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26 康为世纪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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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0-14│ 48.98│ 10.5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6│ 14.31│ 517.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6│ 11.49│ 305.85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 4.87亿│ 1975.95万│ 3.92亿│ 80.59│ ---│ ---│
│试剂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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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6862.77万│ 96.21万│ 1026.26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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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 1.17亿│ 4522.15万│ 1.03亿│ 88.23│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
│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 1.42亿│ 3292.73万│ 9190.12万│ 64.76│ ---│ 2026-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4200.00│ 2.44亿│ 101.8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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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4 │交易金额(元)│1788.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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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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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9%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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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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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为世纪 │
│ │”)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为泰”)51%股权│
│ │的基础上,以1788.50万元的对价收购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
│ │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一)交易的双方 │
│ │ 转让方: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经交易双方沟通,最终协商一致确定“昊为泰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值为3650万元│
│ │”,并以此为基准,确认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转让价格为1788.50万元。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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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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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少数股东持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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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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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为世纪 │
│ │”)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为泰”)51%股权│
│ │的基础上,以1788.50万元的对价收购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
│ │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
│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
│ │准。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昊为泰51%股权的基础上,以1788.50│
│ │万元的对价收购昊为泰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 │
│ │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持有昊为泰51%股权,天昊生物持有昊为泰49%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天昊│
│ │生物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天昊生物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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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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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孙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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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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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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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康为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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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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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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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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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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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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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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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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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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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孙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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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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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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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康为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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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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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康为世│上海昊为泰│ 51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1-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纪生物科技│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康为世│上海昊为泰│ 400.00万│人民币 │2025-03-13│2026-03-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纪生物科技│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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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附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盘,公司总股本为112493716股,
扣除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表决权股数2561914股后,
公司有表决权股数为109931802股。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春香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
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王春香博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玉
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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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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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于2026年6月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55
08.19万元比例的29.02%。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
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9.0278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98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75.78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
645.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30.3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
022]0007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和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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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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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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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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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健为诊
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为诊断”)自主研发的艰难梭菌谷氨酸脱氢酶抗原及毒素检测
试剂盒(酶联免疫层析法)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
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证产品的基本信息
健为诊断自主研发的消化道病原体检测产品“艰难梭菌谷氨酸脱氢酶抗原及毒素检测试剂
盒(酶联免疫层析法)”,采用免疫层析与酶联放大反应相结合技术,可在体外对粪便样本中
的艰难梭菌谷氨酸脱氢酶(GDH)及毒素A/B进行快速定性检测。该试剂盒将GDH广谱筛查与毒
素特异性验证相结合,实现“一步操作、双靶标同步检测”,有助于临床快速区分艰难梭菌无
症状定植与活动性感染,实现精准鉴别诊断。
本产品具备以下主要优势:
1、双靶标联检,精准锁定感染
单卡反应同步检测GDH抗原与毒素A/B。GDH作为高灵敏度筛查指标确保不漏检,毒素A/B检
测作为高特异性验证指标精准锁定活动性感染,有效降低假阴性与假阳性风险,为临床提供可
靠的诊断依据。
2、极速便捷,适配多场景检测需求
无需复杂仪器设备,常温操作,加样后20分钟即可读取结果。实验流程大幅简化,特别适
合门急诊、ICU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床旁快速检测(POCT)需求,有效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升
诊疗效率。
3、性能稳定,降低运维成本
试剂在2-8℃条件下储存性能稳定,结合优化的酶联免疫层析工艺,无需繁琐洗板步骤即
可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显著降低实验室操作难度与日常运维成本。
4、临床指导价值突出,助力精准诊疗
通过GDH与毒素的联合判读,能够精准区分无症状定植者与活动性感染患者,有效避免过
度医疗,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及制定针对性感染防控策略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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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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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春香博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
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王春香博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玉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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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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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健为诊
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为诊断”)自主研发生产的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PCR法)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证产品的基本信息
健为诊断自主研发并生产的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产品“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PCR法)”,采用PCR荧光探针法与熔解曲线法相结合的技术,可在体外对人痰液样本中常
见的下呼吸道病原菌进行定性检测。该试剂盒涵盖肺炎克雷伯菌、荚膜型流感嗜血杆菌、金黄
色葡萄球菌、嗜肺军团菌、肺炎链球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六种病原体,实现“单一样本、多靶标
同步检测”,有助于临床实现快速、精准的鉴别诊断。
本产品具备以下主要优势:
1、六重联检:单管反应可同步检测6种靶标病原体,减少样本消耗量,提升检测通量,降
低综合检测成本;
2、冻干工艺:采用先进的冻干技术,冻干结构稳定且能快速复溶,极大简便客户操作的
同时又有利于产品保存运输,有效避免了反复冻融对试剂性能的影响,便于在基层医疗机构推
广使用;
3、高灵敏度:基于PCR技术,可实现对低拷贝数核酸的有效检测,即便在感染早期,仍能
保持较高的检出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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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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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
服务理念,深入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
专项倡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康为世
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了《江苏
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年度,公司以该行动方案为指导纲领,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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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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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康为世
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4人,注册
会计师815人。注册会计师中,有4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12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
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
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
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
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
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
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贤智,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15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1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
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
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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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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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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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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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母公司净利润
均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51.98万元,
同比增加53.74%;实现利润总额-10655.69万元,同比减亏35.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0741.27万元,同比减亏31.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13974.10万元,同比减亏22.61%。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充分考虑到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2026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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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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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于2026年4月22日到期。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6年4月22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
