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20 美腾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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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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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 1.21亿│ 1959.57万│ 6807.48万│ 56.24│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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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矿项目 │ 8841.88万│ 310.95万│ 765.48万│ 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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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0亿│ 1805.86万│ 5382.22万│ 31.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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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 1.30亿│ ---│ 1.30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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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6165.65万│ 1.99亿│ 4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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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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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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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藏美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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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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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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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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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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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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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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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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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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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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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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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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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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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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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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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藏美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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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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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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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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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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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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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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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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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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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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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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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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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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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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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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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阳 100.00万 1.13 100.00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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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万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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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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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2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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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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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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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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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09 │质押截止日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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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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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09日陈永阳质押了100.0万股给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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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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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1-14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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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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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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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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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1-12 │质押截止日 │202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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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1-09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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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1月12日陈永阳质押了100.0万股给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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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09日陈永阳解除质押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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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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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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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
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
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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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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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第1页共4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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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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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作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须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否则预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由于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
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222000股作废失效。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
规定,截至2024年8月28日,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6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合计123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已向合计80名激励对象授予2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在上述限制性股票
作废处理后,本激励计划将变更为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1977000股限制性股票。
2、除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
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400股。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028
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5.70亿元,较2022年增长率为16.49%,未
达到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
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2023年作
为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20%,因此,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
400股。
(三)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040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变更为74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22000股变更为15816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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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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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第3页共4页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总股
本为884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77536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
为85654635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696390.50元(含税)。
由于公司实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
红利)÷总股本=(85654635×0.30)÷88430000≈0.2906元/股。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
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2-0.2906=2
1.43元/股(调整结果的差异系调整后授予价格尾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3、调整结果
综上,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1.72元/股调整为21.43元/股。根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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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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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山东莱芜煤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煤智能”
),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莱煤智能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莱煤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
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莱煤智能在前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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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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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魏会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职后,魏会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魏会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现有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魏会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提名委员会: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了解到邢月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且在会计专业岗位具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邢月改女士已完成上海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课程的学习。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综上,同意提名邢月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1页共3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邢月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同时推选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
期均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邢月改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天津津邦汽车车身附件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大成万达天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经理、资深
经理,天津绿茵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天津壹鸣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邢月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邢月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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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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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的总
额由25806512.10元(含税)调整为25696390.5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2408293股
增加至2775365股。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775365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
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85654635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
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
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截止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8843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2408293股后的股本860217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806512.10元(含
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2408293股增加至277536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84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277536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85654635股,以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此计算拟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696390.5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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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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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魏会生
先生告知,其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13号),因其在担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独立董事期间,汇
金股份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魏会生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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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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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
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
险”),因本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
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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