税在内的其他收益较上年度同比减少,进一步对公司净利润水平造成了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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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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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丽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李丽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
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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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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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腾科技”)实际控制人李太友
与公司股东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于20
21年12月30日签署的《关于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相关事宜的协议》(以
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各方于近日签署《<关于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相关事宜的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
”),同意将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9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背景情况
2021年12月30日,李太友和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大地
公司、王冬平、谢美华就美腾科技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提案权、表
决权)时,与李太友保持一致;此外,李太友和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均在协议中明确上
述一致行动关系仅限于在行使美腾科技股东权利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不影响各自主体及其所
投资企业(重点指:美腾科技及其控股企业与大地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独立性,包括但不限
于独立进行投资决策、业务投标等,协议有效期至美腾科技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满
3年之日,即有效期至2025年12月9日。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股东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
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太友直接和间接共控制公司股份340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
4722%;大地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687%;王冬平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196.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6%;谢美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81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4405%。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经充分协商,李太友与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于
近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6年12月9日,并按照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继续在行使美腾科技股东权利事项上保持一
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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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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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63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63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号文)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11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43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140559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28944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限
售股股份数量为76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63%,该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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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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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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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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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4-9月的经营成果,
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
产、存货、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1-3月已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477080.1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2025年4-9月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945952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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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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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调整事由
2025年6日1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总股本为88430000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81801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5611985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12841797.75元(含税)。
由于公司实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
红利)÷总股本=(85611985×0.15)÷88430000≈0.1452元/股。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调整方法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43-0.1452=2
1.28元/股(调整结果的差异系调整后授予价格尾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3、调整结果
综上,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1.43元/股调整为21.28元/股。根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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