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33 华曙高科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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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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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4-04│ 26.66│ 10.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3│ 10.20│ 1436.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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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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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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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 3.29亿│ 5356.82万│ 3.91亿│ 99.74│ 6402.36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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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 3.92亿│ 5356.82万│ 3.91亿│ 99.74│ 6402.36万│ ---│
│目 │ │ │ │ │ │ │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 2.49亿│ 5866.97万│ 2.07亿│ 83.23│ ---│ ---│
│用中心项目 │ │ │ │ │ │ │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 2.84亿│ 5866.97万│ 2.07亿│ 83.23│ ---│ ---│
│用中心项目 │ │ │ │ │ │ │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 5069.63万│ 102.12万│ 2209.78万│ 92.87│ ---│ ---│
│上海)研究院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 2379.31万│ 102.12万│ 2209.78万│ 92.87│ ---│ ---│
│上海)研究院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 1.00亿│ 3.20亿│ 8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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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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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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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景锐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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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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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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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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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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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华耀腾兴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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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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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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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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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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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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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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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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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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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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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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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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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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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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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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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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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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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景锐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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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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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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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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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华耀腾兴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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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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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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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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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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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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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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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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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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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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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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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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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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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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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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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华耀腾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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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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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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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湘兴数创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
│ │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持股40%,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关联方湖南华耀腾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腾兴”)拟参与目标公司设立│
│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布局3D打印服务领域,开展民用消费品领域(包括但不│
│ │限于3C、汽车零件、精密型零部件等)的加工服务,公司拟与华耀腾兴、湖南景锐创智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锐创智”)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湖南湘兴数创有限责任公司 │
│ │(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
│ │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40%;华耀腾兴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目 │
│ │标公司注册资本30%;景锐创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 │
│ │本30%。 │
│ │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旺、侯培林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标公司的│
│ │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本次投资共同投资方华耀腾兴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现任董事侯兴旺先生,本次投资事项│
│ │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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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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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西大道2710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小曙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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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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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
21075621.38元(含税)调整为21194454.90元(含税)。
调整原因: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归属登记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发生了变动,由921322股变为0股
,另外增发1408747股,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由414168800股变更为415577547股。故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413247478股增加至415577547股。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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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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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
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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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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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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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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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
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
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目前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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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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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随着海外销售及采购业务持续发展,为有效管理并防范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所需保证金和占
用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
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
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衍生工具交易。
(五)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上述交易的对手均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
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六)交易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所需保证金和占用授信
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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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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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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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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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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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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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0874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0874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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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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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西大道2710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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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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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2,064,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2,064,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曙高科”)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
股41,432,253股,并于202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后总股本为414,168,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9,613,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656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55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3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2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212,064,480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1.2024%,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4月17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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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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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30,069股。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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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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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或“天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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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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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
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187,029.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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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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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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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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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开具信用证、出具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
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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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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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
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69005423.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5
567657.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4141688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921322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41324747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5621.38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2025年度公
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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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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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
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
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华曙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珺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1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4-052)。
4、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5、2025年1月3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
职,已授予的125000股不能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结果未达到第4档以上,其授予部分不能完全归属,94422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422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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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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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建设”)持有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520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7%,为其在公
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4月1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15日,兴旺建设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兴旺建设拟自2026年
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共计减
持不超过8283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兴旺建设的书面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12日,兴旺建
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141688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1600股,共计减持82
8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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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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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1606.28万元,同比增长45.55%;实现营业利润6678.7
5万元,同比增长13.59%;实现利润总额6760.71万元,同比增长1.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6798.12万元,同比增长1.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5851.43万元,同比增长6.7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645元,同比增加1.23%。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79667.06万元,同比增长11.6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为206516.62万元,同比增长6.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4.99元,同比增长
6.40%。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
优化软件系统、控制模块及生产工艺,成功适用于多元化应用场景,显著提升产品打印效率。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下游应用市场,完善产业链布局,有效提升生产效能并加速订单交付进程
,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开展3D打印服务,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因
股份支付金额增加、新建厂房折旧费用增加,以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1606.28万元,同比增长45.55%,主要系公司3D打印设备
及辅机配件、3D打印粉末、售后服务销售增加及开展3D打印服务,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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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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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曙高科”)
股东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建设”)持有华曙高科股份85201817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0.57%,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4月1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兴旺建设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共计减持不超过8283376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2%。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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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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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
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钢跃和
邓梦婕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由于天健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郑生军接替刘钢跃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相
关审计服务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生军和邓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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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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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西大道2710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小曙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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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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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湘兴数创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40%,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关联方湖南华耀腾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腾兴”)拟参与目标公司设立,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布局3D打印服务领域,开展民用消费品领域(包括但不限
于3C、汽车零件、精密型零部件等)的加工服务,公司拟与华耀腾兴、湖南景锐创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景锐创智”)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湖南湘兴数创有限责任公司(暂定
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
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40%;华耀腾兴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
资本30%;景锐创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0%。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旺、侯培林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标公司的设立
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共同投资方华耀腾兴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现任董事侯兴旺先生,本次投资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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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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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西大道2710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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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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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经审查,郑波先生满足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波先生简历:
郑波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年至2004年在北京港湾网络有限公司从事接入网和软交换的研发工作;2004年至2013
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核心网预研工作;2013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于深圳市小康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作,担任研发部负责人、首席执行官(CEO
)、首席运营官(COO)等职务;2020年5月创立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至今担任其董
事长、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点数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担任深圳市创点云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
广西创点云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曜光星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经理;2024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浩瀚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年12月至今担任
深圳市弧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年4月至今担任武汉研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
025年7月至2025年11月,担任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9
月至今,担任湖南景锐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郑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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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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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程杰先
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程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任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程杰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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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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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62,7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15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以2
1.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962,750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华曙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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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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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朱子奇
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和个人原因,朱子奇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朱子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李昕彦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昕彦女士,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于湖南花
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员、营销支持、渠道专员;2021
年11月至2025年9月,于公司担任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昕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李昕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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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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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25元/股调整为10.20元/股。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25元/股调整为10.20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
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
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华曙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珺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1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4-052)。
4、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5、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已于2025年5月8日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调
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25-0.049≈10.20元/股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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