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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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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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
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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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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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38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38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年9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90278股,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316111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香博士
控制下的企业持有,具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康为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
为”)及其他股东:泰州康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为共创
”)、泰州康为同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为同舟”)、泰州康
为共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为共济”)、泰州康为众志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为众志”)所持有,上述5名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数量为738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5.6037%。上述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而延长锁定期6个月,即锁定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4月27日起上市流通(顺延至原解除限
售日期2026年4月25日的下一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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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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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健为诊
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为诊断”)自主研发的九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荧
光PCR法)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
情况如下:
一、获证产品的基本信息
健为诊断此次自主研发的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产品“九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荧
光PCR法)”是一款基于荧光定量PCR方法,采用了先进的冻干技术,在体外定性检测人咽拭子
样本中的甲型流感病毒(FluA)、乙型流感病毒(FluB)、呼吸道合胞病毒(RSV)、人鼻病
毒(HRV)、肺炎支原体(MP)、腺病毒(ADV)、副流感病毒Ⅰ型(PIVⅠ)、副流感病毒Ⅱ
型(PIVⅡ)及副流感病毒Ⅲ型(PIVⅢ)核酸的产品。
呼吸道病原体感染是临床常见疾病,具有传播速度快、混合感染率高、临床症状相似难以
鉴别等特点。公司基于荧光PCR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可同时检测九种常见呼吸道病原体的核
酸检测试剂盒,实现"一样本、多靶标"的快速精准检测,有助于临床早期鉴别诊断和精准治疗
。
本产品具有以下技术特点:
1、高通量检测:单次反应可同时检测9种呼吸道病原体,提高检测效率;
2、高灵敏度:采用荧光PCR法,检测灵敏度高,特异性强;
3、冻干技术,稳定可靠:采用先进的试剂冻干技术,将液态试剂转化为冻干形态,显著
提升了试剂的稳定性和耐受性,有效避免了反复冻融对试剂性能的影响,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可靠;
4、易于保存,降低门槛:冻干试剂可在2-8℃条件下保存,相比传统液态试剂需-20℃冷
冻保存的条件大幅降低了对储存环境的要求,便于基层医疗机构和偏远地区使用;
5、便于运输,覆盖更广:冻干形态试剂支持常温运输,减少了对冷链物流的依赖,降低
了运输成本和物流复杂度,有利于产品向基层医疗市场、偏远地区及海外市场拓展;
6、即配即用,操作便捷:使用时仅需加入提取后的核酸样本即可,大大简化了实验操作
流程,减少了人为操作误差,提高了检测效率和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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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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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04.82万元,同比上升53.36%;实现利润总额为-10732.0
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28.4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82.32万元,均较上年同期减亏。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1054.23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6.6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135524.12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7.54%。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尽管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管理层通过对市场认真的研判,在巩固原有业
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基因测序、基因合成等科技服务业务的快速增长是营业收入增长
的重要推动力。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在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的同时,期间费用得到有效
控制,未出现大幅上升。其中,研发支出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研发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导向,
聚焦优势项目,着力提升研发效率,研发费用同比有所下降。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减亏,主要系科技服务等新业务
收入增长影响以及公司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对期间费用合理调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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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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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董事会
收到内审部负责人汤玉峰先生递交的书面离职报告。汤玉峰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内审部负责人
职务,其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离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汤玉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
内部审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对汤玉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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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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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
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减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1,176.12万元到-9,144.10万元,同比减亏28.91%到41.83%。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329.95万元到-12,297.93万元
,同比减亏20.64%到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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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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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春香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现场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庄志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王春香博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玉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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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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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庄志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7%。其中,通过员
工持股平台泰州康为同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为同舟”)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21098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7
832股来源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后取得的股份,其中43916股已于2025年12月
22日起上市流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玉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87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457%。其中,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康为同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625股,来源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247股来源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后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殷剑
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38%。其中,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康为同舟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894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924股来源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后取得的股份,其中19962股已于2025年
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庄志华女士、戚玉柏先生、殷剑峰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庄
志华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19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95%;戚玉柏先生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113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1%;殷剑峰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981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9%。减持期间均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如遇
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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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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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其中关
联董事王春香、庄志华、戚玉柏、殷剑峰已经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情况
1、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肖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年6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4-033)。
4、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了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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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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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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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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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其他;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34236股。本次股票上市流
通总数为43423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年9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90278股,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31611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3115709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4540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为世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实施、上市后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行权日(2022年12月22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2名,限
售股数量合计为434236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数112493716股的比例为0.3860%。现限售期即将
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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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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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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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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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为世
纪”)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为泰”)51%股权
的基础上,以1788.50万元的对价收购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昊
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昊为泰51%股权的基础上,以1788.50万
元的对价收购昊为泰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昊为泰51%股权,天昊生物持有昊为泰49%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天昊生
物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天昊生物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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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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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康为世
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50人,注册
会计师887人。注册会计师中,有4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12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
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
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
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
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
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
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
,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贤智,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15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1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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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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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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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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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
权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代表
董事殷剑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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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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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98400股全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其中1038000股来自于2024年7月12日授予后至今有4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
了激励资格须予以作废;其余1060400股为在职激励对象因公司2024年度收入未达到归属条件
须予以作废。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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