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26 康为世纪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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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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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 4.87亿│ 1.54亿│ 3.33亿│ 68.45│ ---│ 2024-06-30│
│试剂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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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 1.17亿│ 1610.31万│ 1903.76万│ 16.26│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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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 1.42亿│ 1028.17万│ 1939.61万│ 13.67│ ---│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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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1.57亿│ 1.83亿│ 76.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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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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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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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健为诊断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为诊断”)自主研发生产的幽门螺杆菌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近日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编号:国械
注准20243400757),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证产品的基本信息
1、注册人名称: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人住所:泰州市药城大道五期厂房G131号楼2-3层
3、产品名称:幽门螺杆菌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4、预期用途:幽门螺杆菌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粪便样本中
的幽门螺杆菌(Hp)抗原。
5、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43400757
6、注册分类: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7、批准日期:2024年4月24日
8、生效日期:2024年4月24日
9、有效期至:2029年4月23日
二、同类产品相关情况
目前,国内检测幽门螺杆菌(Hp)感染的常见方法有:呼气试验、粪便抗原检测、快速尿
素酶试验(需胃镜取样)、粪便核酸检测等。粪便抗原检测是临床指南共识中明确推荐的检测
技术。2022年12月,公司已获得粪便幽门螺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2
3401755),是国内基于粪便样本对幽门螺杆菌的核酸检测的第1张III类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自愿披露幽门螺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取得
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本次获得国家体外诊断试剂III类证产品“幽门螺杆菌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粪便样本中的幽门螺杆菌(Hp)抗原,既能用于幽门螺杆菌感染人群的
辅助诊断,也可用于根除治疗后人群的根除效果复查。粪便抗原检测较其他检测方法而言的优
点是:非侵入式、取样程序简单、检测出结果快(15分钟即可出结果)、价格具有竞争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拓展了公司在幽门螺杆菌检测领域产品矩阵,有利于与公
司其他幽门螺杆菌检测产品形成协同效应,加深公司在该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
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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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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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
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
尽之责。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
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深耕细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品牌影响力。具体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客户拓展
2024年,公司将重点面向国内需求,提高现有产品在已有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新客户
产品验证的进程,力图实现多客户、多产品同步推进验证工作。同时,积极拓展东南亚、中东
以及欧美市场。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保持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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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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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4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于2024年4月24日到期。详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1)。
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
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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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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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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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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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母公司净利润
均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341280.85万
元,同比减少67.15%;实现利润总额-9298.28万元,同比减少147.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8440.95万元,同比减少153.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11949.70万元,同比减少180.26%。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余未分配利润全
部结转至下一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充分考虑到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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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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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66148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72%。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
时间为2027年3月11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6月8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期权激
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上述议案《期权激励计划》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议案《期权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2、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
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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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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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9262股,占公司总股本112227568股的比例为
0.05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64元/股,最低价为20.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
274479.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25.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9262股,占公司总股本112227568股的比
例为0.05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64元/股,最低价为20.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274479.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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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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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0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康
为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州康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香博士、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个月、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
回购期间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如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香博士《关于提议江苏康为世
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其建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6日,经公司全体董事豁免会议通知时间,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
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
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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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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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2年12月第一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10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共160695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2年12月第一次行权期间,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未及时参与行权,公司同意其所获授第一个行权期共计266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该激励对象
的股票期权激励资格仍然保留。本次在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前合
计注销163357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制定并实施《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期权激励计
划》”),合计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577716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31元/股,授予日为2
021年8月1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021年6月2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等议案。
2021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康为世纪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康为世纪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
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
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本激励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自2022年12月第一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
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共160695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2年12月第一次行权期间,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行权,公司同意其所获授第一个行权期共计266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该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激励资格仍然保留。本次在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
数量前合计注销163357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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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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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0786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制定并实施《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期权激励计
划》”),合计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577716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31元/股,授予日为2
021年8月1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021年6月2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等议案。
2021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康为世纪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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