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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6884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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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29 时创能源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6-16│ 19.20│ 7.0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 ---│ ---│ 41.86│ ---│ -360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 ---│ 116.29万│ 3689.20万│ 47.01│ 1588.50万│ ---│ │扩产项目 │ │ │ │ │ │ │ ├─────────┼──────┼─────┼─────┼─────┼─────┼──────┤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 ---│ 892.18万│ 5061.73万│ 96.28│ 5303.51万│ ---│ │升级项目 │ │ │ │ │ │ │ ├─────────┼──────┼─────┼─────┼─────┼─────┼──────┤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 ---│ 600.00│ 1.38亿│ 100.66│ ---│ ---│ │及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与信息化建│ ---│ 1607.55万│ 7028.79万│ 81.65│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73.20万│ 3.47亿│ 100.2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为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益捐赠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常州朗伯尼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股41.8605%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常州朗伯尼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股41.8605%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商品等│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曾任其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商品等│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 │ ├──────┼────────────────────────────────────────┤ │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为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捐赠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常州朗伯尼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股41.8605%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常州朗伯尼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股41.8605%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商品等│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曾任其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商品等│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时创能│宁波尤利卡│ 5827.55万│人民币 │2024-10-14│2027-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常州时创能│宁波尤利卡│ 5184.51万│人民币 │2025-07-03│2026-07-03│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常州时创能│宁波尤利卡│ 1205.70万│人民币 │2025-07-02│2026-07-02│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常州时创能│宁波尤利卡│ 1205.70万│人民币 │2025-06-12│2027-06-12│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其他事项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时创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南京时创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对其住所等事项进行了变更;南 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常州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时对其住所等事项进行了变更。经过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准,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常州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常州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58234091X9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符黎明 5、注册资本:420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9月23日 7、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吴潭渡路8号2幢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常州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常州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28C8C360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符黎明、方敏 5、注册资本:1445.38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7、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吴潭渡路8号2幢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7-22│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该行承诺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34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相关股东是否存 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3、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4、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为9.98元/股,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情形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规定 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董事长符黎明先 生发出的《关于提议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情形,为维护 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依法履行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6-07-08│其他事项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时创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投资”)和公司主要股东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南京思成”)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在特定期间不减持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 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时创投资和公司主要股东南京思成 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上述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 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 2026-06-26│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 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 09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因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6-2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 2026-06-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80,173,5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0,173,5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80 0股,并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400,000,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0,245,5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755,2 7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 生控制下的企业持有,具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主要股东南京思成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锁定期限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股合计为280,173,533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04%,以上股份将于2026年6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6〕10908号)审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352,037,806.09元,股本为400,000,8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受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市场竞争加剧的深度调整周期影响,叠加硅料及白银等原 材料价格上行带来的成本端压力,公司经营业绩阶段性承压。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的周期中, 公司始终坚持跨学科一体化研发,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报告期内,光伏电池和设备销量增加, 销售收入增加。另外,公司在2024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GWPERC硅片与电池相关的设备计 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2024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公司2025年度经营 业绩为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来公司将持续 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不断获得业务突破,对产品持续迭代更新,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 三、应对措施 针对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改善措施,聚 焦主营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全力改善经营业绩。 ──────┬────────────────────────────────── 2026-06-1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夏晶晶女士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 2026-04-2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系公司参股公 司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汇”)的控股子公司,鑫通汇持有尤利卡99 .987%股份,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公司直接持有鑫通汇41.8605%的股 权)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37亿元(可滚动使用)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 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 为13423.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布局,为满足公司持有41.86%股份的参股公司鑫通汇下属控股子公司尤利卡 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鑫通汇的股东拟共同为尤利卡申请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尤利 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胥光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此外,根据尤利卡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生拟 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7亿 元(可滚动使用)。同时,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鑫通汇控股股东胥光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情况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担保的 比例不超出公司穿透后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出具反担保,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担保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 其他担保方及被担保方、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 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 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则,建立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 下,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建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的 意愿。 二、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在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分配现金或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并充分考虑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 股利。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 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四)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如因不能同时满足上 述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 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 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4)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 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 融资决策效率,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拟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 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规定 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 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资产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 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6000股。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270000股;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作废81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 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496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从前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 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78650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剔除以上1 7名已离职的人员,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下的授予且在职的激励对象75名。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 押及质押(包括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知 识产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等。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 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6-04-29│委托理财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 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 理财业务,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 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 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 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考核委 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董 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 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 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报销。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进行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31,145,709.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0,779,544.65元,鉴于 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 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3.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 2026-01-13│其他事项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完善公 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同意选举陈培良先生(简历后附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培良先生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 、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陈培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陈培良先生简历 陈培良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 4月至2010年3月,任浙江大学讲师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时创 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时创能源董事、副总经理。 ──────┬────────────────────────────────── 2026-01-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 2025-12-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 至2026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8-12│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为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套期 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增 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交易品种及方式: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多晶硅、白银、铜等商品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包含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 期业务、外汇期货及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 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 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存在市场、流动性、资金 、技术、政策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所在行业为光伏行业,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 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来控制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不进行任何以投机、套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白银、铜等商品品种。同时,公司会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 资质,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期货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5、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 响,汇率波动动荡。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 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 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 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 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货及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同时,公司会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 、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5、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 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机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高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 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 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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